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660852831N/2022-00007 | [ 发文字号 ] | 明通府发〔2021〕29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明通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0 |
明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通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各驻镇(镇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明通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明通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明通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城口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城防发〔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小火亡人”事故高发态势,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全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时间安排
从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3月31日,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8日前)。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按本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镇村两级广泛宣传发动到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村(社区)根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排查力度,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村(社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1.重点场所整治。镇应急办、明通派出所组织对九小场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用火、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会前后,镇应急办、明通派出所指导市场、庙宇、人员密集地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控制香蜡火烛。各村(社区)、各驻镇(镇属)单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在重要节点一定要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安排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3.主体责任落实。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二)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1.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各村(社区)全面加强对各自辖区内小微企业、群租房、施工工地、“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排查,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的隐患严重隐患问题的,建立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上报相关部门,对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强化检查巡查。各村(社区)持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加强巡查检查,重点关注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困难户等消防问题。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小区、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3.开展社会化宣传。镇应急办、镇宣传文化中心、各村(社区)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通过消防演练、发放传单、LED、宣传横幅、QQ、微信、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火灾预防与逃生自救知识,加强对消防违法案件、典型火灾案例的警示宣传,曝光一批火灾隐患,引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关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镇应急办、明通派出所、各村(社区)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进行排查和上报;对各住宅小区及企事业单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禁止,要求其在醒目位置张贴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消防安全须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情况,重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各村(社区)加大对各辖区内居民用电安全检查及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出现因电气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四)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工作
冬春期间,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各单位、企业进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
(五)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组织集中摸排。各村(社区)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及时报镇应急办,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开展集中整治。镇应急办、明通派出所、镇城建办、各村(社区)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高度重视。各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 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镇村将把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台,健全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责任人和专职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明确居民社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判冬春季火灾形势,并组织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可能存在火灾隐患的点重点布防,落实措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年终进行考核。
(三)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QQ、LED、微信等宣传载体,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四) 严格督导,强化问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县消安委及镇政府将分阶段组织实施专项督察,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