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592523420/2023-00008 | [ 发文字号 ] | 龙田府发〔2023〕33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龙田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3 |
龙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田乡农村公路应急抢险预案》 的通知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297592523420/2023-00008 | [ 发文字号 ] | 龙田府发〔2023〕33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龙田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3 |
龙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田乡农村公路应急抢险预案》 的通知
龙田府发〔2023〕33号
龙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田乡农村公路应急抢险预案》
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机关各科室(站所)、乡属各单位:
现将《龙田乡农村公路应急抢险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龙田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田乡农村公路应急抢险预案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和安全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和及时勘察事故现场、恢复交通,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快速处理事故,及时疏导交通,有效地处置人为事件造成的交通堵塞,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交通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需要乡、村两级和上级交通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公路交通运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
三、处置原则
(一)坚持迅速处置、规范报告的原则
接到农村公路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严重道路交通堵塞和中断的事故报告后,乡平安办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掌握情况,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
(二)坚持有序、安全处置的原则
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处置工作有序、安全。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乡成立龙田乡农村公路安全指挥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陈仕军 乡 长
副组长:刘 帮 副书记
成 员:张巧沛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朱 媚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苏 柳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帮任办公室主任,张巧沛为联络员,办公室设在乡城环办。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全乡农村公路安全应急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重大方案与措施的审定。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救护工作,具体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对人、物调度,组长不在时,代行组长职责。
3.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收集分析交通情况,制定应急方案,掌握动态。
4.成员单位
乡党政办:负责交通工具安排,应急物资储备。
乡平安办:负责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做好抢险预案和公路、桥等基础设施被毁的恢复规划。并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检查、排查、信息收集上报情况。
乡卫生院:负责抽调医生参加抢险,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乡派出所:负责维护正常秩序,依法打击破坏抢险的犯罪分子。
乡民政办:负责做好群众的优抚安置,保证群众生活供给。
乡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与抢险,成立抢险预备队。
乡财政办:负责抢险资金的落实,买抢险物资的准备。
五、应急组织
1.抢险救援组:组长:陈述祥
2.信息外宣组:组长:陈姝励
3.医疗救护组:组长:冯 波
4.治安保卫组:组长:周 伟
5.后勤保障组:组长:谢 华
6.善后处理组:组长:石 柳
六、防灾和自救
所有乡内农村公路的村要认真做好预防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公路安全事故。当遇公路安全事故时,所在村及时组织人员实施自救,乡政府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车辆、物资实施支援。当某道路路段、桥梁发生垮塌、堵塞交通,由所在村组织人员先期进行抢修,保证车辆畅通。
七、工作纪律
严格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任何单位、个人在抢险中,必须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玩忽职守、临阵退却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城口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 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北门口1号
联系电话: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一号通) (023)59222637(网站技术维护)
网站标识码 5002290001 ICP备案号:渝ICP备05001204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90250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