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660852831N/2022-00012 | [ 发文字号 ] | 明通府发〔2021〕1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明通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29 |
明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通镇超标洪水防御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明通镇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修订完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明通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明通镇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1
㈠编制目的……………………………………………………………1
㈡编制依据……………………………………………………………1
㈢工作原则……………………………………………………………1
㈣适用范围……………………………………………………………2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㈠明通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2
㈡明通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3
㈢明通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4
㈣现场指挥部…………………………………………………………5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5
㈠预防预警信息………………………………………………………5
㈡预警发布……………………………………………………………6
㈢预警措施……………………………………………………………7
四.信息报告………………………………………………………………8
㈠基本要求……………………………………………………………8
㈡责任主体及时限要求………………………………………………8五.应急响应……………………………………………………………8
㈠分级响应程序………………………………………………………8
㈡应急处置措施……………………………………………………9
㈢应急响应终止………………………………………………………10
六.后期处置……………………………………………………………11
㈠调查处理…………………………………………………………11
㈡善后处置……………………………………………………………11
㈢奖励与责任追究…………………………………………………11
七.附则………………………………………………………………12
㈠预案管理及更新…………………………………………………12
㈡预案解释…………………………………………………………13
㈢预案实施时间……………………………………………………13
八.附录…………………………………………………………………13
城口县明通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水旱灾害是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自然灾害。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洪抗旱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明通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重庆市防汛应急专项预案》、《城口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城口县防汛应急预案》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水旱灾害,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水旱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5、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汛情、旱情进行监控,科学决策,提高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和水平。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明通镇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明通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
明通镇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明通镇防指),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镇纪委书记和分管水务工作的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应急办、社会事务办、林业站、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城建办、片区国土点、片区水务所、卫生院、派出所、供电所、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人担任。
明通镇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人员如下:
指 挥 长:易国刚(党委书记)
李小龙(镇长)
副指挥长:徐家海(副镇长)
成 员:张留久(社会事务办主任)
袁 亮(林业站站长)
何兴国(财政所所长)
赵 亮(应急办工作人员)
张 晓(城建办工作人员)
易明君(党政办工作人员)
陈友兰(农业服务中心)
邓先令(国土点负责人)
彭 聪(片区水务所所长)
曾林刚(中心卫生院院长)
周其敏(派出所所长)
何成林(供电所所长)
曾 浩(电信支局长)
段长永(邮政支局长)
明通镇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指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灾害发生地发出的紧急请求,协助开展一般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村(社区)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向县防办和县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变化情况,按规定适时向社会公布。
4.根据需要,向县人民政府县防办、县水务局等部门请求支援和帮助。
5.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明通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明通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明通镇防指办)在城建办,由徐家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明通镇防指的日常工作;
2.掌握全明通镇水旱灾害动态,接收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分析水旱灾害情况,研判灾害发展趋势,向明通镇防指提出应急行动意见,执行县防指决定。
3.按照明通镇防指指示,召集明通镇防指成员单位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协同明通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开支。
5.向明通镇防指提出对实施应急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6.修订完善明通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完成明通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明通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派出所、综治办、应急办: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供电、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畅通。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片区水务所: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旱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中心卫生院: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镇防指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四)现场指挥部
1.根据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明通镇防指派出现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防汛抗旱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组成由明通镇防指办提出建议,由明通镇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确定。
3.现场指挥部通常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安全保卫组、医疗卫生组、后勤保障组、舆论宣传组、社会维稳组、专家技术组等若干小组,具体负责防汛抗旱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
加强对县气象中心发布的灾害性天气的关注,并将情况及时报送镇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指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办公室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二)预警发布
发生一般水旱灾害时,发布蓝色(Ⅳ级)预警信息,发生较大水旱灾害时,发布黄色(Ⅲ级)预警信息,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时,发布橙色(Ⅱ级)预警信息,发生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发布红色(Ⅰ级)预警信息。
详见明通镇洪水等级及预警级别划分表。
明通镇水旱灾害等级及预警级别划分表
等级 |
预警级别 |
预警颜色 |
特大水旱灾害 |
Ⅰ |
红 |
重大水旱灾害 |
Ⅱ |
橙 |
较大水旱灾害 |
Ⅲ |
黄 |
一般水旱灾害 |
Ⅳ |
蓝 |
(三)预警措施
1.发布蓝色预警后,明通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并将预警公告与信息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
(3)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加强对灾害发生和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做好相关防范应对准备。
(4)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随时对水旱灾害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的强度和影响范围。
(5)向社会公布与公众有关的水旱灾害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6)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水旱灾害影响的警告,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公布咨询电话。
2.当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时,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专业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抢险救灾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及时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根据预警级别,针对水旱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可以对可能导致灾害影响扩大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4)调集应对水旱灾害所需的物资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5)依法采取的预警措施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水旱灾害应急义务。
四、信息报告
(一)基本要求
明通镇人民政府及片区水务所要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水务部门报告水旱灾害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二)责任主体及时限规定
1.防汛抗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发现水旱灾害后,必须立即向所在地村(社区)报告。
2.事发地村(社区)在水旱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向明通镇人民政府及水务所报告。
3.明通镇人民政府及水务所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30分内,向县人民政府及其水务部门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1.明通镇防指及其明通镇防指办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1)明通镇防指办接到水旱灾害信息或有关村(社区)请求支援的报告后,立即作出准确判断,并向明通镇人民政府报告。
(2)明通镇防指办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和值班制度,全天24小时与相关村、社区保持联系,掌握灾情发展动态,及时向明通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后,明通镇防指立即组织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迅速部署应急行动。
(4)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报道,组织明通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舆情引导。
2.明通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明通镇防指通知后,按照本部门职责迅速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3.各村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1)准确分析研判水旱灾害情况及发展趋势,发生水旱灾害时,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和值班制度,全天24小时监测水旱灾害动态,并及时报告明通镇防指办。必要时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2)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做好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相关工作。
(4)迅速执行明通镇人民政府或明通镇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一般水旱灾害时,事发地的各村、社区及时研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报告明通镇防指办。
2.发生较大水旱灾害时,事发地村、社区委员会应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抢救受伤人员,转移可能受到伤害的群众。
(2)加强水旱灾害动态实时监测,及时调度灾害信息,科学预测灾害发展趋势。
(3)及时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群众恐慌心理。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时,明通镇防指除采取“(二)处置措施”中“2”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水旱灾害动态实时监测,及时调度灾害信息,科学预测灾害发展趋势。
(2)分析灾情形势,研究救援措施及保障工作并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待命。
(3)迅速派出明通镇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指导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4)与灾害发生地村、社区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及时向明通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应对工作进展情况。
(5)根据村(社区)请求,协调做好救援力量和物资的调拨运输等工作。
(6)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向明通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请求县人民政府或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增援,并积极配合县派出的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终止
1.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当洪水灾害、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明通镇防指根据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应急响应终止。
2.应急响应终止程序。水旱灾害终止按以下程序实施:
(1)一般水旱灾害影响消除后,明通镇人民政府决定解除或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水旱灾害影响消除后,由县人民政府决定解除或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3)重大水旱灾害影响消除后,由市水利局决定解除或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4)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影响消除后,由市水利局决定解除或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处理
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明通镇片区水务所应对一般水旱灾害组织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报明通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应对较大水旱灾害组织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两级人民政府积极配合。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由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调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积极配合。
(二)善后处置
明通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支付,保险理赔,灾后重建,现场清理,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灾害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群众,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在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2)对防止或避免引发灾害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防汛抗旱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对应急处置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
(5)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2.责任追究。在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引发灾难事故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拒绝承担防汛抗旱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灾害事故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防汛抗旱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对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明通镇防指办牵头制定,报明通镇人民政府批准施行,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现出的新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修订完善本预案。
2.各村(社区)及防汛抗旱部门应加强本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各村(社区)及防汛抗旱部门应定期组织本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水平。
4.各村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及相关河库、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明通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附录
1、明通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2、明通镇村(社区)委会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通讯录
3、明通镇民兵应急分队花名册。
4、明通镇2021年汛期值班安排表
附录1:
明通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易国刚 |
党委书记 |
13509449879 |
李小龙 |
镇长 |
13896915648 |
贺书逊 |
专职副书记 |
15330488801 |
徐家海 |
副镇长 |
17749990632 |
张留久 |
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983557708 |
袁亮 |
林业站站长 |
13983505876 |
何兴国 |
财政所所长 |
15023894548 |
赵亮 |
应急办工作人员 |
18315035535 |
梁远翠 |
党政办工作人员 |
15023934052 |
张晓 |
城建办工作人员 |
17823887383 |
易明君 |
党政办工作人员 |
17623227999 |
陈友兰 |
农业服务中心 |
15023429213 |
邓先令 |
国土点工作人员 |
18983543818 |
彭聪 |
片区水务所所长 |
13896391137 |
曾林刚 |
中心卫生院院长 |
18290227360 |
周其敏 |
中心派出所所长 |
59290100 |
何成林 |
供电所所长 |
13594740217 |
曾浩 |
电信支局长 |
15320694357 |
段长永 |
邮局支局长 |
15023461993 |
附录2:
明通镇村(居)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通讯录
村别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龙泉村 |
徐术 |
村支书 |
18223668536 |
乐山村 |
许启兵 |
村支书 |
15978914151 |
金六村 |
马学员 |
村支书 |
15826040188 |
大塘村 |
朱正海 |
村支书 |
13896383387 |
平安村 |
刘兴国 |
村支书 |
18223671388 |
白台村 |
罗仁双 |
村支书 |
13896391212 |
大塘社区 |
徐龙祥 |
村支书 |
15823709588 |
附录3:
明通镇民兵应急分队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1 |
罗仁双 |
39 |
群众 |
初中 |
51122xxxxxxxxx407X |
白台村 |
2 |
罗丰元 |
42 |
党员 |
大专 |
51122xxxxxxxxx407X |
白台村 |
3 |
睦浩兵 |
37 |
群众 |
初中 |
51222xxxxxxxxx407X |
白台村 |
4 |
郑君 |
33 |
群众 |
初中 |
50022xxxxxxxxx4079 |
白台村 |
5 |
朱正海 |
42 |
党员 |
中专 |
51122xxxxxxxxx4096 |
大塘村 |
6 |
邓太峰 |
36 |
党员 |
大专 |
50022xxxxxxxxx407X |
大塘村 |
7 |
詹江 |
27 |
群众 |
高中 |
50022xxxxxxxxx4070 |
大塘村 |
8 |
丁登友 |
39 |
群众 |
初中 |
51122xxxxxxxxx4071 |
大塘村 |
9 |
马学文 |
42 |
党员 |
初中 |
51122xxxxxxxxx4071 |
金六村 |
10 |
王兴兵 |
42 |
党员 |
初中 |
51122xxxxxxxxx4114 |
金六村 |
11 |
杜永辉 |
38 |
党员 |
初中 |
51122xxxxxxxxx4071 |
金六村 |
12 |
王兴波 |
42 |
群众 |
初中 |
51122xxxxxxxxx4092 |
金六村 |
13 |
牟维巍 |
29 |
群众 |
中专 |
50022xxxxxxxxx4071 |
乐山村 |
14 |
李超 |
39 |
群众 |
初中 |
51122xxxxxxxxx4076 |
乐山村 |
15 |
詹中伟 |
39 |
群众 |
初中 |
51122xxxxxxxxx4078 |
乐山村 |
16 |
许启兵 |
42 |
群众 |
初中 |
51122xxxxxxxxx4119 |
乐山村 |
17 |
邓启国 |
36 |
党员 |
高中 |
51222xxxxxxxxx4072 |
龙泉村 |
18 |
代信梦 |
30 |
群众 |
中专 |
50022xxxxxxxxx4078 |
龙泉村 |
19 |
邓朗 |
30 |
群众 |
中专 |
50022xxxxxxxxx4074 |
龙泉村 |
20 |
徐术 |
42 |
党员 |
初中 |
51122xxxxxxxxx4072 |
龙泉村 |
21 |
李清超 |
35 |
群众 |
初中 |
50022xxxxxxxxx4077 |
平安村 |
22 |
曾能均 |
42 |
党员 |
高中 |
51122xxxxxxxxx4077 |
平安村 |
23 |
徐海波 |
37 |
群众 |
初中 |
50022xxxxxxxxx4072 |
平安村 |
24 |
李德全 |
35 |
群众 |
初中 |
50022xxxxxxxxx4071 |
平安村 |
25 |
陈凤超 |
31 |
群众 |
初中 |
50022xxxxxxxxx4074 |
平安村 |
26 |
何松 |
36 |
群众 |
初中 |
50022xxxxxxxxx4079 |
社区 |
27 |
桂州 |
35 |
群众 |
高中 |
50022xxxxxxxxx4073 |
社区 |
28 |
钟鸣 |
31 |
群众 |
初中 |
50022xxxxxxxxx4114 |
社区 |
29 |
杨果 |
35 |
群众 |
初中 |
50022xxxxxxxxx4074 |
社区 |
30 |
刘小飞 |
27 |
群众 |
初中 |
50022xxxxxxxxx4077 |
社区 |
附录4:
值班时间 |
值班领导 |
联系电话 |
值班人员及电话 联系电话 |
5.1-5.7 |
刘大举 |
15923835007 |
王祥美13594425997 曹兴明13635318569 吴晓雪13635329289 周启召13896963216 陈友兰15023429213 杨茜15223572256 石兴榕18723767706 张晓17823887383 赵亮18315035535 李鑫18723768064 郭凡13677686495 邓太峰18323602159 易明君17623227999 王媛媛18323711840 韦俊17383122092 卢晶15223505697 杜勤孝13452655887 马学奎15923835318 李清平13996523502 叶毅15215010257 杨春芳18723625787 王绍礼13996523440 袁亮13983505876 张留久13983557708 何兴国15023894548 张远胜15870410202 |
5.8-5.14 |
袁诗翠 |
13996605685 | |
5.15-5.21 |
张应威 |
15084347691 | |
5.22-5.28 |
杨传洪 |
13896913761 | |
5.29-6.4 |
曾堰 |
13896337933 | |
6.12-6.18 |
何宜新 |
13452715615 | |
6.19-6.25 |
徐家海 |
17749990632 | |
6.26-7.2 |
贺书逊 |
15330488801 | |
7.3-7.9 |
刘大举 |
15923835007 | |
7.10-7.16 |
袁诗翠 |
13996605685 | |
7.17-7.23 |
张应威 |
15084347691 | |
7.24-7.30 |
袁诗翠 |
13996605685 | |
7.31-8.6 |
张应威 |
15084347691 | |
8.7-8.13 |
杨传洪 |
13896913761 | |
8.14-8.20 |
曾堰 |
13896337933 | |
8.21-8.27 |
何宜新 |
13452715615 | |
8.28-9.3 |
徐家海 |
17749990632 | |
9.4-9.10 |
贺书逊 |
15330488801 | |
9.11-9.17 |
刘大举 |
15923835007 | |
9.18-9.24 |
袁诗翠 |
13996605685 | |
9.25-10.1 |
张应威 |
15084347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