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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鸡鸣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08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0 |
鸡鸣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鸡鸣乡2021年积分兑现制度改补 为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鸣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鸡鸣乡2021年积分兑现制度改补
为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鸡鸣乡2021年积分兑现制度改补为奖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鸡鸣乡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规则
鸡鸣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鸡鸣乡2021年积分兑现制度改补为奖
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鸡鸣乡2021年积分兑现制度改补为奖项目
二、项目建设年限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三、资金及来源
资金:12万元。
来源:《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部分临沂市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财发〔2021〕551号)
四、建设地点
鸡鸣乡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超市(鸡鸣乡供销合作社)
五、项目实施方式
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绝大部分居民集中在场镇,且我乡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鸡鸣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活动开展的主要平台,因此实行差额分配:鸡鸣社区4万元,其余5个村平均每个村1.6万元。各村(社区)群众获得的文明实践积分集中到鸡鸣乡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超市进行兑换。
六、资金用途
全部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积分兑换。
七、采购方式
按照《城口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超市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城口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超市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则制度》(城宣〔2021〕31号)文件要求进行积分超市管理;
二是严格按照财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是充分发挥积分超市的作用,调动群众向上向善氛围。
四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文明实践积分超市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鸡鸣乡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规则
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规则内容包括加分、减分、借分、存分等内容。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可结合实际制定积分规则,合理设置分值,由乡党政办审核通过后实施。
一、加分内容
包括宣讲学习、文明习惯、传统美德、遵纪守法、公益行动、勤劳致富等 6 大类别。
(一)宣讲学习类
1.积极参加理论政策、科学知识等集体学习、村级会议, 不迟到、早退,每次积 1 分。此项年度积分不超过 50 分。
2.参加法定会议(如:换届选举等),不迟到、早退,每次积 10 分。
3.积极参加文艺演出、读书演讲、体育健身、技能比赛等文体活动,按照时间长短、排练场次等方面,规定具体分值。此项年度积分不超过 200 分。
4.在理论政策、先进典型、普法、卫生健康等宣讲活动中承担宣讲任务的,每次积10分。
5.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学习,每人每积500学分,可积10
分/人/次(此项加分1年最高不超过50分)
(二)文明习惯类
1.村、社区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家庭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公共卫生等进行检查,并进行评比,状况保持良好和一般,分别记 5 分和 3分,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可酌情扣分。
2.积极参加县、乡、村(社区)组织开展的“最美家庭”、文明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并被评为最美家庭、最美院落、最美清洁户等,每次记 5分。
3.维护集体利益,发现周边有违反公序良俗、搞封建迷信活动、办无事酒、违纪违法行为等,及时举报,每次记 3 分(同一事件以最先举报的为准);积极参与以上行为的治理,每次记3分。
(三)传统美德类
1.在孝老爱亲、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方面表现突出,被评为县级、市级、全国的典型人物,分别记10 分、20 分、50 分。
2.立志勤学、自强不息,家里有学生的家庭,凡获得校级、县级、省市级、国家级奖励或取得荣誉证书的,每次分别记 2分、5分、10分、20 分,高考考入双一流大学和普通院校的分别记50分、20分。
(四)遵纪守法类
1.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年内无违法乱纪行为,年度积5分。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赡养父母,养育子女,家庭中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年度未出现不赡养父母、虐待家 庭成员等现象,依据司法调解、居委会调解等记录,积5分。3.被评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积10分。
(五)公益行动类
1.积极参加环境整治、治安联防、应急救助、防病防疫等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每次积 5分,服务时间超过 2小时的可适当增加积分。
2.乐于助人,主动帮助乡邻解决困难,参与矛盾调解,每次积 3分。
3.乐善好施,积极参与捐物、义务献血等,每次积5分。
4.积极参与公益捐款,按照捐款额度的10%积分。
5.主动参与文化教育、生态环保、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每次积5分,服务时间超过2小时的可适当增加积分。
(六)勤劳致富类
1.积极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学习运用农业实用技术发展产业,每次培训积2分,获得县、乡“致富带头人”荣誉称号的分别积50分、20分。
2.帮助其他家庭成功发展一项产业积20分。
3.积极带动群众务工就业,每带动一人积5分,此项奖励上 限为100分。
二、 减分内容
包括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村规民约、违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等指标。
1.农村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不带头贯彻、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次扣2分。
2.不诚实守信、不履行合同约定,一次扣10分。
3.家庭暴力、打架斗殴,一次扣10分。
4.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儿童、不扶养困难家庭成员,一次扣 10 分。
5.损坏公私财物、破坏生态环境,一次扣10分。
6.不按正规渠道反映述求进行缠访、闹访,一次扣分 20分。
7.违规操办“无事酒”极其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一次扣 50分。
8.违反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一次扣50分。
9.违反法律,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一次扣100分;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积分清零。
10.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的,一次扣 10-20 分。
三、借分
(一)借分行为的发生需满足的以下条件之一
1. 有家庭成员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
2. 被乡党委政府评为“诚实守信家庭”的;
3. 出现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情况的;
4. 上一年度家庭积分达到500分且排名本村(社区)前五的。
(二)借分额度
所借分值不超过总积分的50%。
(三)借分时限
须在 1 年之内通过参加文明实践活动获得积分、还清借分。上次借分未还完时,不得用积分兑换物资,不 得再借积分。
四、存分
鼓励群众积攒积分、存储积分,用以兑换大件物资,激发积分大户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