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办理指南
城口县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办理指南
一、业务办理名称
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财政补贴
二、办理依据
城府办发【2018】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口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三、补贴对象
社会办养老机构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投资兴办,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投入使用,符合相关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享受建设补贴政策。
四、补贴方式
银行转账直接发放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的机构。
五、申请材料清单
1.《城口县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3.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
4.养老机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民政审核、进行评审、发放补贴。
七、办理部门
城口县民政局。
八、办理时限
1.申请。养老机构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县民政局申请上一季度运营补贴,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提交材料见附件4、5、6)。
2.受理。县民政局受理,并在2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其中,困境留守老人由县农村“三留守”联席办进行审核认定,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由县民政局进行审核认定。
3.审定。县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审定后,按我县财政资金审批流程申请划拨运营补贴资金。
九、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点
城口县民政局。
十一、咨询电话
城口县民政局:023-5922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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