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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林业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极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极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

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县级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承担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各乡镇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草原极其生态保护资金和国有资产。

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交流与合作事务。

14、承担草原监督、自然保护区(除重庆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

15、承担所属事业单位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县天然林保护中心的行政职能。

16、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上划开州区雪宝山等 5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具体机构的通知》(渝委编委〔201928 号)精神,履行相关职责。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防火与安全生产科、计划财务科、生态产业发展科。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原则按1名配备。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城口县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城口县种苗站,城口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城口县天然林保护中心,城口县国有林场,城口县明通、木瓜口木材检查站,城口县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城口县林业综合执法队。

()机构改革情况

森林、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能职责划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森林防火以及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能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城口县森林公安局划转到城口县公安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1434.26万元,支出总计21434.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2.8万元、减少2.1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收入。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8053.3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343.33万元,增加24.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53.39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380.88万元。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005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3.11万元,增加7.69%,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管理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918.41万元,占14.55%;项目支出17140.9万元,占85.45%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74.96万元,较上年结转结余数减少2005.92万元,减少59.33%,主要原因是本年结转结余的资金为退耕还林现金直补资金和中药材保险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053.39万元,较上年拨款数增加4343.33万元,增加24.06%。主要原因是本年的专项资金增加。支出2005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3.11万元,增加7.69%。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管理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05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43.33万元,增加24.06%。主要原因是本年的专项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00.2万元,增加89.73%。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专项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80.88万元。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5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3.11万元,增加7.69%。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管理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00.2万元,增加89.73%。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专项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74.96万元,较上年结转结余数减少2005.92万元,减少59.33%,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现金直补资金支出和中药材保险资金。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便: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9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4.48万元,占2.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6万元,增长112.0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社保缴费资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9万元,占0.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社保缴费资金。

4)节能环保支出3812.88万元,占19.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2.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付了退耕还林资金。

5)农林水支出15390.78万元,占76.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83.75万元,增加1077.5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137.27万元,占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住房公积金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42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人员,增加了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5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58万元,减少25.5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水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1万元,增加2.63%,主要原因是接待国家级检查验收和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73万元,减少41.6%,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6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科室检查验收、国家级检查验收、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减少2.12%,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5万元,减少43.2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

  公务接待费10.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单位、国家级到我县验收业务、各区县林业局代表到我县参加森林病虫害联防会。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减少3.36%,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8万元,减少38.94%,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55批次177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9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办公设施维修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58万元,下降25.56%,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费、办公设施维修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公务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9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64.65%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个项目(中央改革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势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227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城口县林业局

财政处室

农业科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2273

12273

97.44


1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情况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人)

85

85


量指标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万亩)

3.8

3.8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次补助面积(万亩)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3.3

3.3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11

11


新一轮退耕还草第一次补助面积(万亩)




新一轮退耕还草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0.8

0.8


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万亩)




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人)

3096

3096


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

≥90%

97%


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情况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率(%)

≥90%

100%


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完成情况(%)












5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1200元/亩

1200元/亩


3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850元/亩

850元/亩


产出指标

林区民生状况

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


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能力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显著

显著


退耕农户和牧民满意度

≥80%

100%


数量指标

1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人)

85


85






2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万亩)

3.8


3.8






3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次补助面积(万亩)









4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3.3


3.3






5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11


11






6

新一轮退耕还草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0.8


0.8






7

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人)

3096


3096






8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

219.7


219.7







9

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

32.54


32.54








国家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162.9


162.9








造林面积(万亩)

2.4


2.4








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4


4








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面积(万亩)

10.81


10.81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数量(个)

1


1


























































质量指标


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

≥90%


97%







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

≥85%


100%







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90%


100%







森林火灾受害率

≤0.9%


≤0.3‰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4‰


≤0.3‰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率(%)

≥90%


100%







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90%


100%







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100%







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100%







林木良种使用率

≥80%


≥80%







林木良种培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8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5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1200元/亩


1200元/亩







3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850元/亩


850元/亩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3


3







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6


16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6


1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林区民生状况

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







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人)

176


215







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人)

69


130







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人)

500


700






生态效益指标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80%


100%







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明显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显著


显著







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

明显


明显






满意度指标


退耕农户和牧民满意度

≥80%


100%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80%


95.23%









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人)

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林业改革发展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主管

部门


财政

处室


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5902

5902

100


100


其中:

县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情况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数量指标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


219.7


219.7






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


32.54


32.54






国家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162.9


162.9






造林面积(万亩)


2.4


2.4






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4


4






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面积(万亩)


10.81


10.81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数量(个)


1


1






质质量指标

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


≥85%


100%






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90%


100%






森林火灾受害率


≤0.9%


≤0.3‰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4‰


≤0.3‰






时效效

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90%


100%






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100%






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100%






林木良种使用率


≥80%


≥80%






林木良种培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80%






成本指标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绩效指标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3


3






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6


16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6


16






效益指标

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人)


176


215






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人)


69


130






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人)


500


700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80%


100%






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明显


明显






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


明显


明显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80%


95.23%

















说明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全面完成2020年绩效目标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明显,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02万元,执行数为59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完成率100%,二是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100%、森林火灾受害率≤0.9%、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3‰,三是时效指标完成率100%,四是成本指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五是效益指标超指标值完成,六是满意度指标达到95.23%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一是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2020年,市上下达我县中央林业改革资金5902万元。其中:森林资源管护支出4051万元(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197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75万元)、森林培育支出1534万元(林木良种培育补助50万元,造林补助600万元,森林抚育补助496万元,退耕还林补助388万元)。

二是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0年,到位中央林业改革资金590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全年执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5902万元,全年执行率为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22号)规定,加强和规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全面完成2020年绩效目标,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明显,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高。

三是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指标值: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219.7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32.54万亩、国家公益林管护面积162.9万亩、造林面积2.4万亩、森林抚育面积4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面积10.81万亩、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1个、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85%、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森林火灾受害率≤0.9%、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天然林和国家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9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80%、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80%、林木良种使用率≥80%、林木良种培育当期任务完成率≥80%、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176人、国家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69人、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500人、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80%,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明显,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85%

全年实际情况完成值: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219.7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32.54万亩、国家公益林管护面积162.9万亩、造林面积2.4万亩、森林抚育面积4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面积10.81万亩、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1个、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100%、森林火灾受害率≤0.9%、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3‰、天然林和国家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木良种使用率≥80%、林木良种培育当期任务完成率≥80%、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215人、国家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130人、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700人、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100%,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明显,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95.23%

四是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将林业改革发展项目支出与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全年实际情况完成与总体目标一致。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县财政局适时对重点评价结果再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情况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2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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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口县林业局.xls
城口县林业局 2020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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