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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6202XK/2023-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发布日期 ] 2023-02-24

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2023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是城口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一个行政单位,负责全面规划和组织实施我辖区各项行政事业的发展。乡人民政府作为一级基层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它具有领导、管理、执行、决策、协调、服务等职能,肩负着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组织、推动各项工作的任务。

(二)单位构成

镇党委、政府已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工作办公室;事业站所5 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2.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2022增加184.08万元,主要是项目和人员支出均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初预算数20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61.68万元,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6.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2.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14万元,农林水支出113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5.1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支出预算2022增加184.08万元主要是项目和人员支出均有所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2.96万元,比2022增加17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95万元,比2022增加513.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加人员待遇相关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45.01万元,比2022减少340.4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主要用于村区干部报酬、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级组织办公,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4万元,比2022年增加11.1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方面。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比2022增加1.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2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2022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求增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9.63万元,比上年增加4.66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56.1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23-5928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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