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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5163R/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鸡鸣府发〔2022〕8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鸡鸣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8-09 [ 发布日期 ] 2022-08-11

鸡鸣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鸡鸣乡第四批学生奖学金申报 工作方案》的通知


鸡鸣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鸡鸣乡第四批学生奖学金申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鸡鸣乡第四批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申报流程及要求,确保鸡鸣乡第四批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鸡鸣乡人民政府

202289


鸡鸣乡第四批学生奖学金申报

工作方案

为顺利开展鸡鸣乡第四批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持续营造全乡重教兴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鸡鸣乡群众自治活力,让鸡鸣乡全体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助推全乡经济社会长效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严格执行鸡鸣乡学生奖学金章程

(一)奖励金额:小学及以上学生,上年9月至当年8月获校级先进表彰奖励50/人次、县级奖励100/人次、省(直辖市)奖励1000/人次、国家级奖励2000/人次。当年考取中职奖励300/人、大学专科(高职)500/人、大学本科800/人、硕士研究生1500/人、博士研究生2000/人。

(二)评选范围:户籍在鸡鸣乡或者常住鸡鸣、在鸡鸣读书的小学及以上学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初中及以上参评学生应提供各级各类奖励证书。考取中职及以上学校应有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奖励证书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应在申报材料中与申报表一并提供)。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申请当年及上一年度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

4.生活俭朴,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评审程序

1.申报方法:村(社)推荐与学生个人申请相结合。 

2.由学生本人填写《城口县鸡鸣乡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准备个人基本资料和评选材料,提交村(社区)初审。初评名单应在村委会(社区)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签字确认后,报送评审委员会审定。 

4.评审委员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拟定获奖名单。

5.拟定获奖名单在全乡范围进行公示,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有异议者,以书面形式提交委员会进行二次评审,此次评审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公示。

二、鸡鸣乡第四批学生奖学金申报起止时间

202191日起至202291日,凡符合申报条件且未重复申报的学生,可凭在此期间所获奖项或本、专科录取通知书等进行申报。

三、申报资料收集与申报方式

各村(社区)将在此期间学生申报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于202291日将所收集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一并报乡党政办。乡党政办报鸡鸣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四、奖助学金发放方式

乡党政办根据评审会评审结果,对申报学生基本信息及所获奖项进行奖学金发放表汇总,并将发放表反馈各村(社区)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再由乡财政所进行转账汇款。

五、规范申报流程、强化服务意识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奖学金申报章程、严掐申报时间截点,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行为。同时加强对申报对象的引导,积极宣传、正面引导申报学生学会感恩,积极参加村(社区)实践活动,发奋学习、为家乡乃至社会发展奉献力量。

附件:《城口县鸡鸣乡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城口县鸡鸣乡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所属村(社区)


家庭住址


学生姓名


就读学校


家长姓名

(或监护人)


联系电话


农商行卡号


开户人姓名


所获奖励名称(或考取学校名称


简要事迹


村(社区)

初审意见

(盖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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