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9804751X5/2021-00074 | [ 发文字号 ] | 周溪府发〔2021〕50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6-16 |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溪乡森林草原防灭火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溪乡森林草原防灭火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溪府发〔2021〕50号
各村民委员会:
《周溪乡森林草原防灭火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溪乡森林草原防灭火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城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城口县减灾委员会关于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城安委〔2021〕16 号)安排部署,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国家森防指、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为建党 100 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 100 周年。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乡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减少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控制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重点关注林区可燃物载量大,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行为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全力维护全乡生态安全、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行动时间及主要内容
结合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时间为6月10日-9月20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即日起至6月20日)。
按照城安委〔2021〕16 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本方案,乡林业站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宣传策划,制定本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各村要通过发送短信提醒和应急广播播放,增加林区宣传横幅、标语,组织召开农户院坝会、社员会集中宣传,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浓厚氛围。护林员针对巡护区域大力开展入户宣传,在“百日行动”期内入户宣传率要达到 95%以上。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一码通”二维码扫码出入林区,做好林区车辆、人员登记。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时,在进山入林路口设置防火二维码,严格执行扫码入林,进山入林扫码率达到 80%以上。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组织实施(6月21日至8月31日)。
各村和科室站所要按照“百日行动”方案,针对本辖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一)开展森林草原火险隐患大排查。
各村林区内的“点状”“线状”“面状”经营主体在“百日行动”期间要对自身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开展一次全位、拉网式的排查整治,落实林区经营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各经营主体的自查率要达到100%。
1.“点状”经营主体。林区内的工程施工现场、农家乐、厂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经营主体要重点对是否存在以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开展排查:
(1)林区内厂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外围30米范围内,要时清理林下可燃物。有重大安全隐患需开设30米以上防火隔离带。
(2)林区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严禁私自野外用火,如焊接、火花切割等带火作业和吸烟、野炊等。
(3)加强对提供旅游服务的责任主体开展对游客防火知识宣讲,入住客人知晓率达到85%以上。
(4)组织人员在其责任区域开展巡护,配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和巡护装备。
2.“线状”经营主体。林区的公路、输配电线路、电缆等经营主体要重点对管辖范围是否存在以下火灾隐患开展隐患排查:
(1)建立巡线队伍,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
(2)对所辖位于林区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与维护,及时消除故障。
(3)及时清除红线范围内影响线路运行安全的倾倒树木,防止引发火灾。
(4)线上存在诱发火灾风险的点状设备周围(高压线的变电站等)要开设不小于30米的防火隔离带。
3.“面状”经营主体。要深入辖区内的“点状”经营主体、“线状”经营主体以及集中居住点的面山、与森林紧密相连的居民、林间村社等区域排查火灾隐患,同时要督促、检查、指导管辖范围内的“点状”经营主体、“线状”经营主体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自查。
(二)找准风险隐患开展大整治。
各村林区经营主体要列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记载隐患的种类、地点、责任人等相关信息,以及落实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对治理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实行挂图作战、挂账销号,实现隐患登记、整治、销号的全过程管理。特别是对重要设施周边要采取人工清除、挖生土带等方式预设隔离带,清除可燃物。对短期内无法全面彻底解决的隐患,要在先期采取应对措施、达到初步整治目标的基础上,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实行挂图作战、挂账销号,分类治理,确保治理时间、质量和效果“三落实”,“百日行动”期间,整改率要达到90%以上。要对每个重大风险点制定专项预案,对林区重点工程要制定现场处置方案,适时开展预案演练。要提前统筹当地力量资源和物资储备,查清重大风险点是否配备火灾防控设施以及是否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应对重大风险点周边森林草原火灾的准备,一旦发生火灾能够闻火而动,有足够的力量、装备和科学专业的组织指挥安全高效扑救,确保重大风险点不出问题。要按照《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试行)》《森林火灾扑救安全规范(试行)》要求,安全科学处置森林火灾,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落实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林场、森林经营单位、个人等主体责任以及护林员巡护责任。二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林区固定宣传标牌、林沿路口警示标识设置,林区道路及农户密集区域宣传标语悬挂等森林防火宣传是否到位;林区游人、农户是否知晓森林防火。三是野外火源管控情况。入山路口、人口密集林区、森林旅游景点、林农交错地带等重点区域的野外火源管控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二维码扫码出入山林工作。四是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区域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是否按照《重大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渝林防〔2021〕4号)要求,排查整改重点隐患。五是应急值班值守情况。巡山守卡人员是否尽职履责。物资储备是否到位。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综合应急救援扑救队伍是否靠前驻防,开展训练和演练。
第三阶段:及时总结,报送信息(9月1日至9月20日)。
乡林业站将适时收集整“百日行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成果及经验,及时上报到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强化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本乡将抓好统筹协调,林业站丁世华负责“百日行动”的信息报送,负责总指挥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强化防灭火一体化理念,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演练,强化应急处置。“百日行动”期间,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防灭火扑救队伍每半月不少于1次深入林区开展带装巡护,强化训练演练。通过训练演练,熟悉林情、山情、社情,开展防火阻隔系统(防火道路、防火公路、防火线、生物阻隔带)清扫、林下可燃物清理,变被动预防为主动防范,防火于未“燃”。森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防火物资装车待命,人员整装待发,一旦发生火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科学指挥、安全扑救,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