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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592523420/2021-00104 [ 发文字号 ] 龙田府发〔2021〕2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龙田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龙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龙田府发〔202123

龙田乡人民政府

于印《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村支两委:

入春后,随着气温回升,天气亢阳,森林火险等级升高,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当前正值森林火灾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我乡森林资源的安全,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此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田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龙田乡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一、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

龙田乡幅员面积231平方公里,辖8个村,共计9125人,林地面积232536亩,其中退耕还林18126.5亩。森林面积宽,分布广,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业交错等特点,森林防火管理存在一定困难。为了避免火灾险情的发生,不让植被、森林受到破坏,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建立森林防火机构

(一)成立龙田乡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王珍俊任组长,专职副书记彭浪屿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农业农村办、天保站工作人员及各村村主任组成,负责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扑救,负责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办,要求有人员,有值班记录,森林防火报警电话-59506892

(三)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分片包干人员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及管护工作。(附件

(四)各村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建业余扑火队伍10人以上,负责发现火情和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该村支部书记为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指挥员

三、森林防火原则

(一)森林防火实行村支书负责制,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二)林业局聘请的天保工程管护员承担划定区域内森林火灾预防、发现和扑救工作。

(三)各村要依靠干部、群众进行林火监测,及时发现、了解、报告火警。在森林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

四、森林火灾扑救的原则

(一)任务区分

凡发生森林火灾,都应当按行政村责任区范围,由所在地村委会、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就近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和群众全力扑救,并10分钟内报乡人民政府值班室,以便由乡政府统一部署应急措施。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助进行处理:

1.省(市)界、乡(镇)界、场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当地群众进行扑救和乡政府统一指挥协助下,明火3小时仍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点、村庄、林区的森林火灾。

(二)处理程序

1.乡政府值班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森林防火小组领导,同时要告知火灾发生村的村干部,做好应急准备,及时组织人员出动进行扑救。

2.由乡政府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主要领导根据报警内容,分析火灾发展趋势,确定扑救战略,必要时召开全乡干部紧急会议,部署紧急措施,分头分级实施。

(三)扑火实施方案

1.组织领导:乡政府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有一二位领导组织机关干部,迅速赶赴当地组织火场指挥部,部署战备战术,处理火灾事故。

2.战备战术应本着既要实施有效的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的原则,分三种情况:

林火初期,尚处低能量时,采取及时报警,人海战术的方针,实施扑火,打早、打小、打了。

林火已形成高能量时,采用牺牲局部,保存整体的方针,实施局部分隔,防止蔓延,以间接扑救为主。

森林火灾扑灭后,必须留足一定数量的看守人员,防止死灰复燃。

3.扑火力量:火警、火灾发生后,当地村支两委组织干部、民兵和群众组成扑火队,列为第一梯队,应先全力投入扑救;乡干部、乡义务扑救应急小分队,附近村干部、村民列为第二梯队;明火3小时火势仍未得到控制的,发动全村村民,并请求县森林防火办支援扑救列为第三梯队。

4.扑火工具:火灾发生村,群众上山自带砍刀、斧头、手据或就地取材;需要县森林防火办支援的,按防火办在指定的地段准备灭火工具。

5.立联动机制:与临界的乡镇建立联动机制,一但发生火情可以及时联系和处理。北屏59501000、高燕59508189、葛城59222208、修齐59260001、高楠59500000

(四)善后处理及其他处置

1.火案查处。重大森林火灾由县森林公安科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当地派出所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火区的治安管理。火因调查和一般性森林火灾,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协同县森林公安科进行火因调查和火案的处理。

2.善后处置。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灾民进行安置与疏散。对扑救人员的个人损失、受伤人员的救治、死亡者的抚恤等,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治疗或抚恤。

3.宣传报道。由农业农村办和党政办组织新闻单位及时赶到火场,对森林火灾进行客观、真实的报导。

4.林木损失调查:县林业局和乡农业农村办对火灾的林木损失进行调查,写出损失情况,如过火面积、损失幼林数,林木蓄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并对火烧迹地更新造林计划安排。

五、森林防火巡查督查制度

(一)值班日期内森林防火值班领导必须监督、检查值班工作人员的巡查巡护工作和管护人员的工作。

(二)管护人员在巡查中要坚持做到早查路口,午巡梁、晚上宣传进村庄的工作方式。一般防火区每周巡查一次,重点防火区每2-3天巡查一次。在特险期对重点防火区必须硬死看守,每日了望1-2次。

(三)管护人员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熟悉责任区内的基本情况,掌握重点护林部位和火灾多发区、易发区的动态,对辖区内的牛、羊工、坟主、田主进行重点宣传教育。

(四)要做好每次巡查巡护的记录,详细记载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五)巡查中发现有火情,要立即就地组织人员扑救,同时迅速报告乡政府,不得延误。

(六)巡查中发现有毁林和乱捕滥猎行为的,应立即制止,收缴工具,扣留盗伐滥伐的木材及其运输工具和猎物。将案情迅速报告乡农业农村办

(七)发现在林区违章用火带火者,要立即没收火种,制止用火,批评教育,按章处罚。

(八)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在一般防火期内每周巡查2次,特险期内。每日巡查1次。

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一定后果的、将追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森林防火警戒期结束后,如无失职渎职情况发生的,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的将在年终考核中评优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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