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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人民法院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8-05

城口县人民法院

关于在南部片区建立基层法庭意见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王明学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在南部片区建立基层法庭”建议,我院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城口法院人民法庭布局基本概况

2003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要求,撤销原以区为单位命名的人民法庭,我院按要求撤销并设四个人民法庭,原修齐法庭为第一人民法庭,原庙双法庭为第二人民法庭,原巴山法庭为第三人民法庭,原明通法庭为第四人民法庭。四个法庭分为一类法庭两个(一、四法庭),二类法庭两个(二、三法庭),2004年由于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院党组研究决定新建一、二法庭,维修三、四法庭。因当时明通片区案件数量少,办案人员不足,为整合司法资源,降低办案成本,解决人员和经费短缺问题,院党组结合全院整体工作布局,决定第四法庭(明通片区法庭)和第二法庭(庙双法庭)合署办公。

二、南部片区人民法庭恢复重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要求,新建人民法庭按照不同规格设定建筑标准,二类法庭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占地面积不低于3亩。新建法庭必须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报市发改委验收合格后,才能获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其他配套费用均有地方财政补贴。我院向市高法院汇报第四人民法庭重建事宜后,市高法院行装处认为不符合重建法庭相关条件,无法纳入新建项目中。

三、南部片区法庭临时办公点推进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格局的改变加之当地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县人大代表和部分公民代表多次建议重新选址恢复南部片区人民法庭,今年以来,本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人民法庭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先后多次到南部片区法庭所辖乡镇进行实地调研。6月14日,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滕兴中的主持下,城口县南部片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会议在咸宜镇召开,会议确定了南部片区人民法庭临时办公点选择在鸡鸣乡原客运站,会后,报请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正有序推进中,力争在本年度内实现南部片区人民法庭恢复工作目标。

此复函已经邓宏伟副院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函。


联系人:何花

联系电话:18183177195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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