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6202XK/2023-00015 | [ 发文字号 ] | 坪坝府发〔2023〕3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7 |
坪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坪坝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坪坝府发〔2023〕3号
坪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坪坝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相关单位:
现将《坪坝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坪坝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坪坝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城口县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当发生森林火灾时,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扑灭”。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设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降低因灾损失。
(二)解救疏散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三)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四)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五)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三、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指挥长:文 汐 党委书记
代信清 镇 长
常务指挥长:张 聪 副镇长
副指 挥长:李 创 人大主席
何喜云 专职副书记
马学艳 宣传委员
阳 林 副镇长
牟广君 副镇长
滕星宇 党委委员
鄢登峰 纪委书记
陈红亭 组织委员
成 员: 罗广富 经发办主任
陈 立 经发办工作人员
何立芬 党政办主任
谢 智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昌松 平安办主任
费义杰 平安办工作人员
李 骁 城建办主任
谭康梅 社事办主任
王青青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谢延杰 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何远江 新华村副支部书记
王宗玖 丰田村支部书记
谢延鹏 聚马村支部书记
庞启中 光明村支部书记
张生念 社区支部书记
游云飞 瓦房村支部书记
肖安文 议学村支部书记
谢发洪 前进村支部书记
苟显洪 三湾村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处置、扑救工作;决定启动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成员单位:镇武装部、平安办、农服中心、经发办、党政办、卫生院、派出所、各村(社区)。
1.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平安办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经发办林业工作人员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镇森防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镇森防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镇森防指挥部决定;负责联系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成员单位职责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参加森林火灾抢险行动,组织、指导民兵开展森林火灾抢险救援和演练工作。
镇平安办: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工作。负责现场组织森林防火队伍和护林员进行科学灭火。
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发生森林火灾期间的物资保障、车辆安排,传达上级领导要求等工作。
农服中心、镇经发办:负责农村野外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加强农事生产用火管控工作、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转发森林火险信息,承担森林火情的早期处理相关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建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做好卫生应急队伍人员、车辆、装备的调度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法开展森林火案侦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时交通保畅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本村森林防扑火工作,监督管理好本村生态护林员,严格履行护林职责,发生火灾险情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同时要成立相应地领导机构,组建护林防火巡逻队和森林火灾扑救队。
(二)扑救指挥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镇长担任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
火场前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现场工作组:火场前线指挥部设立专项工作组,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合并工作组或调整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组长负责协调工作组各个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责任科室:党政办、经发办
负责人:何立芬 罗广富
主要职责: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指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通报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火灾监测组
责任科室:平安办、农服中心
负责人:费义杰 谢 智
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灭火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抢险救援组
责任科室:镇武装部、平安办
责任人:谢延杰 吴昌松
主要职责:协调调派民兵应急分队和森林扑火队伍;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坪坝镇抢险救援队伍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备注 |
1 |
李俊材 |
专职消防队副队长 |
|
2 |
罗盛林 |
专职消防队队员 |
驾驶员 |
3 |
郑运鹏 |
专职消防队队员 |
|
4 |
刘小冬 |
专职消防队队员 |
驾驶员 |
5 |
于永盛 |
专职消防队队员 |
|
6 |
谢延杰 |
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
|
7 |
王 富 |
应急队员 |
|
8 |
徐廷权 |
应急队员 |
|
9 |
王家栋 |
应急队员 |
|
10 |
罗 成 |
应急队员 |
|
11 |
苟云松 |
应急队员 |
|
12 |
谢世岗 |
应急队员 |
|
13 |
谢跃来 |
应急队员 |
|
14 |
徐兴刚 |
应急队员 |
|
15 |
范子毅 |
应急队员 |
|
16 |
罗广富 |
应急队员 |
|
17 |
谢发洪 |
应急队员 |
|
18 |
何志浩 |
应急队员 |
|
19 |
谢成洪 |
应急队员 |
|
20 |
刘然 |
应急队员 |
|
21 |
邓顺华 |
应急队员 |
|
22 |
王正高 |
应急队员 |
|
23 |
周成杰 |
应急队员 |
|
24 |
郑 华 |
应急队员 |
|
25 |
伍贤健 |
应急队员 |
|
26 |
唐于绪 |
应急队员 |
|
27 |
廖必继 |
应急队员 |
|
28 |
谢永华 |
应急队员 |
|
29 |
罗 铁 |
应急队员 |
|
30 |
谢延鹏 |
应急队员 |
|
(4)医疗救治组
责任单位:卫生院
责任人:曾传召 张兴友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转运救治伤员、做好伤亡统计;指导灾区安置点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暴发流行,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社会治安组
责任单位:派出所
责任人:桂成忠 陈玉勇
主要职责:做好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后勤保障组
责任科室:党政办
责任人:徐殿红 罗沣 王柱
主要职责:组织和协调应急生活物资供应,做好应急资金、物资的分配、下拨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抢修;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舆情管控组
责任科室:党政办 经发办
责任人:何立芬 罗广富
主要职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做好科普宣传,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灾情评估组
责任科室:党政办 经发办 农服中心 平安办
责任人:何立芬 陈立 谢智 吴昌松
主要职责: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及时开展灾情评估,形成灾情评估报告逐级上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各村(社区)要组织网格员、护林员在重要时段进行巡逻,对森林火险、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森林火灾征兆或森林火灾有扩大迹象时,第一时间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报后要及时将信息按程序上报,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
(二)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处理、研判全镇各地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镇森防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要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应急方案,科学组织防火救灾。
五、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科学设立临时现场指挥部、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上级预案的启动是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状态的基础上进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根据森林火灾发生面积,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依次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启动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
(二)联防联控。发生跨区域森林火灾时,镇人民政府要及时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夸县、夸省森林火险时,必要情况下要立即向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六、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气”后,经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派出所、村委会和有关单位,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对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救助。
(二)火案查处。发生森林火灾后,要请示县森防指挥部迅速组织公安、检察、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八、保障措施
(一)扑火力量。以森林防火队伍为主,由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镇森林防火队伍,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凡毗邻火灾地的村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器具。在紧急情况下,请求上级支援。
(二)通信联络。电信部门要确保扑火现场、现场指挥部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信畅通。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坚持24小时值班,赴现场指挥部的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手持对讲机等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毗邻乡镇、火场内部、各扑火突击队指挥员的相互联系。
(三)后勤保障。应急办要组织调集扑火器具,通信器材等,保障扑火工作的需要。党政办要为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运输工具,为扑火救灾服务。卫生院要做好医疗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方案,并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火场;派出所要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道路交通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四)紧急避难场所。当森林火险威胁村(社区)或重要设施、仓库等重点区域时,紧急避难场所由镇政府负责安排落实,重要设施内人员和物资的紧急避难场所由设施和仓库管理单位与镇政府共同负责安排落实。
九、宣传、培训和演习
由镇经发办和平安办负责《坪坝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十、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