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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7484E/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蓼子委文〔2023〕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蓼子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发布日期 ] 2023-02-13

城口县蓼子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具体业务指导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中共城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全面完成了我乡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强化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双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各村(社区)具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及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乡党委年初召开法治工作专题会议,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确保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注重强化法治政府工作保障。乡法治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建设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四是全面落实一乡一法官”“一乡一检察官”“一村一警”“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村警和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二)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7次主持召开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同时多次在职工例会和“四大课堂”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二是建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制度,将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年初制定《蓼子乡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三是深化法治乡、村创建,巩固创建效果。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强化动态管理,通过检查、自查详细了解各村(社区)民生法治建设情况,及时发现我乡法治乡建设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自身法治创建意识,坚持以示范创建为引领,助推法治建设工作。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乡党委对本乡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坚持党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建设水平。我乡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深入推进“法治乡镇”建设的重要切入点。针对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如项目建设、土地征收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问题,积极疏导,并做好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四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五是完善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全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我乡围统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组织开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与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依托“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普法宣传月和“法律六进”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22年共举办法律宣传活动20余次,张贴户外标语30余条,法治宣传阵地建设13处,培养“法律明白人”65名,“学法用法示范户”26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120余人次,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推动法律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将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用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等,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年底组织全乡干部职工进行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合格率达100%。三是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治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氛围,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的认同度、群众居住密集程度、网格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因素,将蓼子乡辖区范围划分为“三级网格”,即1个乡总网格,13个村(社区)网格,99个基础网格。全乡建成网格员队伍13支共215人。全年来,乡村干部深入各村(社区)、各网格,围绕家庭、邻里、土地、欠薪等多发性矛盾问题,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原则,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按照每月一排查,每月一上报,每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避免各类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全年来,共调处简易纠纷47件,一般纠纷248件,引导通过诉讼解决6起。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委会和职工例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乡党委会重要议事议程,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定期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方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顺利推进。

(三)切实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乡主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责任,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依法办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法用法有待提高。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认识不深,对法律法规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通过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制度有待完善。一是组织机构方面。法治工作力量较薄弱,法治机构组建和人员还不够到位,法治审查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二是执法监督方面。虽然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但对于清单制度的落实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三是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同时因执法权限不明导致乡镇有时会处于执法无据的尴尬局面。四是矛盾纠纷化解方面。运用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的制度机制还有待完善。

(三)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依托集会、标语等形式开展进行,但影响力仍不足,没有在群众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风气。二是宣传方法欠缺、效果欠佳。宣传方式主要以法律条文的宣讲、制作法制宣传栏、发放普法资料为主,群众参与度较低,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参与不足,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单一,造成效果不佳。

四、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依法治县办工作部署及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明确蓼子乡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工作任务及责任。

(二)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法治队伍。

(四)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和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宣传教育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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