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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592523420/2023-00012 [ 发文字号 ] 龙田府发〔2023〕45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龙田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5-09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龙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田乡2023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龙田府发〔202345

龙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田乡2023自然灾害救助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科室站所乡属各单位

为提高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救助应急能力,进一步规范救灾工作,提高救灾工作效率,努力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确保辖区群众基本生活,维护辖区社会安定稳定现将《龙田乡202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田乡人民政府

                         202359

龙田乡202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

1.本预案是政府领导下应急办处置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行动方案。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启动本预案,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本预案适用于我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自然灾害,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干旱、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应急反应机构

(一)应急机构

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后,政府成立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乡人民政府作为组织协调全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并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陈仕军   

副组长:陈述祥    政法委员、副乡长

宋加强    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汤传密    农业农村办负责人

        徐义平    驻乡规资点负责人

        吴雪峰    民政办责人

        冉亚东    派出所教导员、副所长

            卫生院院长

        王世涛    龙田乡中心小学校长

            卫星村支部书记

        吴尤亮    仓房村支部书记

        杨友寿    联丰村支部书记

        王怀松    五里村支部书记

            长茅村支部书记

        柯成富    团堡村支部书记

        罗广春    中安村支部副书记

            四湾村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办主任宋加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二)工作分组及职成员单位职责

救灾应急指挥部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物资保障组、转移安置组等若干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救灾工作的落实。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会同宣传和有关单位,积极做好防灾减灾知识的正面宣传普及,及时了解和收集灾情发展情况。

物资保障组:负责采购、调运帐篷、衣被、食品等救灾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转移安置组:负责会同灾区所在村及相关单位及时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工作。

综合协调组、物资保障组、转移安置组人员分别由应急、宣传、司法、民政、财政、党政办人员组成。

应急办:承担灾情临时成立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

民政办:统筹协调灾民救助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

农业农村办:指导防汛排涝和抗旱工作,承担乡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乡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卫生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支援应急药品和派出医疗组;组织医护人员赴灾区开展医疗救助。

规资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气象条件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合开展全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派出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和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中心小校: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其他有关科室站所、单位,负责本科室、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区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构赋予的救助任务。

灾情报告

1.应急办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向乡党委、政府报告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每日8时前汇总灾害信息,乡政府办公室和乡应急办公室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在线,专人值守。

2.灾情发生24小时内,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发慰问电。乡减灾委各小组单位每日9时前向减灾委办公室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乡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对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3.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乡政府派出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赴灾村慰问灾民,查灾核灾,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和需求,帮助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4.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汇总灾情后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四)紧急救援行动

1.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协调民兵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道路、设施和线路的抢修;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征集,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助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助物资的安置、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助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新闻媒介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应急结束

灾情稳定后,把工作重点迅速转移到恢复与重建方面,及时做好救助、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组织力量生产自救,请求县局给予支持帮助,尽快拨发救灾款物,救援重点受灾地和受灾群众,向灾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尽快恢复受灾地正常的生产、生活。

四、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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