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K34531040Y/2021-00089 | [ 发文字号 ] | 治平府发〔2021〕21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1-08-24 |
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治平乡森林资源“五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治平府发〔2021〕21号
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治平乡森林资源“五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中心):
经党委会审议决定,现将《治平乡森林资源“五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治平乡森林资源“五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委办〔2021〕39号)、《关于在全县开展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五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命令》(城口县总林长令第1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全乡森林资源保护,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乱用火等“五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将森林防火工作一并纳入本次排查整治范畴。严格排查整治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乱用火等“五乱”现象。
(一)乱侵占。主要包括:非法改变林地草地用途,非法占用林地草地,毁林(草)开垦、毁林(草)种药、毁林(草)养殖生猪、毁林(草)养殖山地鸡等。
(二)乱搭建。主要包括:在林地草地非法建设工矿企业、商业设施、居民住房、农林生产等设施,超批准面积、超批准规模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设地点等。
(三)乱采挖。主要包括:在林地草地非法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和生产,非法采石、采砂、采土,无证采伐、乱砍滥伐林木,非法移植天然树木,非法采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破坏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等。
(四)乱捕食。主要包括:非法猎捕、食用、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
(五)乱用火。主要包括:携带火种进入森林禁火区,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玩火、吸烟、野炊、烧荒、烧烛化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秆等。
二、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制定印发《治平乡森林资源“五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乡村两级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8月21日至2021年9月30日)。以村(社区)为单位,落实各级林长牵头责任、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网格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巡护责任,对辖区林地“五乱”问题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实地排查。
(三)整治清零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一事一议”“一题一策”“一案一档”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处置,深入研判“五乱”问题整治工作,明确目标要求、整治措施、整治时限、责任主体,确保按期全面整治到位。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召开“五乱”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会,启动“回头看”,弥补薄弱环节,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完善一批制度机制,确保整治成果得到长效巩固。
(五)长效巩固阶段(2021年以后)。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和制度机制,抓实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管理,禁绝“五乱”问题现象,着力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工作队伍。各村(社区)按照林长制网格区的划分情况,对辖区林地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级林长、网格护林员,做到“山头对应到人头”,确保责任清晰。各村(社区)要在每月最后一天,将“问题排查表”(附件1)报送到乡林长办公室。
(二)开展实地排查。网格护林员要通过远山瞭望、进入林区、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开展实地排查,坚决做到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尤其是针对林区内有人居住、有地耕种、有迹可疑的地带,必须到现场实地核查。在排查过程中,要通过口头讲解、发放资料等方式,积极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及本次整治行动有关要求,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森林资源安全。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五乱”问题,要摸准问题情况。村(居)小组林长、网格护林员要据实填写“问题排查表”(附件2),详细记录事发地点(地名)、林地性质、林地权属、肇事人员、问题类型、破坏程度(数量、面积等)及其他相关信息。排查过程中,要拍照、摄像留存相关证据资料。
(三)落实分级处置。创新推行“八步工作法”,严格落实“四报告、四实地、四研究、四固证”等工作流程,确保真改、实改。
第一步,网格护林员一经实地排查发现疑似“五乱”问题,进行拍照、录视频固定证据,必须在当天报告村(居)民小组林长。
第二步,村(居)民小组林长接报后,在1天内,会同网格护林员,再次实地核准相关情况,进行拍照、录视频固定证据,并完善“问题排查表”,报告村(社区)林长。
第三步,村(社区)林长会同乡级片区林长,在1天内,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形成改整治建议意见,再报告到乡林长办公室。
第四步,乡林长办公室在1天内,完成相关情况比对审查,报告乡级副林长、林长;涉及重大问题的,提交乡级林长制联席会议研判。
第五步,乡级林长制联席会议、乡级林长在3天内,研究形成整治意见,下发至村(社区)林长。
第六步,村(社区)林长收到整治意见后,立即组织实施整治,并收集过程资料。
第七步,村(社区)林长组织实地检查整治情况,进行拍照、录视频固定证据;并会同乡级片区林长,召集有关人员研究,确认整治到位后,报告乡级林长(副林长)。
第八步,涉及重大问题的,乡级林长(副林长)组织开展实地核查验收,进行拍照、录视频固定证据;并提交到乡级林长制联席会议研究。确认整治到位的,予以销号处理;整治不到位的,责成再次整治。
(四)重视资料整理。全过程收集巡查、研究、整治、验收等方面的资料,形成工作专档专卷。涉及排查整治“五乱”问题,要建立“一案一档”,做到排查见日志、问题见影像、研究见记录、整治见效果“四见”。特别是要收集整理好能够反映问题整治前、中、后的现场对比照片、视频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乡级林长制联席会议的领导下,成立治平乡开展森林资源 “五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樊官勇同志任组长,王明学、李智远、夏元兵、阳林、邓才宣、张明深、王昌华同志任副组长,吴浪、朱琴琴、杨载东、陈小芬、郭龙、王伟、万刚、周方杨、王洪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林长制办公室,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组建5个森林资源“五乱”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组,由乡级片区林长导任组长,村(社区)林长为副组长,村(社区)副林长、驻村干部、村干部、村(居)民小组林长为成员,负责各村(社区)的摸排整治工作。
第一组(岩湾村)组长:王明学;副组长:李清学;成员:王伟、向国兴、王吉冬、于光露,各村(居)民小组林长,辖区网格护林员。
第二组(惠民社区)组长:张明深;副组长:沈来兵;成员:袁帮兴、邓绪波、胡代辉、王明江,各村(居)民小组林长,辖区网格护林员。
第三组(新红村)组长:夏元兵;副组长:于良治;成员:罗仕东、李文成、李文坤、李顺林、王培,各村(居)民小组林长,辖区网格护林员。
第四组(新胜村)组长:邓才宣;副组长:张有发;成员:郭龙、张友贵、李秀娟、寇芬,各村(居)民小组林长,辖区网格护林员。
第五组(阳河村)组长:王昌华;副组长:阳纯波;成员:游华周、王吉平、王文秋,各村(居)民小组林长,辖区网格护林员。
(二)做好政策宣传
森林资源“五乱”问题敏感度高、政策性强、要求严、任务重,要深入细致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工作,把握好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和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之间的关系,既要有效整治解决问题,又要有效疏导缓解社会矛盾。要广泛宣传林地保护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凡涉及利用、占用林地资源的行为,必须提前依规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一旦发现未批先建(用)、少批多占(用)的现象,必须进行依法严肃从重处罚。
(三)坚持动真碰硬
各级林长、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对排查发现的“五乱”问题,坚决做到真查实改,逐步消除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剖析一批典型案例,广泛向社会通报,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对“五乱”突出问题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阻扰工作人员排查整治的,要制止劝离;情节严重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严肃考核执纪
加强对排查整治的工作督查,要把各村(社区)的工作情况,纳入乡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个人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在清理整治“五乱”突出问题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尤其是对“五乱”问题隐瞒不报、选择性报告、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附件4)。动员部署阶段工作于8月20日前报送情况;集中排查、整治清零两个阶段要落实“日报告”(每天报告)和“零报告”(没有问题也报告)制度。总结提升阶段于12月31日前报送“五乱”问题排查整治行动专题报告。
附件:1.治平乡森林资源“五乱”问题排查日志
2.治平乡森林资源“五乱”问题排查整治表
3.治平乡森林资源“五乱”问题排查整治台账
4.治平乡森林资源“五乱”问题排查整治联络员名单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