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乡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结合《中共城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完成了我乡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一是强化领导。蓼子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各村(社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及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乡党委年初召开法治工作专题会议,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确保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三是注重强化法治政府工作保障。乡法治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治理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乡党委对本乡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坚持党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建设水平。我乡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深入推进“法治乡镇”建设的重要切入点。针对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如项目建设、土地征收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问题,积极疏导,并做好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四是完善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五是深化法治乡、村创建,巩固创建效果。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强化动态管理,通过检查、自查详细了解各村(社区)民生法治建设情况,及时发现我乡法治乡建设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自身法治创建意识,营造良好的基层法治环境。
(三)强化法治宣传,提升全民法律素质。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乡围统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与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依托“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普法宣传月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21年共举办法律宣传活动17次,张贴户外标语2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57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116人次。二是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将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用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等,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今年底将组织全乡干部职工进行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三是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治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氛围,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的认同度、群众居住密集程度、网格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因素,将蓼子乡辖区范围划分为“三级网格”,即1个乡总网格,13个村(社区)网格,99个基础网格。全乡建成网格员队伍13支共211人。全年来,乡村干部深入各村(社区)、各网格,围绕家庭、邻里、土地、欠薪等多发性矛盾问题,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原则,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按照每月一排查,每月一上报,每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避免各类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全年来,共调处简易纠纷56件,一般纠纷285件,引导通过诉讼解决7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对法律法规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律顾问制度执行存在经费不足的困难。
(二)法治政府的相关制度还欠完善。一是组织机构方面。法制工作力量较为薄弱,法制机构组建和人员还不够到位,法制审查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二是执法监督方面。虽然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但对于清单制度的落实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三是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同时因执法权限不明导致乡镇有时会处于执法无据的尴尬局面。四是矛留纠纷化解方面。运用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的制度机制还有待完善。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渠道作用远远没有发挥,未能及时有效处置行政争议,导致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仍时有发生。
(三)法制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依托集会、标语等形式开展进行,但影响力仍不足,没有在群众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风气。二是宣传方法欠缺、效果欠佳。宣传方式主要以法律条文的宣讲、制作法制宣传栏、发放普法资料为主,群众参与度较低,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参与不足,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单一,造成效果不佳。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县乡下移,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基层执法人员普遍缺乏综合执法所要求的法律和业务能力,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四、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切实转变观念。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真正把法律宣传教育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和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
(二)多措并举,增强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政治站位,领导班子及普法干部加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和青少年的普法,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