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
城府办发〔20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城口县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普遍推行 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按照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的要求,全面深化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形成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全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宜居宜业宜游的大巴山特色生态城、“两山”“两化”先行示范区、渝川陕合作门户、川陕革命老区合作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建成区内 50%以上的街道和3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取得突破。
2021年,城市建成区内所有街道和4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2022 年,5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基本建成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域覆盖。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国有企业和车站、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场所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监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各部门负责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监督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3.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镇)、示范社区(村)、示范小区(单位)、示范学校创建,建立各类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模式。
4.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实施源头减量。
5.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公共机构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6.制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 环资〔2020〕80 号)的实施意见,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 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代替产 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7.做好产品包装物减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产品包装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的产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过度包装专项治理。
8.加强对果蔬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和 规范要求,积极推行净菜上市。
9.加强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10.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菜打包服务。
11.开展“绿色快递邮政城市”试点,持续推进“9571”工程,鼓励引导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减少二次包装,鼓 励引导有条件的快递末端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12.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置生态环境异地补偿制度,探索完善差别化收费制 度。
(三)完善分类体系。
13.加快推行居民小区楼层撤桶、定时定点投放。引导居民对家庭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投放,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鼓励出售可 回收物。
14.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涉及建设用地或者空间布局的中转设施、处置设施的用地位置、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等内容,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15.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准》(GB/T19095),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配置规范,制定垃圾分类厢房、环卫接驳点等建设标准。
16.新建小区应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厢房;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改建垃圾分类收集厢房。新交房小区楼层不设桶。
17.因地制宜选定合适的环卫接驳点,并按照收集需求配套足够的人员和驳运机具。升级改造和优化垃圾转运站(点)布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功能。
18.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做到专车专用、分类运输。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专业分类作业队伍向社区、村组延伸,逐步替代“低、 小、散、乱”的非正规收运队伍。
19.加快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探索采用简单适用的厨余垃圾处理工艺技术,做到厨余垃圾处理方向 明确,建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应急保障设施和体系。
20.依托现有环卫收运体系,建立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 危废环节)收运系统。
2 1.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处置体系。
22.农村地区在推行城乡一体处置其他垃圾基础上,鼓励农村家庭厨余垃圾采用就地堆肥、沤肥等方式处理,因地制宜探索小型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23.鼓励支持专业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优势,开展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产业链。
(四)推进资源化利用。
24.坚持从源头开始全程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垃圾分类体系的融合,积极探索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产业补贴机制。鼓励环卫、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依托现有垃圾收运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通过延伸产业链参与资源化利用,提升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
25.积极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建立完善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和可回收物统计制度,实现可回收物信息统计科学化。
26.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点、站、场及车辆标准并加快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利用大中型转运站和其他场所建设“两网融合”物资集散基地,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循环利用。
27.优化大件垃圾投放拆解点布局,加快建设大件垃圾回收拆解设施。
(五)发动社会参与。
28.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物业企业等的作用,发动 党员干部、物业工作人员、志愿者及垃圾分类指导员积极参与推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29.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窗口单位、进军营,进村组、进家庭、进企业等“八进”宣传活动,全方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结合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等相关场所,建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定期向市民开放。
30.利用公益广告设施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县属各媒体及其新媒体平台,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为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1.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打造一批垃圾分类示范校。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促进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32.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形成稳定 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专业志愿者队伍,积极 发挥工会、工商联、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组织垃圾分 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在城乡社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窗口单位、公共文化单位、酒店、商业街区(商场)等创建一批垃圾 分类志愿服务县级示范岗。
33.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六)完善工作机制。
34.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平台,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职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5.强化乡镇(街道)综合办事机构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职责,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
36.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乡镇(街道)政府、各级部门、公共机构考评体系。
37.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考评机制,坚持“月检查、季通报”制度,综合采用专业监督检查、第三方监管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目标完成、体系建设、资金保障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
38.在文明城区、绿色社区、节约型机关、文明校园、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中, 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39.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
40.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旅游饭店和旅游景区行业督促、指 导内容,纳入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41.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行政执法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42.建立垃圾分类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依据层级管理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监管系统。
43.加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
44.按《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完善由各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制,系统谋划、强力推进,层层压实责任。县级各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落 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法治保障。加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普 法宣传力度,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依法依规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资金长效投入机制,将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重点保障支持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分类处理技术创新研发、社会宣传发动等。注重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培育,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附件:1.术语解释;
2.2020—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清单;
3.2020—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任务计划表。
附件1
术语解释
1. 生活垃圾: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按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2.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 金属、玻璃、织物等。
3. 有害垃圾:《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4.厨余垃圾: 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 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5. 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6. 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率:未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和填
埋设施进行处理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的数量,占生活垃圾总量的比例。
7.“9571”工程:为解决快递包装废弃物问题,国家邮政部门提出“9571”工程,即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 95% 、50%以上电商快 件不再二次包装,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70%、在1万个邮政快递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8. 两网融合: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个网络有效 衔接、融合发展,提高效率,实现垃圾分类后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9. 净菜上市:菜篮子工程的要求之一, 即蔬菜市场应该提 供无残留农药、茎叶类菜无菜根、无枯黄叶、无泥沙、无杂物的蔬菜。
10. 光盘行动:餐厅不多点、食堂不多打、厨房不多做。
11. 定时定点投放:撤掉楼道口对应垃圾桶,各居住小区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合理设定分类投放时间和投放点。
12. 垃圾厢房:为方便定时定点投放,在居住区利用生活垃圾收集点或环卫作业场所,根据服务面积和生活垃圾收集量,改、扩建四分类收集设施,有条件的区域可新建。
附件2
2020—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清单
(县级部门和有关责任单位)
项目 |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推进全域覆盖 |
1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国有企业和车站、宾馆、饭店、购物中心、 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场所全 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
县发展改革委、县 财政局、县交通局 |
各有关单位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2 |
县级各部门负责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监督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
各县级部门 |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3 |
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建立各类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模式。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4 |
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生态环境局、县 住房城乡建委、县 农业农村委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实施源头减量 |
5 |
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公共机构减少使用一 次性用品。 |
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府办公室 |
有关县级部门 |
乡镇(街道) |
2020 |
6 |
制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的实施意见,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 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代替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
县发展改革委、县 生态环境局 |
有关县级部门 |
乡镇(街道) |
2020 | |
7 |
做好产品包装物减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产品包装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 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 装废弃物的产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过度包装专项治理。 |
县市场监管局、县 经济信息委 |
乡镇(街道) |
2020 | ||
8 |
加强对果蔬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和规范要求,积极推 行净菜上市。 |
县农业农村委、县 市场监管局 |
县商务委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9 |
加强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推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不主动 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
县文化旅游委、县 商务委 |
县市场监管局 |
乡镇(街道) |
2020 |
10 |
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菜 打包服务。 |
县商务委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文化旅游委、县 市场监管局 |
乡镇(街道) |
2020 | |
11 |
开展“绿色快递邮政城市”试点,持续推进“9571”工程。 |
县商务委 |
县公安局、县住房 城乡建委、县交通 局、县市场监管局 |
乡镇(街道) |
2020 | |
12 |
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置生态环境异地补偿制度,探索完善差别化收费制度。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 财政局、县生态环 境局 |
2020 | ||
完善分类体系 |
13 |
加快推行居民小区楼层撤桶、定时定点投放。引导居民对家庭厨余垃圾滤出 水分后投放,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鼓励出售可回收物。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14 |
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乡镇(街道) |
2020 | |
15 |
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准》(GB/T19095),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配置规范,制定垃圾分类厢房、环卫接驳点等建设标准。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乡镇(街道) |
2020 | |
16 |
新建小区应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厢房。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 委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改建垃圾收集厢房,新交房小区楼层不设桶。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各有关单位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17 |
因地制宜选定合适的环卫接驳点,并按照收集需求配套足够的人员和驳运机 具。升级改造和优化垃圾转运站(点)布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功 能。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18 |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做到专 车专用、分类运输。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专业分类作业队伍向 社区、村组延伸,逐步替代“低、小、散、乱”的非正规收运队伍。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19 |
加快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应急保障设施和体系。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 财政局、县规划自 然资源局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20 |
依托现有环卫收运体系,建立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系统。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生态环境局 |
乡镇(街道) |
2020 |
21 |
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处置体系。 |
县生态环境局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22 |
农村地区在推行城乡一体处置其他垃圾基础上,鼓励农村家庭厨余垃圾采用 就地堆肥、沤肥等方式处理,因地制宜探索小型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农业农村委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23 |
鼓励支持专业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优势,开展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 运处理产业链。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推进资源化利用 |
24 |
积极探索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产业补贴机制,鼓励环卫、再生资源龙头 企业依托现有的垃圾收运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通过延伸产业链参与 资源化利用。 |
县商务委、县供销 合作社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乡镇(街道) |
2020 |
25 |
积极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建立完善统计制度和行业 信息管理系统。 |
县商务委、县供销 合作社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26 |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点、站、场及车辆标准并加 快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利用大中型转运站等场所建设“两网融合”物资集 散基地,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循环利用。 |
县商务委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供销合作社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27 |
优化大件垃圾投放拆解点布局,加快建设大件垃圾回收拆解设施。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发动社会参与 |
28 |
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物业企业等的作用,发动党员干部、物业工 作人员、志愿者及垃圾分类指导员积极参与推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 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生活垃圾分 类模式。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发挥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作用,助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县住房城乡建委、市民政局 |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29 |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窗口单位、进军营,进村组、进家庭、进企业等“八进”宣传活动,全方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结合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等相关场所,建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定期向市民开放。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30 |
利用公益广告设施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 分利用县属各媒体及其新媒体平台,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 经验,为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县委宣传部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文化旅游委、县 住房城乡建委、县 交通局、县融媒体 中心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31 |
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打造一批垃圾分类示范校。 |
县教委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32 |
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形成稳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 传、培训、引导、监督、专业志愿者队伍。 |
县委宣传部 |
市民政局、县住房 城乡建委、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33 |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完善工作机制 |
34 |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平台,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生活垃圾分类 执法职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乡镇(街道) |
2020 | |
35 |
强化乡镇(街道)综合办事机构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职责,配备与工作任 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乡镇(街道) |
2020 | |
36 |
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政府、各级部门、公共机构考评体系。 |
县委组织部、县发 展改革委、县住房 城乡建委 |
乡镇(街道) |
2020 | ||
37 |
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考评机制,坚持“月检查、季通报”制度,综 合采用专业监督检查、第三方监管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 执法、目标完成、体系建设、资金保障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 |
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38 |
在文明城区创建活动中,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
县委宣传部、 |
|
乡镇(街道) |
2020 | |
在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中,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乡镇(街道) |
2020 | |||
在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中,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
县发展改革委 |
乡镇(街道) |
2020 | |||
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
县教委 |
乡镇(街道) |
2020 | |||
在绿色家庭、最美家庭、最美阳台、最美庭院创建活动中,将垃圾分类作为 重要评价指标。 |
县妇联 |
乡镇(街道) |
2020 | |||
39 |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 |
市民政局 |
乡镇(街道) |
2020 |
40 |
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旅游饭店和旅游景区行业督促、指导内容,纳入旅游行 业诚信体系建设。 |
县文化旅游委、县 商务委 |
乡镇(街道) |
2020 | ||
41 |
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并将有关生活垃圾分 类行政执法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记录。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市场监管局 |
乡镇(街道) |
2020 | |
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录归集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 |
乡镇(街道) |
2020 | ||
42 |
建立垃圾分类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依据 层级管理职责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监管 系统。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经信委 |
乡镇(街道) |
2020 | |
43 |
加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44 |
按《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显著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
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委组织部、县人 力社保局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
保障措施 |
45 |
乡镇(街道)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系统谋划、强力推进,层层 压实责任。县级各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 题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县级有关部门,乡 镇(街道) |
2020-2022 | ||
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
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0-2022 | ||||
46 |
强化法制保障,加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普法宣传力度。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司法局、县生态 环境局 |
2020-2022 | ||
47 |
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资金长效投入机制,将垃圾分类经费纳入 年度财政预算保障。 |
县财政局 |
乡镇(街道) |
2020-2022 |
附件3
2020—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任务计划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任务 |
实施计划 |
责任单位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1 |
示范街镇比例 |
50% |
75% |
100% |
乡镇(街道) | |
2 |
达标社区比例 |
55% |
80% |
100% |
乡镇(街道) | |
3 |
分类投放环境 |
覆盖居民户数比例 |
60% |
85% |
100% |
乡镇(街道) |
4 |
两网融合服务点新增数 |
20 |
50 |
50 |
乡镇(街道) | |
5 |
定时定点投放设施建设新增数 |
20 |
50 |
50 |
乡镇(街道) | |
6 |
资源化回收利用率 |
20% |
25% |
30%以上 |
县商务委 | |
7 |
分类实效 |
两网融合分类量 |
10吨/日 |
15吨/日 |
20吨/日 |
县商务委 |
8 |
家庭厨余垃圾量 |
5吨/ 日 |
10吨/日 |
20吨/日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9 |
新增厨余垃圾车数量 |
1辆 |
1 |
1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10 |
运输与转运 |
新增有害垃圾车数量 |
1辆 |
0 |
0 |
县生态环境局 |
11 |
新增分类收集车 |
15辆(巴山镇、明中乡、周溪乡、蓼子乡、治平乡、咸宜镇、高楠镇、明通镇、左岚乡、厚坪乡、高燕镇、庙坝镇、坪坝镇、复兴街道、葛 城街道) |
9辆(高观镇、东安镇、龙田乡、鸡鸣乡、沿河 乡、双河乡、北屏乡、 岚天乡、河鱼乡、修齐 镇) |
9 辆(沿河乡、修齐镇、 巴山镇、高观镇、明通镇、 高燕镇、坪坝镇、咸宜镇、庙坝镇) |
县住房城乡建委、有关乡镇(街道) | |
12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县级示范村建设 |
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县级示范村 个数 |
15 个(巴山镇坪上村、明中乡云燕村、周溪乡青坪村、蓼子乡梨坪村治平乡岩湾村、咸宜镇咸宜村、高楠镇岭楠村、明通镇白台村、左岚乡东风村、厚坪乡红色村、高燕镇红军村、庙 |
9个(龙田乡团堡村、龙田乡长茅村、龙田乡五里村、龙田村卫星村、葛城街道庙垭村、葛城街道东方红二村、复兴街道红坪村、复兴街道 阳坪村) |
9个(龙田乡中安村、庙 坝镇关内村、高燕镇国丰 村、双河乡柳河村、修齐 镇枇杷村、高观镇蒲池 村、东安镇德安村、东安 镇黄金村) |
有关乡镇(街道) |
建设规范的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
|
坝镇南坪村、坪坝镇新 华村、复兴街道柿坪村 葛城街道棉沙村) |
||||
13 |
新增垃圾分类投放点 |
45处(1 个县级示范村 建3 处) |
27处(1个县级示范村 建3 处) |
27(1个县级示范村建3 处) |
有关乡镇(街道) | |
14 |
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点 |
15处(1个县级示范村 建 1 处 ) |
9(1个县级示范村建1 处) |
9(1个县级示范村建1 处) |
县商务委 | |
15 |
建成日处理5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 设施厂 |
建成投入使用 |
县住房城乡建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