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71799375D/2024-00001 | [ 发文字号 ] | 修齐府发〔2024〕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修齐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4 |
修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修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城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政策法规,城口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为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 挥 长:邹传跃 党委书记
李帮志 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王 佳 副书记、统战委员
陈 松 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其他党委班子成员
成员单位:农服中心、派出所、卫生院、应急办、专职消防队、12个村委。
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组、抢险救援组、治安维护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等5个行动小组。
(一)现场指挥组
接到火灾发生地报警后,由镇指挥长召集成立现场指挥组,了解现场火势、面积,地理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制定现场灭火方案,科学有序的组织扑火。
组 长:邹传跃 党委书记
李帮志 党委副书记 镇长
成 员:各组组长
(二)抢险救援组
接到指挥长命令后立即从镇政府出发赶往事发现场,组织当地义务扑火队科学有序扑灭初期火灾。
组 长:王 佳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成 员:镇应急办、林业站、镇专职消防队全体队员、当天镇政府不值班的全体工作人员及当地义务扑火队。
(三)医疗救护组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镇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向120急救中心求援。
组 长:林 海 副镇长
成 员:镇卫生院和各村医生
(四)治安维护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转运受伤人员和贵重物品。
组 长:陈 松 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汪玉峰及全体民警
(五)后勤保障组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积极准备必须的生活用品,确保抢险救援人员正常用餐。同时准备好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协助受灾群众开展现场自救。
组 长:陈代福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镇党政办、社事办及机关食堂工作人员。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一)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社区)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社员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鸣金敲锣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二)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三)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镇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四)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
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他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政府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二)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三)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四)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五)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一)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村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二)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三)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四)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五)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社区)应储备柴刀、二号工具、手电筒等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一)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社区)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二)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森林防火工作组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社区)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三)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四)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修齐镇机关打火队名单
修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修齐镇人民政府打火队员名单
队 长: 李帮志 镇 长
副队长: 王 佳 副书记
陈 松 副镇长
队 员: 饶双果、陈 健、陈 欢、陈代福、庞启渊、 林 海、廖林伟、熊林丹、邓国顺、李福海、胡正山、胡兴伟、柯付豪、赵维祥、胥东继、蹇 伟、郑祥光、林兴海、陶远照、魏朝亮、朱 迪、王文江、汪仕双、周 涛、杨 波、袁景康、刘 刚、邱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