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政府部门有关方针政策,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提供养护保障。2、负责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国、省、县道和部分乡道管理养护工作的组织指导,拟定国、省、县道公路的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指挥公路灾害抢险和疏通,负责公路行业统计、普查和公路数据库建设和维护,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养护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和公路信息资料的报送。4、贯彻执行有关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负责公路养护质量的监督检查,路况评定,检查验收。5、指导监督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审核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检查监督乡、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对乡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和检查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落实村级公路养护制度情况。6、负责县域内国道、省道、县道和部分乡道绿化管理工作。7、负责全县国道、省道、县道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8、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公路养护管理服务中心隶属于城口县交通局,类别为公益一类,性质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五科一室,下设五个养护站。
(三)其他相关情况。
本部门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部门机构和人员转隶实施方案> <城口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县属事业单位划转隶属关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委办法〔2019〕3号)相关精神要求,由原来城口县公路局更名为城口县公路养护管理服务中心,隶属于交通局管理;本次改革财务无调整情况,本部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还未正式下发,本次说明所用职能职责为原公路局职能职责。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256.51万元,支出总计1,256.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5万元,上升2.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和退休职工增加健康休养费,增加了相应收支。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25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5万元,上升2.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和退休职工增加健康休养费,增加了相应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6.5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25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5万元,上升2.95%,要原因是单位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和退休职工增加健康休养费,增加了支出费用。其中:基本支出 1,252.36万元,占99.7%;项目支出4.15万元,占0.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全额实现了支出,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6.5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75万元,上升2.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和退休职工增加健康休养费,增加了相应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5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和退休职工增加健康休养费,增加了相应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8.23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和人员正常增资后调整支出。主要用于保障58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88名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5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和退休职工增加健康休养费,增加了相应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8.23万元,增长61.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和人员正常增资后调整支出。主要用于保障58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88名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全额实现支出,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便: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全额实现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9.63万元,占2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11万 元,增长146.2%,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的健康休养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5.76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全额实现支出。
(4)农林水支出4.15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人员补助增加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867.80万元,占6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97万 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增加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54.76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全额实现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5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7辆应急保障用车维护费纳入养护成本进行核算。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9万 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主要用于1辆主要领导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5万元,下降84.9%,主要原因是7辆应急保障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养护成本进行核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2.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接待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接待任务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4万元,增长248.5%,主要原因是今年重庆市路况检测次数增加,公务接待量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0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再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取消召开农村公路养护培训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势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256.5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总体完成情况:一是按规范完成了路况检测评定,国、省、县道路管理养护,年度考核全市排名比上年度上升15位。二是加强对全县国道、省道、县道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8.28万元,执行数为1256.51万元,完成预算的161.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有关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对公路养护质量的监督检查,路况评定,检查验收,保障所辖区各条路线安全畅通。二是按规范对全县国道、省道、县道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三是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让人民满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努力为各乡镇新修农村公路养护提供资金补助,二是对养护管理推进市场化运行。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县交通局 |
财政处室 |
经建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冉春梅 |
联系电话 |
17783523930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778.28 |
478.23 |
1256.51 |
100 |
10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情况完成情况 | |||||||||||||
1、贯彻执行有关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负责公路养护质量的监督检查,路况评定,检查验收。 2、指导监督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对乡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和检查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落实村级公路养护制度情况。 3、负责县域内国道、省道、县道养护管理。 4、负责全县国道、省道、县道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
1、贯彻执行有关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负责公路养护质量的监督检查,路况评定,检查验收。 2、指导监督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对乡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和检查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落实村级公路养护制度情况。 3、负责县域内国道、省道、县道养护管理。 4、负责全县国道、省道、县道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
1、按规范完成了路况检测评定,国、省、县道路管理养护,年度考核全市排名比上年度上升15位。 2、加强对全县国道、省道、县道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全县养护里程 |
公里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情况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2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