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97513R/2022-00021 | [ 发文字号 ] | 左岚府发〔2022〕29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左岚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8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9 |
左岚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左岚乡2022年生态护林员选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左岚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左岚乡2022年生态护林员选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根据《城口县林业局城口县财政局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城口县2022年生态护林员选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城林业发〔2022〕32号)文件精神,现将《左岚乡2022年生态护林员选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左岚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左岚乡2022年生态护林员选用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城口县林业局城口县财政局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城口县2022年生态护林员选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城林业发〔2022〕32号)文件精神,现将《左岚乡2022年生态护林员选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生态护林员在森林管护中的积极作用,确保部分脱贫户收入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和“四个不摘”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总体稳定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现有生态护林员选用办法开展选用工作。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以森林的生态林面积大的地区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为重点,集中安排。
——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脱贫人口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用。
——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乡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不跨乡乡选用,在村内从事森林管护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生态护林员选用,稳定脱贫户政策性收入,实现生态补偿增收;增强脱贫人口创业活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步伐;建立半专业化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充实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四)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管理,实行“一年一选用”。各村按照《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护林水平。明确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和任务,合理确定管护面积,确保管护面积不低于1000亩。
二、选用范围、管护费标准及资金保障
(一)选用范围。选用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选用人员必须是脱贫人口及边缘监测人口,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但不包括稳定脱贫后不享受脱贫政策的人员和在校学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强责任心;
3.本人常年居住和生活在本乡;
4.服从乡、村的工作安排,能运用手机智能终端接受和汇报护林工作;
5.认真履行护林职责。在上年度从事生态护林员工作期间,认真履职,对管护辖区出现的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森林火灾(警)等现象能及时上报,无迟报、瞒报现象。
(二)费用标准。生态护林员基础管护费年标准为5000元。按照制定的《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兑现管护费时做到奖惩资金平衡。
(三)选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2021年已签订管护协议人员符合2022年选用条件的重新签订管护协议至12月底。
(四)资金保障。按照《城口县林业局城口县财政局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城口县2022年生态护林员选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城林业发〔2022〕32号)文件精神,生态护林员资金选用资金为27万元。
(五)资金发放。考核工作完成后将《生态护林员管护资金兑现表》电子档及纸质件上报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对考核结果审核后统一支付生态护林员管护费。
三、选用程序
选用工作共包括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选用七个程序。
(一)公告。在符合条件的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用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用资格条件、名额;
2.选用范围、程序、方式;
3.管护任务、管护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符合条件人员自愿向本村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用条件,乡政府组织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察。重点考察履职能力、家庭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由乡政府组织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林业工作的同志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评定。乡政府组成评审组,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本着“择优、公开、负责”的原则,确定拟用的生态护林员数量和对象。
(六)公示。各村对拟用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选用。按照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选、站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经县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乡政府与选用人员签订统一制定的《生态管护协议》一式三份,乡农服中心、生态护林员、所在村村委会各一份。
四、护林员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森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二)对管护区内森林资源进行巡护,对重点区域、珍稀树种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及时报告并依法制止辖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倾乱倒垃圾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四)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全补救;
(五)及时报告管护区内发生松树枯死现象及其他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并协助实施病虫害防治;
(六)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七)做好《生态管护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和乡、村临时交办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生态护林员选用是我乡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将选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具体负责选用工作,按照选用程序合理安排时间,落实工作职责,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将纳入各村工作考核内容,各村要按照制定的《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公示。
(四)把握时限,及时报送资料。生态护林员选用工作要在2022年6月10日前全面完成。各村要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启动,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申请书、贫困证明(监测户证明)、本人寸照、会议记录、公示照片、生态护林员协议、选聘人员信息表报送至乡农业服务中心王榜月,将于6月30前完成“生态护林员管理系统”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附件:1.左岚乡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
2.左岚乡2022年生态护林员选用人员计划表
附件1:
左岚乡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乡所有生态护林员。
二、考核时限
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生态护林员职责
(一)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和我县全面停止天然采伐、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知识。
(二)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制止乱砍滥伐林木,尤其是乱砍滥伐天然林、非法采挖古树名木和珍稀树木、毁林开垦、乱收乱购等违法行为。
(三)制止在林区违规用火行为,及时清除林火隐患,发现火情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乡人民政府。
(四)发现森林病虫灾害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并协助搞好调查与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乱挖和乱捕乱猎国家和市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协助乡农服中心依法收缴采挖猎捕工具和野生动植物。
(六)接受乡农服中心的工作指导,配合所在村在管护责任区开展林业各项工作。
(七)做好森林防火标识标牌的维护与管理。
(八)做好巡护记录,在巡护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人民政府。
四、生态护林员工资
生态护林员工资分为两部分,即60%的日常管护工资和40%的岗位考核工资(到合同期兑付)。日常管护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由乡财政所直接打卡发放。岗位考核工资根据生态护林员年终考核情况由乡财政拨付发放。
五、考核内容
生态护林员的考核分值按100分计算。
(一)全年出勤率100%,计10分。缺勤一次扣1分;在森林防火期督查未到岗的,每次扣5分。
(二)严格野外用火管理,责任区内全年无火灾,计30分。发生一次火灾(烧烟堆)扣5分,发生森林火警取消其护林员资格。
(三)管护责任区内全年未发生盗伐、滥伐、非法开垦、乱砍滥伐天然林、无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植物,计40分。发生一起扣5分;管护责任区内发生林业刑事案件取消其考核资格。
(四)协助做好林业宣传、退耕还林、林木采伐、森林病虫监测和防治,计10分。对不配合工作的,每项扣1分。
(五)协助做好(乡、村)安排的其他工作,计10分。不配合乡、村安排的其他工作扣10分。
六、考核方式
由乡农服中心会同村两委联合考核,考核结果报乡党委审定,并作为生态护林员岗位考核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七、奖励与惩罚
(一)对年度护林工作突出、有重大贡献的生态护林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生态护林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扣发岗位考核工资、解聘等处分。
(三)考核得分与专职护林员岗位考核工资挂钩。
1.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发放全年岗位考核工资。
2.得分在90—95的,扣发全年岗位考核工资的10%。
3.得分在80—90的,扣发全年岗位考核工资的20%。
4.得分在70—80的,扣发全年岗位考核工资的30%。
5.得分在60—70的,扣发全年岗位考核工资的50%。
6.得分在60分以下的,扣发全年岗位考核工资,并予解聘。
7.扣除的工资用于奖励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同志。
八、其他事宜
(一)本考核办法由乡农服中心负责解释。
(二)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护林员依法行使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对行为人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
左岚乡2022年生态护林员选用计划表
序号 |
村 |
2021年拟聘人数 |
2022年拟聘人数 |
备注 |
1 |
东风村 |
4 |
4 |
|
2 |
幸福村 |
13 |
13 |
|
3 |
大坝村 |
9 |
9 |
|
4 |
胜利村 |
6 |
6 |
|
5 |
齐心村 |
10 |
10 |
|
6 |
左岸村 |
12 |
12 |
|
合计 |
54 |
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