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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6202XK/2021-00022 [ 发文字号 ] 坪坝府发〔2021〕19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坪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坪坝镇 2021年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坪坝府发〔2021〕19号 


坪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坪坝镇 2021年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

《坪坝镇2021年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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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2日


坪坝镇2021年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打造良好的城乡人居环 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大力推动专项整治,加快把城口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责任分工

以“乱搭建、乱开挖、乱倾排、乱停放、乱堆码、乱摆占、乱张贴、乱捕伐”为整治重点,着力开展8个专项整治,具体见各专项整治方案,由各牵头领导统筹,网格责任单位具体落实。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

(一)调查摸底(4月6日——4月12日)

由各网格进行实地排查、调查,查清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措施,造册登记后上报行业牵头科室城建办汇总。

(二) 教育整改阶段(4月12日——6月30日)

一是由各网格开展好思想教育工作,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告知其违法违章事实、提供整改指导,督促自行整改到位。二是通过宣传车辆、微信、标语、广播等形式,宣传整治相关政策,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三是根据整改任务,统筹工作力度,确保每周按比例完成整治进度。

(三)集中整治阶段(适时开展)

由整治领导小组针对重大违法行为,依法集中整治。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12月31日)

明确辖区责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禁新增问题的出现,确保规范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边查边改,各村(社区)网格要在发现问题的同时,认真开展宣传教育、自行整改,做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二)坚持属地负责,各村(社区)以网格为责任单位,落实属地负责制,做到问题发现在网格,工作措施在网格,整治到位在网格。

(三)坚持协调联动,各村(社区)网格与各行业科室、站所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提高整治效率。

(四)坚持依法整治,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创新整治方式,依法依规整治到位。

(五)坚持干部带头,政府干部职工、村(社区)五职干部及其亲属要带头执行,先期自查自纠,对顶风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六)坚持清单销号管理,各网格采取倒排工期办法,确保每周有进度,做到处置一件,销号一件,任务不清零,工作力度不减。

(七)坚持综合施策。各村(社区)要结合 “积分超市”“星级文明户”“卫生示范户” “美丽庭院”评选和党员示范行动,依托“村规民约”,突出重点,疏堵结合,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八)强化督查考核。由各牵头领导负责,严格指导、督促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及个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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