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2024年城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统筹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乡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检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举措,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是全面落实“一乡一法官”“一乡一检察官”“一村一警”“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村警和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二)坚持依法行政,积极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我乡制定了以教育、疏导为主的信访工作思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变上访为下访的预防措施,明确了重点矛盾纠纷领导包案、乡村干部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坚持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依法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同时,乡平安法治办主动出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全乡已建立调委会14个,其中乡调委会1个、村级调委会13个。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0人,专职负责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有力地保障了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全乡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
(三)强化规范执法,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我乡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规范取证活动,坚持文明执法。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提高全乡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结合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要求,认真抓好全乡执法人员证件的换发以及报名培训考试等工作,强化了行政机关依法管理行政执法证件的意识,维护了行政执法证件的严肃性。2024年全乡共有5名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
(四)广泛宣传,营造依法治乡浓厚氛围。我乡按照年初制定的普法工作计划,着力营造依法治乡的浓厚氛围,在辖区内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普法文化活动20余次,参与群众共计3100余人,让群众在参与过程中感受法治、学习法治,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实践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矛盾纠纷逐渐变得多样化、复杂化,对政府行政处理、信息公开等要求也越来越高,部分干部职工的法律思维能力未能与之相适应。二是宣传工作浮于表面。在法治宣传和社会氛围营造上不够深入,部分法治宣传工作结合群众实际需求不多,实际效果不明显。三是统筹联动有待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量仍需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等机制的衔接与整合,亟需加强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以提高矛盾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四是专业人才短缺。在法治工作队伍中,缺乏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尤其是在处理新型复杂案件时,更显人才短板。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在法治思维能力上再深入。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懂法遵法,积极开展专题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讲话,以及土地管理法、行政强制法等与基层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论与业务学习相结合,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对乡村党员干部的法治培训,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及法律顾问作用,加大对综合行政执法、规划建设、环保监察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的普法力度和培训,培训内容有针对性、时效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各村持续完善村规民约,营造全民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三是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网络、微信等平台,拓宽法治宣传渠道,使法治教育覆盖更多人群,真正实现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感受法治、学习法治,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动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做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在化解纠纷力度上再突破。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乡司法所、法律顾问、驻乡法官、驻乡检察官、基层党建品牌等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机制,充分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通过扩大正面效应的宣传,提升政策的透明度,主动作为,尽可能消除群众对项目实施产生的不安全感和不公平感,尤其是牵涉范围广泛的工程项目,应加强区域协调联动,对已出现的矛盾点要重点关注、积极化解,同时更要注重事前预防,认真细致排查相关隐患、风险,主动消解公众疑虑,平衡利益诉求,避免矛盾纠纷陷入恶性循环状态。
(三)在普法宣传力度上再强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线上指导+线下指导”两个抓手,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打造“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的大普法宣传格局,不断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性,助力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