一、部门基本情况
经城口县委办公室、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城委办发〔2019〕20号)批准, 设立城口县民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审计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6个科室;下设城口县婚姻登记处、城口县殡葬管理所、城口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城口县救助管理站等4个参公及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共计25人,退休职工25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9051.37万元,支出总计9616.9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061.64万元,支出增加4951.38元,收入支出同时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由财政转移到我局。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905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47.57万元,占99.96%;其他收入3.8万元,占0.04%。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961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57万元,占6.28%;项目支出9015.34万元,占93.72%。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29.87万元,较上年减少657.3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站等项目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98.79万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23.39万元。2020年由于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转移为由我局支付,所以2020年收入支出大幅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9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9.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转移为由我局支付,最低生活保障预算到我局。
2.支出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2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57.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转移为由我局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37.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0.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社区养老、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资金已实现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便: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万元,主要原因增加殡葬服务中心非税收入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34.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8.0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包含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同时,增加了社区养老服务站等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8.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上涨及人员增加。
(4)农林水支出4.25万元,该部分资金为扶贫资金,主要用于驻村干部相关补贴
(5)住房保障支出21.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增加。
(6)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支出395.4万元, 该部分资金是中央及市级下达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包括敬老院改扩建、殡葬事业发展、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入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公用经费161.32万元,公用经费的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手续费、劳务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培训费等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46.0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2.69万元。本年收入24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3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资金已实现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支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情况支出决算有所下降,较预算数上升原因为本年车辆发生大修。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出国费用
2.2020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2020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低保核查、民政特困救助等方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2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本年度发生修理费。公务接待费2.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县外及市上因公到我县的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1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48批次,18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9.6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劳务费、网络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和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分内容需单位自行撰写,有疑问请联系绩效中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重点对1个项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748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民生工作落实到位,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民政对象总体满意,无越级上访、集访等突出问题,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联系人及电话 |
18716568386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城口县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城口县民政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7481万元 |
7481万元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7481万元 |
7481万元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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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情况完成情况 | ||||||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100%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应保尽保 |
应保尽保 |
应保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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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相适应 |
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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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国家扶贫标准 |
农村低保标准≥国家扶贫标准 |
农村低保标准≥国家扶贫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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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
建立 |
建立 |
||||||
时效指标 |
及时发放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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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
…… |
||||||||
效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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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提升 |
稳步提升 |
已明显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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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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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
不断完善 |
不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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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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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政策知晓率 |
达90% |
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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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意度 |
达95%以上 |
100% |
||||||
…… |
||||||||
说明 |
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情况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24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