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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50082850H/2020-001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重庆市城口县庙坝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城口县庙坝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城口县庙坝镇人民政府是城口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一个行政部门,负责全面规划和组织实施我辖区各项行政事业的发展。庙坝镇人民政府作为一级基层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它具有领导、管理、执行、决策、协调、服务等职能,肩负着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组织、推动各项工作的任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职能职责。

按照统筹城乡要求,结合城口实际,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职能:

1.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农民群众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意志上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局面。

2.推动经济发展。着力抓好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建设现代农业、培育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支出、推进扶贫开发等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3.搞好社会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

4.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农村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5.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搞好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众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有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城乡建设管理与环境保护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庙坝镇人民政府为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基层独立核算的一级全额拨款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原下设站所中兽医站已被撤销;财政所更改为政府下设内部科室财政办,不再隶属上级财政部门直管;新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两个站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原出纳人员调至社保所,由原财政所所长任现出纳,目前财政办含财务负责人、出纳、会计人员三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760.61万元支出总计276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6.68万元,增长103.9%,主要原因是年中财力预算调增,一是2019年7月起职工基本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离休费调增部分及2018-2019年目标绩效、超额绩效资金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下达;二是单位预算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量较多,占比较大;三是脱贫攻坚决胜时期驻村、驻乡工作队工作补贴也纳入财力内;四是城市建设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收入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76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6.68万元,增长103.9%主要原因是年中财力预算调增,一是2019年7月起职工基本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离休费调增部分及2018-2019年目标绩效、超额绩效资金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下达;二是单位预算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量较多,占比较大;三是脱贫攻坚决胜时期驻村、驻乡工作队工作补贴也纳入财力内;四是城市建设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1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4.8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76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6.68万元,增长103.9%主要原因是年中财力预算调增,一是2019年7月起职工基本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离休费调增部分及2018-2019年目标绩效、超额绩效资金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下达;二是单位预算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量较多,占比较大;三是脱贫攻坚决胜时期驻村、驻乡工作队工作补贴也纳入财力内;四是城市建设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1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60.6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06.68万元,增长103.9%主要原因是年中财力预算调增,一是2019年7月起职工基本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离休费调增部分及2018-2019年目标绩效、超额绩效资金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下达;二是单位预算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量较多,占比较大;三是脱贫攻坚决胜时期驻村、驻乡工作队工作补贴也纳入财力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15.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8.59万元,增长183.66%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1.88万元,增长100.59%,主要原因是年中财力预算调增,一是2019年7月起职工基本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离休费调增部分及2018-2019年目标绩效、超额绩效资金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下达;二是单位预算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量较多,占比较大;三是脱贫攻坚决胜时期驻村、驻乡工作队工作补贴也纳入财力内。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5.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8.59万元,增长183.66%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1.88万元,增长100.59%,主要原因是年中财力预算调增,一是2019年7月起职工基本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离休费调增部分及2018-2019年目标绩效、超额绩效资金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下达;二是单位预算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量较多,占比较大;三是脱贫攻坚决胜时期驻村、驻乡工作队工作补贴也纳入财力内。

 3.结转结余情况。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7.27万元,占2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60 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2.53万元,占22.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00 万元;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5.77万元,占1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9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62.57万元,占2.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 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1.03万元,占0.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3 万元;

6农林水支出1189.80万元,占47.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0.0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46.84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0.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88万元,降低10.67%,主要原因一是该年度借调、抽调人员较多,还有部分人员考走及调到其他单位;二是人员经费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严格报销制,支出比例大幅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通讯费等。公用经费26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9万元,增长365.4%,主要原因:一本年度由于为各村社区购置了一批办公家具及设施设备大幅增加了我镇办公经费开支;二是大楼维修次数有所增加;三是本年度由于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要求职工吃、住、干都在村,各村的日常伙食费支出都由我镇人头经费分摊。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伙食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本年收入44.8万元,支出4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7万元,下降40.4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严禁私车公车混用,公务车只能用于安监事务,三是本年度所有职工及上级部门下派乡镇的驻村及驻乡工作队都吃、住、干在村,公车使用频率大幅下降。本年度本年度因三方审计评估及各种检查导致接待费上升,但单位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督检查、应急执法执勤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7万元,下降59.5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9万元,下降63.25%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严禁私车公车混用,公务车只能用于安监事务;三是本年度所有职工及上级部门下派乡镇的驻村及驻乡工作队都吃、住、干在村,公车使用频率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6.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级、省级、市级级县内上级部门及其他单位到我学习调研政府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万元,增加23.88%,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0万元,增加144.97%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年度因三方审计评估及各种检查导致接待费上升,但单位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1500人, 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00批次,15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 2.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水电费、伙食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74万元,增长204.27%,主要原因本年度由于为各村社区购置了一批办公家具及设施设备大幅增加了我镇办公经费开支;二是大楼维修次数有所增加;三是本年度由于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要求职工吃、住、干都在村,各村的日常伙食费支出都由我镇人头经费分摊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加12.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大会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的伙食均由政府承担,另外还给予了各参会人大代表误工补助及活动经费补助。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5万元,降低46.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支出报销部分计入了差旅报销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77%。主要用于为村、社区采购了一批价值8.61万元的办公设施设备及价值7.55万元的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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