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9804751X5/2021-00058 | [ 发文字号 ] | 周溪府发〔2021〕14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02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2 |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溪乡今冬明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溪乡今冬明春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周溪府发〔2021〕14号
各村、机关科室站所,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动防办发〔2020〕20 号)要求、2021年1月13日市农业农村委召开的全市冬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县农业农村委关于冬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加强我乡今冬明春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和生猪恢复性生产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周溪乡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周溪乡今冬明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乡今冬明春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和生猪恢复性生产工作,维护全乡畜禽养殖的和谐有序发展,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更好成效,促进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为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抓实、抓细,我乡成立了动物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郭孝军任组长,分管领导谭天平任副组长,农服中心工作人员、畜牧兽医人员、联系村干部、各村主要负责人、村级防疫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乡农服中心。各村级防疫员配合各村主要负责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压实各自工作责任,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疫病。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防控目标任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疫苗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群体应免密度常年保持在100%以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养殖场免密度常年保持在10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产地检疫率以乡为单位达到100%。工作重点是: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加强狂犬病、鸡新城疫、布病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畜禽圈舍和周边环境消毒灭源,切实加强与临边乡镇接壤地区和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监管,严防外来动物疫病传入。
三、认真落实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一)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1.落实包片责任制。由农服中心主任吴成太统筹负责全乡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农服中心工作人员罗先茂负责双龙村、青坪村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农服中心工作人员符必斌负责三元村、大榜村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丁尚成负责龙丰村、鹿坪村、凉风村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乡预计聘请七名村级防疫员负责协助做好防疫工作和资料收集。2.实行生猪户口制。由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丁尚成负责收集资料和上报资料;切实摸清辖区生猪、家禽等畜禽存栏情况,严格按照《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规范 2021 年生猪户口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信息报送。3.由农服中心符必斌摸清近期从县外调入动物情况及辖区畜禽死亡情况,并建立好监管台账,对病死畜禽按照要求送样检测。4.由农服中心工作人员罗先茂根据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指导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清洗、大消毒工作,落实“大型养殖场监督消毒、中小型养殖场指导消毒、散养农户代行消毒”工作要求,做好家禽屠宰交易场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的清洗消毒。
(二)扎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
一是确保防控成效。政府乡长郭孝军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谭天平为具体负责人,各联系村领导,村委会成员负责辖区内防疫的领导、协调、监督、宣传、动员和组织摸底调查等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各村委会负责人做好通知、协调、消毒和带队工作,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消毒面达到100%;农服中心做好生物药品防控物资的领发,防疫技术指导、防疫进度和质量监督,防疫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免疫质量;村级防疫员做好免疫注射工作,坚持“五统一”、“五不漏”。确保部位准,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标识到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及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二是重点督促养殖户认真履行防疫义务、承担相应防疫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抗体水平监测。三要结合防疫目标考核,及时组织对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措施落实及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免疫抗体保护水平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补免。
(三)统筹做好人畜共患病及其它动物疫病防控
深入贯彻实施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进一步强化狂犬病等优先病种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切实抓好家禽H7N9流感、新城疫、猪伪狂犬、仔猪腹泻病、犊牛副伤寒、小反刍兽疫等其他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确保稳定控制。并做好流调工作,加强规模化种禽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和净化创建场的建设;巩固防治成效,进一步加强狂犬病免疫和监测扑杀工作,严防疫情反弹。
(四)全面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按照“四定”监测模式和“五结合”原则,突出养殖、活畜禽调运与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对监测阳性畜禽和零星散发疫情要及时、规范、果断处置,并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掌握重点疫病分布和流行状况。要定期组织对动物疫情信息和监测进行分析、评估、会商,科学研判疫病风险和流行趋势,为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五)加强物资储备
加强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应急储备和管理,确保质量,避免浪费。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群众举报疫情线索,要及时查证核实、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疫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
(五)严格免疫抢救及死亡补偿政策
在开展重大动物防疫工作中,对免疫注射后3天内发生免疫反应的畜禽,农服中心工作组人组织人员到场开展免疫抢救,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将免疫反应和免疫死亡情况以及畜主联系方式上报县疫控中心,凡未按要求上报的,所有反应抢救费及死亡补偿费由农服中心自行解决。在防疫工作督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套取防控资金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切实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六条禁令”,进一步健全完善检疫申报制度,规范实施检疫监管。切实加强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监管,督导相关责任人严格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全面实施收购贩运动物台账记录及人员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跨省、跨市、跨区县调入畜禽“指定通道准入”和申报检疫查验制度,对跨境调入活畜禽严格执行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深入推进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联防,加大对收售、屠宰加工及抛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加强监督,确保质量
重大动物疫病领导人员要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的督促检查,各防疫人员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乡农服中心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免疫质量,确保抽采血清,实验室检测达标。同时对重大动物疫病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凡检查验收未达标,及时对防疫网格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聘请的村级防疫人员按比例扣减工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