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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9804751X5/2021-00059 [ 发文字号 ] 周溪府发〔2021〕15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溪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溪府发〔202115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溪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机关科室及站所,乡属各单位;

现将周溪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

                                           2021219


(此件公开发布)

周溪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讲话和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引领,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目标,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步伐,提高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实效,最大程度的降低生活垃圾对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的影响,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积极引导居民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习惯,全力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不断完善运营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垃圾减量分类奖励政策体系,到2021年底,公共机构、辖区居民范围内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35%,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分类准确率、民众满意度达到60%以上。

(一)消减一次性用品

督促辖区内大型超市、森林人家限制使用塑料袋、一次性消费用品,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有偿提供可重复利用环保袋;森林人家(餐饮门店)、规模以上餐饮企业,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推进外卖领域绿色包装,引导外卖商家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

(二)促进厨余垃圾减量

督促餐饮企业、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面开展光盘行动;餐饮企业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提供打包服务,并建立相应的优惠措施;鼓励果蔬批发商、集贸市场果皮菜叶就地资源化处理,各村督促农户进行餐厨垃圾分类回收。

(三)推进绿色循环包装

督促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循环包装,鼓励快递网点设置绿色回收区,回收快递包装箱、包装袋。

(四)推进公共机构减量

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村委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倡导文件双面打印;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使用屏幕、投影等替代背景、横幅;推广茶杯、充电电池等可重复使用办公用品,加强办公场所可回收物的分类投放。

三、阶段划分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2月19日-2021年6月15日)

我乡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任务分工,做好任务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目标成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促进源头减量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公众知晓率、参与率,促进公众树立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文明观念,强化健康环保低碳生活理念,努力使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二)任务实施阶段(2021年6月16日-2021年11月30日)

按照工作任务和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确保实施方案规定任务落地见效。我乡对各试点单位工作进行指导和成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021121日前,落实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对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指导各单位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利用原有生活垃圾示范村(青坪村)建设标准,共同指导单位、企业、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激励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垃圾减量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周溪乡垃圾分类办公室,汪贤珊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形成人人参与环保、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努力使垃圾分类减量变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推开垃圾分类工作打好基础。

(三)严格督导检查

周溪乡垃圾分类办公室强化对生活垃圾减量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办、考核,对任务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督办,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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