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城口县统计局 编
二0二一年六月
目录
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城口县人口情况
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地区常住人口情况
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
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城口县人口情况
城口县统计局
城口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19749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92967人相比,增加4530人,增长2.35%,年平均增长率为0.23%。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68015户,集体户1246户,家庭户人口为187040人,集体户人口为1045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38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96745人,占99.6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52人,占0.3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914人,增长2.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616人,增长452.9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25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25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地区常住人口情况
城口县统计局
城口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地区常住人口情况公布如下:
全县各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4万人的乡镇(街道)有1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2个,在0.5万人至1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11个,少于0.5万人的乡镇(街道)有11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乡镇(街道)合计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47.30%。
表2-1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
合计 |
比重 |
城口县 |
197497 |
100.00 |
葛城街道 |
41260 |
20.89 |
复兴街道 |
21199 |
10.73 |
巴山镇 |
8589 |
4.35 |
坪坝镇 |
9910 |
5.02 |
庙坝镇 |
8764 |
4.44 |
明通镇 |
6253 |
3.17 |
修齐镇 |
12259 |
6.21 |
高观镇 |
7583 |
3.84 |
高燕镇 |
8789 |
4.45 |
东安镇 |
6724 |
3.40 |
咸宜镇 |
7219 |
3.66 |
高楠镇 |
4683 |
2.37 |
龙田乡 |
5701 |
2.89 |
北屏乡 |
4409 |
2.23 |
左岚乡 |
3379 |
1.71 |
沿河乡 |
4285 |
2.17 |
双河乡 |
5618 |
2.84 |
蓼子乡 |
7810 |
3.95 |
鸡鸣乡 |
3803 |
1.93 |
周溪乡 |
3604 |
1.82 |
明中乡 |
3488 |
1.77 |
治平乡 |
2987 |
1.51 |
岚天乡 |
2316 |
1.17 |
厚坪乡 |
4056 |
2.05 |
河鱼乡 |
2809 |
1.42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城口县统计局
城口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常住人口为101422人,占51.35%;女性常住人口为96075人,占48.65%。总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5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增长1.54。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各乡镇(街道)中,总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乡镇(街道)有1个,在100至103之间的乡镇(街道)有2个,在103至105之间的乡镇(街道)有1个,在105以上的乡镇(街道)有21个。
表3-1各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
占总人口比重 |
性别比 | |
男 |
女 | ||
葛城街道 |
48.81 |
51.19 |
95.37 |
复兴街道 |
50.67 |
49.33 |
102.71 |
巴山镇 |
51.40 |
48.60 |
105.77 |
坪坝镇 |
51.58 |
48.42 |
106.54 |
庙坝镇 |
51.26 |
48.74 |
105.15 |
明通镇 |
50.49 |
49.51 |
101.97 |
修齐镇 |
51.24 |
48.76 |
105.1 |
高观镇 |
51.60 |
48.40 |
106.62 |
高燕镇 |
53.17 |
46.83 |
113.53 |
东安镇 |
52.53 |
47.47 |
110.65 |
咸宜镇 |
54.27 |
45.73 |
118.69 |
高楠镇 |
52.08 |
47.92 |
108.69 |
龙田乡 |
52.52 |
47.48 |
110.6 |
北屏乡 |
50.92 |
49.08 |
103.74 |
左岚乡 |
51.35 |
48.65 |
105.54 |
沿河乡 |
53.07 |
46.93 |
113.08 |
双河乡 |
51.69 |
48.31 |
107.00 |
蓼子乡 |
54.44 |
45.56 |
119.51 |
鸡鸣乡 |
53.72 |
46.28 |
116.08 |
周溪乡 |
51.72 |
48.28 |
107.13 |
明中乡 |
53.56 |
46.44 |
115.31 |
治平乡 |
53.00 |
47.00 |
112.75 |
岚天乡 |
52.29 |
47.71 |
109.59 |
厚坪乡 |
52.10 |
47.90 |
108.75 |
河鱼乡 |
54.15 |
45.85 |
118.09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25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25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城口县统计局
城口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2246人,占21.39%;15-59岁人口为114746人,占58.10%;60岁及以上人口为40505人,占20.5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419人,占15.9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减少2.6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2.3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98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6.52个百分点。
表4-1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总计 |
197497 |
100 |
0-14岁 |
42246 |
21.39 |
15-59岁 |
114746 |
58.1 |
60岁及以上 |
40505 |
20.51 |
其中:65岁及以上 |
31419 |
15.91 |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各乡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乡镇(街道)有1个,在60%-65%之间的乡镇(街道)有1个,在60%以下的乡镇(街道)有23个。
这23个乡镇(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14%,其中,5个乡镇(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1%。
表4-2各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
占总人口比重 | |||
0-14岁 |
15-59岁 |
60岁及以上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
城口县 |
21.39 |
58.10 |
20.51 |
15.91 |
葛城街道 |
19.42 |
68.48 |
12.10 |
8.61 |
复兴街道 |
22.33 |
64.98 |
12.69 |
9.10 |
巴山镇 |
23.19 |
54.95 |
21.85 |
17.87 |
坪坝镇 |
24.05 |
54.27 |
21.69 |
17.77 |
庙坝镇 |
21.58 |
53.45 |
24.98 |
20.38 |
明通镇 |
24.82 |
53.64 |
21.54 |
16.58 |
修齐镇 |
22.56 |
53.33 |
24.10 |
18.39 |
高观镇 |
22.02 |
54.89 |
23.09 |
17.33 |
高燕镇 |
19.18 |
56.20 |
24.62 |
19.26 |
东安镇 |
19.94 |
57.12 |
22.93 |
17.39 |
咸宜镇 |
20.81 |
54.87 |
24.32 |
18.70 |
高楠镇 |
23.47 |
53.68 |
22.85 |
18.98 |
龙田乡 |
22.82 |
52.67 |
24.50 |
19.65 |
北屏乡 |
20.48 |
52.71 |
26.81 |
21.55 |
左岚乡 |
23.29 |
47.32 |
29.39 |
25.24 |
沿河乡 |
21.31 |
52.91 |
25.79 |
21.61 |
双河乡 |
19.67 |
51.37 |
28.96 |
24.44 |
蓼子乡 |
22.66 |
52.43 |
24.90 |
18.96 |
鸡鸣乡 |
21.51 |
55.67 |
22.82 |
17.75 |
周溪乡 |
22.06 |
52.75 |
25.19 |
19.40 |
明中乡 |
21.73 |
54.24 |
24.03 |
18.23 |
治平乡 |
21.66 |
53.10 |
25.24 |
20.22 |
岚天乡 |
20.98 |
52.07 |
26.94 |
20.64 |
厚坪乡 |
20.36 |
55.47 |
24.16 |
18.59 |
河鱼乡 |
18.12 |
53.40 |
28.48 |
21.32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25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25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45319人,16-59岁人口为111673人。
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
城口县统计局
城口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95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32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46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749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712人增加为807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668人增加为1028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2721人增加为2454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8723人减少为44300人。
表4-1城口县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
大学(大专及以上) |
高中(含中专) |
初中 |
小学 |
城口县 |
8077 |
10289 |
24540 |
44300 |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17年增加至8.13年。
表4-2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 区 |
2020年 |
城口县 |
8.13 |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12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936人,文盲率由7.29%减少为5.13%,减少2.16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25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25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25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城口县统计局
城口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城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1260人,占41.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6237人,占58.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2221人,乡村人口减少27691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15.73个百分点。
图6-1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单位:人
二、流动人口
全县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49109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0人,流动人口为49109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5375人,市内流动人口为43734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县常住人口是指25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25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7]市内流动人口指本县户籍人口,在县内各乡镇(街道)间发生人户分离,人居住在本县的人口;县外市内户籍人口发生人户分离,人居住本县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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