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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660852831N/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明通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27 [ 发布日期 ] 2023-03-27

城口县明通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预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乡镇政府要适当调整经济管理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乡镇的社会 ·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开展工作。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切实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管理民主、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2.五个方面的基本职能:执行政策法规、推动经济发展、搞好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维护和谐稳定。

(二)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2023年本单位共有7个下属机关,分别为:共产党机关1个、政府机关1个、人大机关1个、财政补助单位4个(分别是:社保所、文化站、农服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根据202212月工资统发数据,本单位在职职工42人,其中:政府机关在职职工 2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1,机关工勤人员1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5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3.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收入较2022增加271.37万元,主要是本年度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5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40.32万元,旅游体育文化支出预算15.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57.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40万元,农林水支出支出预算38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7.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增加271.37万元主要是本年度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3.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3.66万元,比2022增加27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39.7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转经费,村干部报酬,市政和公益设施运行维护专项转移支付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年初明通政府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2.48万元,比2022增加5.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5.48万元,比2022增加3.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的支出情况调整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9.27万元,比上年增加33.0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增加了 水费 工会经费、 福利费等预算。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我镇采购货物预算为0.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但在年初未安排此项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消防车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城口县明通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23-592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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