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党史、县志工作的政策条例和规定,统筹全县档案、党史、县志工作。
2.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的档案业务工作。
3.接收县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县直单位以及部分重点企业的档案资料和有关历史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4.组织制定本县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方案,加强档案业务培训。
5.负责地方党史、组织史资料的征集工作,系统整理有关党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史料。
6.负责党史和县志的编纂工作。完成各个时期党史大事记,政府大事记,地方组织史、专题资料、重大人物传记以及文件汇编等编撰工作。
7.积极开展党史、档案、县志的研究工作、以及资源开发、信息开放,加强对党史的宣传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城口县档案馆设5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我馆的综合协调、日常管理工作、督办有关事项;承办机关的文秘、政务信息、档案、信访、消防、财务、各项考核、精神文明、党建、廉政建设、法制、环保等以及机关后勤保障服务项工作。
2.党史科
负责党史、组织史等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党史、大事记、地方史正本和专题编纂工作;负责党史的研究、信息资源和开发利用;承担重点党史的保护和抢救工作;负责党史的宣传教育工作。
3.档案管理科
承担档案的法制建设、档案行政执法和档案违法事件的查处;监督和指导县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业务,指导乡镇、街道档案工作;负责档案法的宣传,负责对全县档案队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档案馆馆藏档案的规范化建设,确保档案的安全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
4.方志科
负责各年度政府年鉴的资料收集和编写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部门志撰写的业务指导,对文稿的修改评审;负责地方志资料收集、分篡和总篡工作。
5.信息科
负责做好全县信息网络的规划、管理工作,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互联网衔接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编研档案史料,定期公布馆藏档案内容。负责建立、完善和管理馆藏档案电子查阅系统,促进档案信息共享。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馆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机构性质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编制为12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原则按1名配备。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75.82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2.49万元),支出总计275.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13万元、减少28.35%,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此外,2020年度减少了档案扫描及电子化管理、馆藏档案数字化、档案馆库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7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12万元,减少28.53%,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此外,2020年度减少了档案扫描及电子化管理、馆藏档案数字化、档案馆库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34万元,占100%。此外,上年结转和结余2.49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7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12万元,减少28.53%,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此外,2020年度减少了档案扫描及电子化管理、馆藏档案数字化、档案馆库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6.75万元,占71.98%;项目支出76.59万元,占28.0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属于历年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5.8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9.13万元,减少28.35%。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此外,2020年度减少了档案扫描及电子化管理、馆藏档案数字化、档案馆库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87万元,减少27.34%。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此外,2020年度减少了档案扫描及电子化管理、馆藏档案数字化、档案馆库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78万元,增长36.9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年度目标考核和退休健康休养费(含2019年度补发部分)发放标准提高。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87万元,减少27.34%。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此外,2020年度减少了档案扫描及电子化管理、馆藏档案数字化、档案馆库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78万元,增长36.9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年度目标考核和退休健康休养费(含2019年度补发部分)发放标准提高。
3.结转结余情况。本年度没有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99万元,占75.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3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晋级、各项津补贴,公务员年度目标考核和退休健康休养费(含2019年度补发部分)等因素增长。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38万元,占16.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6万元,增长159.23%,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长,相应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82万元,占3.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4)农林水支出4.59万元,占1.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单位下乡扶贫干部2人,相应增加了扶贫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8.56万元,占3.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35万元,减少13.02%,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96万元,下降98.4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档案扫描及电子化管理、馆藏档案数字化、档案馆库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办公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车辆运行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4万元,增加9.8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脱贫攻坚任务重,公车使用次数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6万元,下降6.3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去年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5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比2019年度减少46.96万元,降低98.4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档案扫描及电子化管理、馆藏档案数字化、档案馆库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办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档案业务应急,以及下乡扶贫。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度总体目标已完成,充分发挥了档案资源优势,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59万元,执行数为76.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护好每一卷馆藏档案,不出任何安全事故,二是对全县档案移交全部进行登记,及时进行档案验收、杀毒、保存,有效的促进单位做到档案整理、移交同步,得到社会和群众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城口县档案馆 |
财政处室 |
自评总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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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联系人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3-592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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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99.56 |
273.34 |
273.34 |
100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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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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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党史、县志工作的政策条例和规定,统筹全县档案、党史、县志工作。 2.指导、协调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的档案业务工作。 3.接收县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县直单位以及部分重点企业的档案资料和有关历史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4.负责党史和县志的编纂工作。完成各个时期党史大事记,政府大事记,地方组织史、专题资料、重大人物传记以及文件汇编等编撰工作。 5.积极开展党史、档案、县志的研究工作、以及资源开发、信息开放,加强对党史的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党史、县志工作的政策条例和规定,统筹全县档案、党史、县志工作。 2.指导、协调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的档案业务工作。 3.接收县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县直单位以及部分重点企业的档案资料和有关历史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4.负责党史和县志的编纂工作。完成各个时期党史大事记,政府大事记,地方组织史、专题资料、重大人物传记以及文件汇编等编撰工作。 5.积极开展党史、档案、县志的研究工作、以及资源开发、信息开放,加强对党史的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党史、县志工作的政策条例和规定,统筹全县档案、党史、县志工作。 2.指导、协调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的档案业务工作。 3.接收县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县直单位以及部分重点企业的档案资料和有关历史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4.负责党史和县志的编纂工作。完成各个时期党史大事记,政府大事记,地方组织史、专题资料、重大人物传记以及文件汇编等编撰工作。 5.积极开展党史、档案、县志的研究工作、以及资源开发、信息开放,加强对党史的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绩效指 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三公经费增长率 |
% |
《= |
0% |
0% |
0% |
100 |
20 |
20 |
是 | |||||||||
结转结余率 |
% |
《= |
5% |
5% |
0% |
100 |
20 |
20 |
是 | |||||||||
保护档案卷数 |
卷 |
》= |
14万 |
14万 |
14万 |
100 |
20 |
20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本单位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所以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2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