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94857M/2022-00013 | [ 发文字号 ] | 咸宜府发〔2022〕56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05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0 |
咸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宜镇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宜府发〔2022〕56号
咸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咸宜镇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站所):
经研究同意,现将《咸宜镇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宜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宜镇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2 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推动之年,为切实保证控辍保学工作的顺利推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控辍保学责任。咸宜小学校长是本校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根据本校控辍保学实际情况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迎接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学校校长负责衔接乡镇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个学校控辍保学的所有资料与乡镇街道和村社共享。
二、排查控辍保学问题。咸宜小学全面排查控辍保学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对每一个可能影响评估验收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点对点”做好劝返工作,按照九处置措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处置。
三、做细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必须做到底数清,镇社事办要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和就读台账,清楚本辖区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状况。二是咸宜小学必须清楚本校是否有辍学的学生,并且扎实开展劝返工作,劝返资料真实呈现劝返过程。三是对免缓学的学生、休学学生和以往进行持续劝返的学生进行全面的清理,重点清理免缓学办理和休学办理是否符合标准,加强休学学生后续管理,按要求按时复学。四是再次清理送教上门情况,对送教次数和送教内容再次核实清理。五是学校要特别关注厌学的学生,此类学生必须加大劝返力度,学校、镇和村社都应该对这类学生开展劝返工作,特别对于久劝而未返校的学生必须持续开展劝返工作,不得放弃,学校对此类学生要采取“一生一策”做好劝返工作,学校和镇村社的劝返记录应该翔实真实,不得编造劝返记录。六是特别关注重点人员:对于监测户、边缘户和低保户家庭的疑似辍学学生点对点开展劝返工作,解决他们就读中的问题和帮助他们克服就读的困难,确保一个不少。
四、清查控辍保学档案。镇、村社和学校从 2021 年 7 月以来的控辍保学工作必须有档案可查,做到清楚明白,档案资料真实可信,其要求按照附件 1 执行。
五、形成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网格管理员为控辍保学工作直接责任人,是实现控辍保学工作目标首要力量。同时镇司法所要做好对各村(社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社保所负责联系县人社、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共青团、妇联、残联、各村(社区)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各显其能、各尽其责的浓厚氛围。
六、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村(社区)开展大走访过程中,发现疑似辍学生学生,第一时间与镇社事办工作人员罗玉敏联系,罗玉敏与学校、县教委共同摸清底数,全力劝返,建立一生一案,并及时上报党委政府推进情况,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
附件:1.城口县(乡镇、村、学校)控辍保学档案资料清单
2.三访一验九处置办法
附件 1
城口县(乡镇、村、学校)控辍保学档案
资料清单
卷宗序号 |
内容 |
标准、要求 |
建档单位 |
备注 |
A3B1相关文件 |
各级有关控辍保学相关文件 |
按级别从高到低、按时间从远到近排列 |
乡镇、学校 |
|
A3B2工作机制 |
B2-1 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
单位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其余工作人员为组员 |
乡镇、学校 |
|
B2-2 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
细化到人头 |
乡镇、学校 |
||
B2-3 建卡等贫困学生关爱帮扶机制 |
乡镇、学校 |
|||
B2-4 会议记录 |
乡镇、学校 |
|||
B2-5 宣传专栏、法律法规宣传单、海报、标语等 |
乡镇、学校 |
|||
B2-6 简报或亮点案例或汇报材料 |
乡镇、学校 |
|||
B2-7 疫情防控期间控辍保学工作预案 |
乡镇、学校 |
|||
A3B3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就读台账 |
B3-1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统计表(分村统计) |
乡镇、小学统计本辖区。中学统计本校。 |
乡镇、村、学校 |
|
B3-2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县外就读情况统计表、学籍证明(分村统计) |
乡镇、小学统计本辖区。中学不建档。 |
乡镇、村、小学 |
||
B3-3 义务教育阶段建卡贫困学生就读情况统计表(分村统计) |
乡镇、小学统计本辖区。中学统计本校。 |
乡镇、村、学校 |
||
A3B4整改佐证材料 |
B4-1 劝返回原学校就读 |
1.限期复学通知书;劝返记录5 次以上;2.、学籍证明;3.就读信息(年级、班级、班主任及电话) 4.在校就读图片 |
乡镇、学校 |
一生一案 |
B4-2 依法办理初中毕业(结业) 证 |
1.限期复学通知书;2.劝返记录(最后一次是劝返成功,达到5 次以上,同意补习参加毕业考试,时间不能在考试月) ;3.考试图片材料;4.毕业(结业) 证(时间在劝返后) ;5.考试试卷(存教务处) |
乡镇、学校 |
一生一案,家长、本人认同 | |
B4-3 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并签字 |
对于少数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三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
乡镇、学校 |
一生一案 | |
B4-4 休学 |
1.县级以上建议休学诊断证明;2.休学申请表 |
乡镇、村、学校 |
一生一案 | |
B4-5 免(缓) 学 |
1.智力二级以上残疾证明;2.缓学申请表;3.图片资料 |
乡镇、村、学校 |
一生一案 | |
B4-6 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 |
1.从 2019 年 6 月后标准是每周一次,每次2学时;2.有送教上门情况统计表、有工作手册【学生基本信息表、二级以上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送教上门家长同意书、学生能力评估表、送教上门教学或训练方案(课程计划、授课内容、送教时间、地点、课表)、工作记录、 图片、音视频等】 |
乡镇、村、学校 |
一生一案。联系复兴特教学校指导 | |
B4-7 随父母外出打工、举家外迁 |
1.限期复学通知书; 2.5 次以上劝返记录; 3.辖区政府去函和流入地政府回函;4.各种持续劝返佐证材料;5.根据情况有专师专职远程送教 |
乡镇、村、学校 |
一生一案 | |
B4-8 极度厌学、存在严重破坏学校秩序行为、连续反复辍学 |
1.原档案资料: (1) 限期复学通知书; (2) 5次以上劝返记录,11 月份最后一次劝返记录体现同意参加老师远程送教,完成初中学业;2.对该生采取远程送教研判会议纪要;3.远程送教请示、批复;4.详细远程送教方案:课程计划、授课学科内容、时间安排、课表、人员、送教工具,如QQ,微信短信等;5.每周 2 次(课时)送教资料:封面(时间、方式、学科、教师等) ,教案,远程送教及成效佐证资料 (截图、音视频等) |
乡镇、村、学校 |
一生一案 | |
B4-9 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 |
1.限期复学通知书;2.劝返记录 5 次以上;3.行政处罚、巡回法庭等材料;4.向人劳局、公安局去函及复函资料 |
乡镇、村、学校 |
一生一案 |
附件 2
三访:户籍查访、村社走访、入户遍访
一验:切实做好入学验证工作
九类处置办法:
1.劝返回原学校就读。对劝返学生由原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
年级指定班级继续学习,对学困生可降下一个年级指定班级继续
学习。
2.依法办理初中毕业(结业)证。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辍学的,学校可以将劝返学生集中补习让其完成初中学业,组织学生按照重庆市初中毕业考试的内容和难度进行学业水平考试,达到毕业标准的发给初中毕业证书,没有达到标准的发给初中结业证书。
3.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对劝返学生不愿回原学校就读的,经家长申请,乡镇街道同意,县教委审核后,统一到职教中心参与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学习文化知识、职业技能和职场基础知识。
4.休学
(1)因病休学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人民医院及以上(医院等级)医院诊断证明(需要诊断建议)、住院证明、收费单据等,到学校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签章同意。学校应该通过电子学籍管理 系统报县教委核准后,完成电子学籍休学处理。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
(2)学生休学期满或者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的,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还需要提供由原始提供休学医疗诊断的医院出具可以正常随班就读的证明,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县教委后进行电子学籍复学处理后方可复学。
(3)休学原则上为一学期,一学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继续休学,休学达到一学期以上的可以降到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5.送教上门
送教上门的对象具有二级以上的残疾证,现场确认无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但还未完全丧失学习能力,在辖区学校无法随班就读或者无法到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的责任主体是辖区中小学,对极个别盲聋哑残疾少年儿童可以向县教委申请批准后,由城口县特殊教育学校安排送教。送教上门的时间要求是每周 1 次,每次不低于 2 个学时,内容和方式与残疾少年儿童的接受能力相匹配,做到一生一案,积极探索对部分残疾少年儿童探索送康复。送教上门的学生纳入学籍管理。
6.缓免学
对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办理缓学的条件是二级以上重度智力残疾少年儿童,他们的学习能力已经丧失,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有望得到改善的残疾少年儿童,可以办理缓学。对办理缓学后的适龄少年儿童经过康复治疗后如果具有基本学习能力,可以采用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等方式入学学习,对通过康复治疗 2 年以上仍然没有知觉等完全丧失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可以办理免学。对于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二级以上脑残疾少年儿童,虽然康复治疗多年但仍然没有效果的可以办理免学手续。办理缓免学需要提供监护人申请书、二级以上智力残疾证明、现场认定图片并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缓免学申请表》。办理缓免学的程序:监护人申请—辖区学校和村(社)组织认定—乡镇(街道)批准—县教委复审通过。学校对免缓学适龄儿童要适时跟踪,对恢复一定学习能力的,要采取相应方式处置。
7.对随父母外出打工、举家外迁疑似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按照“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障入学。在持续劝返的同时,可由户籍地政府函告流入地政府,协调督促流入地政府劝返和安排学生入学,并得到妥善处置的回复函。
8.对于极度厌学、存在严重破坏学校秩序行为、连续反复辍学的学生:要持续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关爱力度,安排专门教师进行针对化帮扶,并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佐证材料。
9.对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的学生: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消除“读书无用论”、宗教、早婚早育风俗等因素影响。二是通过行政处罚、巡回法庭等法律手段,加大依法控辍,落实监护人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
10.送读工读学校。除“九处置”以外,对个别严重破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极度厌学,或有违法事实的学生,经家长、本人同意,送工读学校就读。由当地政府和学校协同学生、家长完善好《入学申请表》、《入校健康体检表》,协调相关部门填好《入学审批表》,由双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洽后即可入学。(教委已考察对接好合川工读学校)
说明:最先第三处置是初级职业技能培训;中途教育部等10 部门联合发文后第三处置改为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并签字对于少数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三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 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现在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改为乡村振兴局后这条措施就没有实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