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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7175058X4/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明中府发〔2022〕12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明中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4-24 [ 发布日期 ] 2022-04-24

明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明中乡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明中乡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持续推动我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提高科学施肥用药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明中乡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村(社区)高度重视并抓好落实。


明中乡人民政府

2022424


(此件公开发布)


明中乡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减少不合理化肥、农药投入,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确保化肥农药减量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于印发城口县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农发〔20225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单位面积用量高的地区、作物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培植绿肥等化肥减量重点技术和抗病品种、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农药减量重点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动全乡2022年化肥农药使用量不高于上一年度;水稻、玉米统防统治覆盖训率达44.14%;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技术培训指导。全乡全年在关键农时季节,对农技人员、农资经销商、规模种植户至少开展1次技术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重点加强规模种植户的技术指导,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广重庆市“12316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咨询电话的应用。

(二)持续推进配方肥落地。持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补充采样工作,力争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规模种植户采样全覆盖,并完成相关土样采集和分析化验。依托遴选确定的测土配方施肥合作企业,按照推荐配方生产、销售配方肥。组织规模户、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探索配方肥统配统施。

(三)健全规模种植户农事记录及减量情况调查。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以上;鼓励引导其他规模种植户建立生产记录,规范填写生产记录中化肥农药购买和使用情况,使用记录应包括施用日期、产品名称、养分/有效成分含量、用量等信息。同时要建立规模种植户清单,及时做好规模种植户化肥农药使用情况调查,形成减量效果汇总表。

(四)积极开展新技术试验。根据我乡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开展缓释肥、微生物菌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精量穴施、条施深施,生物农药、纳米农药、静电喷雾器、物理防控措施等化肥农药减量新技术的试验。

(五)积极探索新机制。一是探索主要作物化肥使用定额制。探索主要作物化肥施用定额标准,在高施肥作物上配套技术集成和示范应用。二是探索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托管制。结合社会化服务项目,鼓励扶持“统配统施”、统防统治的中介服务机构和组织。三是探索有机肥、配方肥生产企业的质量追溯制。不断规范有机肥、配方肥的监管和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化肥农药减量工作1次并形成会议记录。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村(社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要求,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依法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填写农事记录,同时做好辖区内农资销售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政策保障。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使用作为规模种植户申报实施种植业相关项目的必要条件。认真贯彻《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渝推长办发﹝201940号),优化产业布局,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农业种植;已有的农业种植,制定限期退出计划并组织实施。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增使用农药、化肥的农业种植;已有农业种植应当有序调整为生态有机农业,实施科学种植和污染防治。

(四)加强人力保障。充分认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级建立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专班,配备懂技术的专业人员加强技术指导,保障减量增效工作有序推进。


明中乡人民政府

202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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