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592523420/2021-00104 | [ 发文字号 ] | 龙田府发〔2021〕23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龙田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4 |
龙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龙田府发〔2021〕23号
龙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村支两委:
入春后,随着气温回升,天气亢阳,森林火险等级升高,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当前正值森林火灾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我乡森林资源的安全,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此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田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龙田乡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一、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
龙田乡幅员面积231平方公里,辖8个村,共计9125人,林地面积232536亩,其中退耕还林18126.5亩。森林面积宽,分布广,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业交错等特点,森林防火管理存在一定困难。为了避免火灾险情的发生,不让植被、森林受到破坏,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建立森林防火机构
(一)成立龙田乡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王珍俊任组长,专职副书记彭浪屿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农业农村办、天保站工作人员及各村村主任组成,负责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扑救,负责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办,要求有人员,有值班记录,森林防火报警电话-59506892。
(三)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分片包干人员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及管护工作。(附件)
(四)各村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建业余扑火队伍10人以上,负责发现火情和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该村支部书记为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指挥员。
三、森林防火原则
(一)森林防火实行村支书负责制,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二)林业局聘请的天保工程管护员承担划定区域内森林火灾预防、发现和扑救工作。
(三)各村要依靠干部、群众进行林火监测,及时发现、了解、报告火警。在森林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
四、森林火灾扑救的原则
(一)任务区分
凡发生森林火灾,都应当按行政村责任区范围,由所在地村委会、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就近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和群众全力扑救,并10分钟内报乡人民政府值班室,以便由乡政府统一部署应急措施。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助进行处理:
1.省(市)界、乡(镇)界、场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当地群众进行扑救和乡政府统一指挥协助下,明火3小时仍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点、村庄、林区的森林火灾。
(二)处理程序
1.乡政府值班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森林防火小组领导,同时要告知火灾发生村的村干部,做好应急准备,及时组织人员出动进行扑救。
2.由乡政府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主要领导根据报警内容,分析火灾发展趋势,确定扑救战略,必要时召开全乡干部紧急会议,部署紧急措施,分头分级实施。
(三)扑火实施方案
1.组织领导:乡政府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有一至二位领导组织机关干部,迅速赶赴当地组织火场指挥部,部署战备战术,处理火灾事故。
2.战备战术应本着既要实施有效的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的原则,分三种情况:
⑴林火初期,尚处低能量时,采取及时报警,人海战术的方针,实施扑火,打早、打小、打了。
⑵林火已形成高能量时,采用牺牲局部,保存整体的方针,实施局部分隔,防止蔓延,以间接扑救为主。
⑶森林火灾扑灭后,必须留足一定数量的看守人员,防止死灰复燃。
3.扑火力量:火警、火灾发生后,当地村支两委组织干部、民兵和群众组成扑火队,列为第一梯队,应先全力投入扑救;乡干部、乡义务扑救应急小分队,附近村干部、村民列为第二梯队;明火3小时火势仍未得到控制的,发动全村村民,并请求县森林防火办支援扑救列为第三梯队。
4.扑火工具:火灾发生村,群众上山自带砍刀、斧头、手据或就地取材;需要县森林防火办支援的,按防火办在指定的地段准备灭火工具。
5.建立联动机制:与临界的乡镇建立联动机制,一但发生火情可以及时联系和处理。(北屏59501000、高燕59508189、葛城59222208、修齐59260001、高楠59500000)
(四)善后处理及其他处置
1.火案查处。重大森林火灾由县森林公安科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当地派出所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火区的治安管理。火因调查和一般性森林火灾,由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协同县森林公安科进行火因调查和火案的处理。
2.善后处置。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灾民进行安置与疏散。对扑救人员的个人损失、受伤人员的救治、死亡者的抚恤等,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治疗或抚恤。
3.宣传报道。由农业农村办和党政办组织新闻单位及时赶到火场,对森林火灾进行客观、真实的报导。
4.林木损失调查:县林业局和乡农业农村办对火灾的林木损失进行调查,写出损失情况,如过火面积、损失幼林数,林木蓄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并对火烧迹地更新造林计划安排。
五、森林防火巡查督查制度
(一)值班日期内森林防火值班领导必须监督、检查值班工作人员的巡查巡护工作和管护人员的工作。
(二)管护人员在巡查中要坚持做到早查路口,午巡梁、晚上宣传进村庄的工作方式。一般防火区每周巡查一次,重点防火区每2-3天巡查一次。在特险期对重点防火区必须硬死看守,每日了望1-2次。
(三)管护人员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熟悉责任区内的基本情况,掌握重点护林部位和火灾多发区、易发区的动态,对辖区内的牛、羊工、坟主、田主进行重点宣传教育。
(四)要做好每次巡查巡护的记录,详细记载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五)巡查中发现有火情,要立即就地组织人员扑救,同时迅速报告乡政府,不得延误。
(六)巡查中发现有毁林和乱捕滥猎行为的,应立即制止,收缴工具,扣留盗伐滥伐的木材及其运输工具和猎物。将案情迅速报告乡农业农村办。
(七)发现在林区违章用火带火者,要立即没收火种,制止用火,批评教育,按章处罚。
(八)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在一般防火期内每周巡查2次,特险期内。每日巡查1次。
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一定后果的、将追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森林防火警戒期结束后,如无失职渎职情况发生的,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的将在年终考核中评优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