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50082850H/2021-0119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0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0 |
城口县左岚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预算公开
城口县左岚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乡镇政府要适当调整经济管理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乡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开展工作。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切实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管理民主、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2.五个方面的基本职能:执行政策法规、推动经济发展、搞好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维护和谐稳定。
(二)单位构成。本单位设置综合办事机构6个,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扶贫工作办公室;设置事业站所5个,即: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本单位优化机构设置,设置综合办事机构6个,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扶贫工作办公室;设置事业站所5个,即: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0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4.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增加434.2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0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28.9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36,农林水支出588.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34.2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9.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9.21万元,比2021年增加43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08万元,比2021年减少31.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8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69.13万元,比2021年增加465.5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环境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支出等,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农业农村、其他扶贫支出、农村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左岚乡人民政府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35万元,比2021年减少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公务接待费1.35万元,比202年减少2.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1年增加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车辆购置打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52万元,比上年减少4.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17.3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渠道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刘邵郡 联系方式:023-5950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