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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县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本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国家、市有关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和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综合管理本县社会保险工作,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执行国家拟定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推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承担行政监督责任。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指导本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城口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推进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8.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县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和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建立我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管理和监督。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13.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县教委等部门执行。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县人力社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机要、保密、档案、大事记、行政后勤等工作;组织落实政策研究、改革推进,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策调研、修志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相关政策及业务工作的对外宣传、新闻报道、舆论引导、意识形态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和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核算和工作,承担统计、信息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登记、接待、交办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及处置,综合统计分析信访信息,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离休人员工资福利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力社保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和行风建设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事业单位人事人才管理科(城口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评价、激励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承接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级、市级专家推荐、选拔和综合服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任免、奖励、辞聘、解聘、续聘等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实施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城口工作或定居政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资福利科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及死亡抚恤等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待遇及福利和统计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资福利、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的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丧葬抚恤、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的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退休审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指导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拟订全县就业创业规划和计划,落实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监督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落实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和依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人才开发、人才交流管理服务以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竞赛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工作,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企业人才的引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方案;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保险科(城口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县社会保险局工作;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企业 (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市统筹和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管理机制;负责本级参保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职工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工作;负责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残疾辅助器具安装协议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补充社会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乡镇(街道)社保所的业务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劳动保障和法规科(调解仲裁管理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行政审批科)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执行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和统筹实施劳务派遣许可及其监督管理 ;承担城口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协调城口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监督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事项,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

指导城口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规范指导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

指导城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834.02万元,支出总计1834.02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83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1106.89万元,增幅152.0%主要是因为今年新增扶贫开发综合岗公益性岗位项目合计10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2.23万元,占92.3%;其他收入141.79万元,占7.7%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83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1106.89万元,增幅152.0%主要是因为今年新增扶贫开发综合岗公益性岗位项目合计10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82万元,占33.2%;项目支出1225.20万元,占66.8%,其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86.0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92.23万元,支出1692.23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3.47万元增加156.9%主要原因今年新增项目扶贫开发综合岗公益性岗位合计103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4.48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项目扶贫开发综合岗公益性岗位合计1037.5万元,20201月新招录5人追加安排人员工资,年中追加安排政府目标绩效奖、平时考核等资金。

3.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3.47万元,增加156.9%主要原因今年新增项目扶贫开发综合岗公益性岗位合计103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4.48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项目扶贫开发综合岗公益性岗位合计1037.5万元,20201月新招录5人追加安排人员工资,年中追加安排政府目标绩效奖、平时考核等资金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无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同。

 5.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0.67万元,占3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12万元,增长132.9%,主要原因是20201月新招录5人追加安排人员工资,年中追加安排政府目标绩效奖、平时考核等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6.92万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6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5人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追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28.25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1万元,增长27.0%

4)农林水支出979.06万元,占5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9.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项目扶贫开发综合岗公益性岗位

5)住房保障支出27.33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3万元,增长1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6.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5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13万元,降低8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6.03万元,比上年下降7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7万元,比上年下降6.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68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5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4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73.13万元,降低83.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9.21万元,降低6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2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692.2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案项目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结案率达90%以上。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今年共处理争议案件68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庭审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积极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使广大劳动者受益。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科室

行政和社会保障科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

联系人

张倩

联系电话

15223711515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357.75

1692.23

1692.23

100

10

1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月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进、辞职辞退、调动、职务变动、正常晋升、离退休等情形的工资变动纳入财政工资统发;拖欠农民工资案件结案率达到95%;工伤事故认定调查完成率达到95%;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达到1000人次;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案结案率高于90%;公开招聘事业人员200人;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0人;开展提高劳动力技能技术水平培训2800余人,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

按月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进、辞职辞退、调动、职务变动、正常晋升、离退休等情形的工资变动纳入财政工资统发;拖欠农民工资案件完成率达到95%;工伤事故认定调查完成率达到95%;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达到1000人次;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案结案率高于90%;公开招聘事业人员200人;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0人;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17人;开展提高劳动力技能技术水平培训2800余人,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

按月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进、辞职辞退、调动、职务变动、正常晋升、离退休等情形的工资变动纳入财政工资统发;办理拖欠农民工资案件12件,结案率100%;依法认定工伤113件,完成率达到100%;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达到1998人次;处理争议案件68件,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案结案率达到100%;公开招聘事业人员239人,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7人;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18人;开展提高劳动力技能技术水平培训达3045人,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指标

全县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统发完成率

%

=

100

100

100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劳动监察办案结案率

%

>

95

95

10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工伤事故认定完成率

%

>

95

95

10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

1000

1000

1998

100

10

10

核心指标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案结案率

%

>

90

90

10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扶贫开发综合岗公益性岗位资金拨付

%

=

100

100

10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数

200

200

239

100

10

10

核心指标


“三支一扶”计划人数

10

17

17

100

10

10

核心指标


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

/

10

18

100

10

10

核心指标


提高劳动力技能技术水平培训

2800

2800

3045

100

10

10

核心指标

说明


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案

项目

编码

122001SHBZ2020D0001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

科室

行政和社会保障科

项目

联系人

张倩

联系电话

15223711515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8

8

8

100

10

10

其中:

县级支出

8

8

8

100

10

10

补助乡镇(街道)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结案率达90%以上;维护办案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庭审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完成宣传工作任务。

结案率达90%以上;维护办案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庭审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完成宣传工作任务。

今年共处理争议案件68件。结案率达100%;维护办案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庭审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举办“普及人社法规,助推脱贫攻坚”等线下政策宣讲活动。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结案率

%

>

90

90

100

100

100

100

核心指标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QQ邮箱:zhang872627828@qq.com


附件下载:

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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