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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71799375D/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修齐府发〔2024〕5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修齐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8-26 [ 发布日期 ] 2024-09-09

修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齐镇残疾人产业到户扶持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修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修齐镇残疾人产业到户扶持政策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促进我镇残疾人就业及产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修齐镇残疾人产业到户扶持政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修齐镇残疾人产业到户扶持政策

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残疾人就业,根据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重点任务分工》(渝府2022119号)和2024年市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内容及要求,按照《城口县2024年残疾人创业就业奖补办法》(城残联发20245号)不发展不补,少发展少补,多发展多补的原则,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残疾人产业扶持资金奖补政策为引导,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家庭发展修齐镇2024确定的辣椒种植和生猪养殖2个重点产业,争取2024年底参与2个重点产业发展残疾人家庭收入实现较大的增长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引导、农户主体。充分发挥残疾人家庭产业扶持资金引导作用,精准施策,引导残疾人家庭参与重点产业发展,增强残疾人家庭自我发展能力。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结合我镇辣椒种植和生猪养殖产业发展规划,引导残疾户按照高品质、好价钱的要求发展产业

三、奖补政策

(一)奖补对象。奖补对象为具有城口县修齐镇户籍且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实施年限。2024

(三)奖补方式。对有能力有意愿的残疾人家庭,按照不发展不补,少发展少补,多发展多补的方式,鼓励发展主导产业

(四)补助额度残疾人家庭产业帮扶资金按照每户产业发展规模给予补助,生猪养殖户一般户每户最高不超过300,监测户、低保户、特困户、脱贫户等每户最高不超过500元。辣椒种植户不设上限

(五)补助标准

1辣椒种植按照400/给予补助

2)生猪养殖。养殖达到正常出栏销售标准残疾户,一般户按照50/头补助,监测户、低保户、特困户、脱贫户等按照100/给予补助

符合县级、镇级产业补助标准先申报县级、镇级产业补助后,再申报残疾人家庭产业补助,可重复享受补助政策

四、实施办法

(一)资金来源残联下达残疾人家庭产业扶持资金8万元。

(二)项目申报。残疾人家庭提出申请,残疾人专职委员干部及村干部入户规划,村(社区)委会(居委会)审查汇总后报送修齐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后制定残疾人家庭产业规划帮扶实施方案,并残联备案。

(三)组织实施。奖补对象自行实施,村两委加强指导,做好动态跟踪服务。2024年到户产业实施原则上831前完成准备工作,91启动实施,1130日前完成验收

(四)项目验收。修齐人民政府组织(社区)组成验收小组对帮扶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县残联根据修齐镇人民政府提交的产业扶持验收进行抽查验收。

(五)资金兑现。修齐镇人民政府根据验收情况奖补资金兑现给残疾人家庭,同时完成资料存档工作。

(六)总结归档。残疾人家庭产业扶持项目完成后,修齐人民政府对申报、验收、资金兑现等资料进行整理归卷,档案一式份,县残联、、村(社区)各保留一份,接受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残联负责项目指导、资金下达修齐负责项目申报、启动实施、组织验收、资金拨付统筹本辖区内的政策宣传及监督等工作两委负责政策宣传、调查摸底、实施指导参与验收等工作

)做到公开透明。按照项目管理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上报的产业帮扶精准到户汇总表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报送。

(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文件和资金文件下达后,镇、村(社区)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套取资金。

(四)按时报送资料。11月前报送产业到户扶持工作相关资料。联系人:唐晴;电话:15723547042

修齐镇人民政府         

20248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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