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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660852831N/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明通府发〔2024〕10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明通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4-10 [ 发布日期 ] 2024-04-10

明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通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通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明通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践行绿色发展要求,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创建市级垃圾分类先锋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发〔2024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明通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明通镇人民政府

                                                               2024328

明通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践行绿色发展要求,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创建市级垃圾分类先锋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发〔202419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 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分类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对标对表创建市级垃圾分类先锋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镇域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水平,打造一批垃圾分类工作亮点,为新时代新征程新城口建设贡献明通力量。

(二)创建目标。

202412月底前,完成乐山村、龙泉村、平安村县级示范建设;全面实现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常态化工作机制;公共机构、辖区居民范围内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35%,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分类准确率、民众满意度达到60%以上。

二、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专班。

为确保垃圾分类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垃圾分类先锋创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规环办、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以辖区负责制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环办,由规环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

(二)集中创建。

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每季度召开垃圾分类创建工作部署会,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宣传发动,规范开展创建,积极配合县级专班的督促指导。

(三)自验自查。

由镇规环办牵头,各村(社区)密切配合,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标识等创建内容开展自验自查,在自验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与集中创建工作同步进行。

(四)迎接验收。

时刻做好迎接验收准备,序时整理归档图片资料,认真听取验收组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改进垃圾分类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源头减量。

1.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公共机构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2.加强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餐饮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3.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菜打包服务。

(二)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

敦促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指导各村(社区)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细化责任分工,夯实主体责任,发挥公益性岗位和志愿者力量,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行政村可按常住人口每3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场镇建成区重点区域通过与高洁集团签订服务外包,建立激励约束和资金保障机制。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各村(社区)负责对居民集中居住点周边的餐厨垃圾实行就地发酵、堆肥等措施进行处理,对礼花包装、废旧衣物、废旧纸质包装等垃圾要指定具体处理场地,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三)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三分四定”制度,即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分类处理,定时上门、定时收集、定人清运、定位处理,按照前端农户分类投放,中端保洁员分类收集、乡镇分类中转,末端区域分类处理要求,对适合在农村消纳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就地减量。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各村(社区)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模式,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四)基层治理。

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利用“三联”模式——即“中心联网格,网格联党员,党员联户”模式,实现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全覆盖。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周末大扫除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增强群众垃圾分类意识、生态环保意识和文明创建意识。

(五)宣传教育。

为提高辖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参与度,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QQ群、微信群、镇村广播、入户走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扩大宣传面,举办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同时,要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活动,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实践,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发动,督促指导本辖区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要切实抓好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强政策引领。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机制公示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较好、成效明显的村(社区)给予表彰。运用好积分超市等激励政策,鼓励支持居民积极开展垃圾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三)落实督导考核。各村(社区)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社区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加大日常检查力度,敦促居民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根据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平时检查、巡查暗访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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