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大民生信息

[ 索引号 ] 11500229660852831N/2024-00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明通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1-16 [ 发布日期 ] 2024-11-16

明通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公示

明通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管部门名称 作出决定的日期
1 城明通综罚决字〔2024〕第000001号 向守红 2024年09月0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重庆市城口县明通镇白台村1组(小地名:江二湾)存在驾驶履带车损毁公路路面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诚恳且家庭较为困难,及时组织恢复路面并未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现根据 《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及《重庆市规范处罚裁量权办法》(2022年) 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恢复损坏路面,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及《重庆市规范处罚裁量权办法》(2022年) 明通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