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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660852831N/2021-00069 [ 发文字号 ] 明通府发〔2021〕21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明通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明通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 的通知

各村(社区):

人民调解制度作为法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群众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三治”融合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张应威

成员:蔡江、刘放东、刘廷平、张远胜、叶毅、赵亮、余永权(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大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徐龙祥

成员:吴亚、杨光裕、姚国云、姚三秋、宁飞瀑

三、白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罗仁双

成员:徐坤、龚正友、郑先梅、首小英

四、平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刘兴国

成员:曾能均、承轩、陈小平、陈双

五、大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朱正海

成员:桂州、王安琼、余娟、丁登翠

六、乐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刘先容

成员:许启兵、牟维巍、曾国孝、余小燕

七、金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马学员

成员:杜永辉、廖仁均、肖加云、李群

八、龙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徐术

成员:徐江、肖雪梅、邓亚君、石秋霞

请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做实“自治”根基、筑牢“德治”基础、健全“法治”体系,以网格化管理推动“三治”融合,切实做到小事不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明通镇人民政府                         20218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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