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K34531040Y/2023-00002 | [ 发文字号 ] | 治平府发〔2022〕18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04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4 |
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治平乡市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治平府发〔2022〕18号
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治平乡市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乡属各单位:
经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治平乡市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治平乡市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城口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复审暨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创办发〔2022〕1号)要求,大力推进全域卫生创建工作,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我乡人居环境,促进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治理向全面健康管理转变,推动我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卫生乡镇创建,解决我乡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安全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为我乡居民创造卫生、健康、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乡镇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定期研究爱国卫生工作。
2.健全我乡爱卫会组织,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政府、各居委会(村委会)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4.健全我乡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5.常年开设卫生问题投诉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整改率达到95%以上。
(二)健康教育
6.健全我乡健康教育机构,有领导、有人员、有经费。
7.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到70%、基本技能掌握率达到70%。
8.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100%,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学校符合《无烟学校标准》。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到75%。
9.主要街道、广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2块以上,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定期更换。
10.乡卫生院、卫生室、个体诊所,针对患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符合《无烟医院标准》。
11.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控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无烟草广告。
(三)环境卫生
12.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组建有清扫保洁专业队伍,卫生管理责任落实,有保证日常工作需要的运行维护经费。
13.场镇道路平整、完好,无裸露地面,人行道铺装率达到80%,附属设施完好;排水设施畅通,下水道管网覆盖率达到80%;路灯亮灯率达到90%。
14.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路面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乡垃圾袋装化覆盖率达到80%;垃圾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15.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废物箱等环卫设施设置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作业车辆满足需要,设施设备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区域内无旱厕,三类以上公厕达到60%。
16.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50%以上的村(社区)生活垃圾实行户集、村收、乡转运或处理。粪便储存和处理设施密闭,化粪池定期清掏,无粪便满溢和直排现象。
17.乡容乡貌美观有序,环境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和无乱设摊点现象,沿街公共设施维护完好、整洁;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门内卫生达到标;辖区内无散养家禽家畜,无违规饲养宠物。
18.农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
19.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20.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河道、水库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21.绿化符合要求,主要道路两旁有行道树,树木、花草管护良好,绿化覆盖率达到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
(四)环境保护
22.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制定《乡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演练,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2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标率100%;医疗、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24.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达标率达到100%。
25.大气环境污染(燃煤、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水环境污染(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到标)、声环境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26.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7.公共场所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开展卫生知识培训,“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28.宾馆、美容美发店、歌厅、公共浴室、网吧消毒和通风设施完善;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公共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人进入标志。
29.乡水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水厂有健全的管理、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游离余氯并有记录。
30.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出厂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每半年对末梢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未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介水传染病。
(六)食品安全
3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辖区内连续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33.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4.食品经营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标签符合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5.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36.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
37.食品摊贩经营地点外环境整洁,具备相应的卫生设施。
(七)病媒生物防制
38.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和人员,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科学规范的防制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切实履行政府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职责,防制效果明显。
39.预防控制成效:通过综合防制,鼠密度达到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两项不超过标准的三倍。
(八)疾病预防控制
40.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41.医疗机构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
42.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43.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
(九)社区卫生
44.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楼(院)、卫生户活动。
45.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
46.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47.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十)乡镇辖村卫生
48.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49.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50.10%以上村建成重庆市级卫生村,30%以上村建成区县级卫生村。
51.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
52.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
53.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54.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开展卫生乡镇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爱国卫生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健康中国的重要载体,我乡要整合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资源,以乡镇带动村居,统筹推进全域创建。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参与方案制定和工作审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宣传发动、专项整治、资金投入、资源调配等,建立健全工作推动责任机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创建目标任务。
(三)压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把此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虚假整改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和分管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治平乡市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治平乡市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标准 |
工作任务 |
责任领导 |
责任科室 及责任人 |
责任单位 |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
1.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乡镇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定期研究爱国卫生工作。 |
王明学 |
乡爱卫办 :邓珊珊 |
—— |
2.健全我乡爱卫会组织,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政府、各居委会(村委会)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
—— | |||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
各村(社区) | |||
4.健全我乡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
—— | |||
5.常年开设卫生问题投诉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整改率达到95%以上。 |
—— | |||
二、健康教育 |
1.健全我乡健康教育机构,有领导、有人员、有经费。 |
王明学 |
乡村振兴办:朱琴琴 |
—— |
2.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到70%、基本技能掌握率达到70%。 |
各村(社区) | |||
3.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100%,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学校符合《无烟学校标准》。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到75%。 |
治平小学 | |||
4.主要街道、广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2块以上,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定期更换。 |
—— | |||
5.乡卫生院、卫生室、个体诊所,针对患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符合《无烟医院标准》。 |
治平卫生院 | |||
6.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控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无烟草广告。 |
—— | |||
三、环境卫生 |
1.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组建有清扫保洁专业队伍,卫生管理责任落实,有保证日常工作需要的运行维护经费。 |
赵超 |
规划建设办:杨载东 |
—— |
2.场镇道路平整、完好,无裸露地面,人行道铺装率达到80%,附属设施完好;排水设施畅通,下水道管网覆盖率达到80%;路灯亮灯率达到90%。 |
—— | |||
3.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路面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乡垃圾袋装化覆盖率达到80%;垃圾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
各村(社区) | |||
4.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废物箱等环卫设施设置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作业车辆满足需要,设施设备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区域内无旱厕,三类以上公厕达到60%。 |
—— | |||
5.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50%以上的村(社区)生活垃圾实行户集、村收、乡转运或处理。粪便储存和处理设施密闭,化粪池定期清掏,无粪便满溢和直排现象。 |
各村(社区) | |||
6.乡容乡貌美观有序,环境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和无乱设摊点现象,沿街公共设施维护完好、整洁;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门内卫生达到标;辖区内无散养家禽家畜,无违规饲养宠物。 |
各村(社区) | |||
7.农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 |
惠民社区 | |||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
各村(社区) | |||
9.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河道、水库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
各村(社区) | |||
10.绿化符合要求,主要道路两旁有行道树,树木、花草管护良好,绿化覆盖率达到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 |
各村(社区) | |||
四、环境保护 |
1.完成上级政府下达到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制定《乡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演练,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
赵超 |
规划建设办:杨载东 |
—— |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标率100%;医疗、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
—— | |||
3.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达标率达到100%。 |
各工业企业 | |||
4.大气环境污染(燃煤、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水环境污染(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到标)、声环境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
—— | |||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
赵超 |
河长办:杨载东 |
—— |
2.公共场所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开展卫生知识培训,“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
—— | |||
3.宾馆、美容美发店、歌厅、公共浴室、网吧消毒和通风设施完善;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公共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人进入标志。 |
各公共场所 | |||
4.乡水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水厂有健全的管理、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游离余氯并有记录。 |
—— | |||
5.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出厂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每半年对末梢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未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介水传染病。 |
—— | |||
六、食品安全 |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辖区内连续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
夏元兵 |
应急办:周方杨 |
—— |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
3.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
4.食品经营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标签符合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
5.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
6.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 |
—— | |||
7.食品摊贩经营地点外环境整洁,具备相应的卫生设施。 |
—— | |||
七、病媒生物防制 |
1.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和人员,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科学规范的防制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切实履行政府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职责,防制效果明显。 |
王明学 |
乡爱卫办:邓珊珊 |
—— |
2.预防控制成效:通过综合防制,鼠密度达到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两项不超过标准的三倍。 | ||||
八、疾病预防控制 |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
王明学 |
乡爱卫办:邓珊珊 |
—— |
2.医疗机构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 |
治平卫生院 | |||
3.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
治平小学、治平幼儿园 | |||
4.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 |
—— | |||
九、社区卫生 |
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楼(院)、卫生户活动。 |
王明学 赵超 |
乡爱卫办:邓珊珊 |
—— |
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 |
规划建设办:杨载东 |
—— | ||
3.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
各村(社区) | |||
4.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
乡爱卫办:邓珊珊 |
治平卫生院、各村(社区) | ||
十、乡镇辖村卫生 |
1.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
邓才宣 |
社保所:罗泽洋 |
各村(社区) |
2.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
王明学 |
乡爱卫办:邓珊珊 |
各村(社区) | |
3.10%以上村建成重庆市级卫生村,30%以上村建成区县级卫生村。 |
王明学 |
乡爱卫办:邓珊珊 |
各村(社区) | |
4.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 |
赵超 |
河长办:杨载东 |
||
5.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 |
赵超 |
乡城建办:杨载东 |
各村(社区) | |
6.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
王明学 |
乡爱卫办:邓珊珊 |
各村(社区) | |
7.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
王明学 |
乡爱卫办:邓珊珊 |
各村(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