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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02 | [ 发布日期 ] | 2019-09-02 |
城口县蓼子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决算公开
重庆市城口县蓼子乡人民政府
2018年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城口县蓼子乡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蓼子乡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蓼子乡人民政府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乡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管理民主、政务公开、强化服务。2018年城口县蓼子乡人民政府在城口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旅游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发展,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一)职能职责。职能:制定并实施本乡镇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规划,维护当地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场镇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建设,工业兴镇,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农村的贯彻和实施。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普法教育,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搞好群防群治,维护村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环境。制定并实施年度党务,行政工作计划,协调农经、农技、林业、水利、畜牧、工商、供销、金融、城建等单位间的关系,抓好本辖区内的党务、群团、广播、文化、教育、卫生、财政税收、计划生育、民政、物价、交通、劳动保障、安全、国土管理和村镇建设等工作,促进辖区内的公益事业,公共事业和社会各项工作发展。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纪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农、林、牧、渔、山、水、田、林、路、气的开发利用和农技推广,发展"三高"农业,调产业结构壮大工业经济,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积极培植税源,协助完成财政税收任务,搞好粮食直补工作,增加科技投入,增加农业收入,建立健全全村社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政务公开。坚持常年经常的计生工作,控制人口增长。负责本辖区的村级组织建设和换届选举工作,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村社干部,组织村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村民正当权利和权益
(二)机构设置。2018年蓼子乡人民政府设有机构数7个(其中含人大、政府、党委、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2017年蓼子乡人民政府设有机构数7个(其中含人大、政府、党委、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2018年与2017年相比,蓼子乡人民政府机构数无增减。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842.63万元,支出总计1,842.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41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编制内人员数量增加(事业单位3人,退伍军人安置1人;公务员3人,选调生1人);二是我乡2018年扶贫项目增加,扶贫资金增加。
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42.6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78.41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编制内人员数量增加(事业单位3人,退伍军人安置1人;公务员3人,选调生1人);二是我乡2018年扶贫项目增加,扶贫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2.63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4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41万元,增长10.72%,是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乡2018年扶贫项目增加,扶贫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83.70万元,占47.96%;项目支出958.93万元,占52.0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乡2018年及2017年均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4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41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编制内人员数量增加(事业单位3人,退伍军人安置1人;公务员3人,选调生1人);二是我乡2018年扶贫项目增加,扶贫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1.29万元,增长159.04%。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追加安排人员经费及基础设施建设1131.2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41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初只申请在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市政经费等刚性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1.29万元,增长159.04%。主要原因是一是编制内人员增加,二是扶贫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82万元,占24.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99万元,增长99.6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编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标及工资增加、平时考核奖等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48万元,占1.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编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标及工资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2.41万元,占17.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80万元,增长320.85%,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编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标及工资增加,同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增加;2018年村社区干部报酬和社会保障缴费增加、追加本土人才报酬、追加的 2018 年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2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2万元,增长20.4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较上年有所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25.09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9万元,增长25.45%,主要原因是2018年补发前几年建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费用。
(6)农林水支出953.17万元,占5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1.44万元,增长215.90%,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中生产生活便道项目资金费用。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2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8)住房保障支出35.42万元,占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1.20%,该项目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3.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22万元,增长38.31%,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编在职人员增加及津补贴调标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3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8万元,增长17.55%,2018年人员增加以及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导致各项费用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7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用车、监测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乡未购买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乡未购买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26.25%,主要原因用公车时候较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7万元,增长26.25%,主要原因是用公车时候较多。
公务接待费22.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30批次3,3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3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3万元,增长27.86%,主要原因是今2018年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过多,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安监车、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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