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939851/2023-00019 | [ 发文字号 ] | 河鱼府发〔2022〕39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河鱼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25 | [ 发布日期 ] | 2022-10-25 |
城口县河鱼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鱼乡2022年积分兑现制度改补为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鱼府发〔2022〕39号
城口县河鱼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鱼乡2022年积分兑现制度改补为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河鱼乡2022年积分兑现制度改补为奖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城口县河鱼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鱼乡2022年积分兑现制度改补为奖
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河鱼乡2022年积分兑现制度改补为奖项目
二、项目建设年限
2022年9月-2022年12月
三、资金及来源
资金:10万元。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委农办〔2022〕54 号)
- 建设地点
河鱼乡大店村、高洪村、畜牧村、平溪村、河鱼社区。
五、项目实施方式
差额分配,河鱼社区3.5万元,平溪村3万元,大店村1.5万元,高洪村1万元,畜牧村1万元,资金由乡财政统一管理。
六、资金用途
全部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兑换活动。
七、采购方式
按照《城口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超市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城口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超市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则制度》(城宣〔2021〕31号)文件要求进行积分超市管理科;
二是严格按照财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是充分发挥积分超市的作用,调动群众向上向善氛围。
四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文明实践积分超市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河鱼乡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规则
附件
城口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超市积分规则
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规则内容包括加分、减分、借分、存分
等内容。
一、加分内容
包括宣讲学习、文明习惯、传统美德、遵纪守法、公益行动、勤劳致富等6 大类别。
(一)宣讲学习类
1.积极参加理论政策、科学知识等集体学习、村级会议,不迟到、早退,每次积1 分。此项年度积分不超过50 分。
2.参加法定会议(如:换届选举等),不迟到、早退,每次积10 分。
3. 积极参加文艺演出、读书演讲、体育健身、技能比赛、等文体活动,按照时间长短、排练场次等方面,规定具体分值。此项年度积分不超过200 分。
4. 在理论政策、先进典型、普法、卫生健康等宣讲活动中承担宣讲任务的,每次积10分。
5.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学习,每人每积500学分,可积10分/人/次(此项加分1年最高不超过50分)
(二)文明习惯类
1.村、社区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农房地面干净、圈舍干净、物品干净、吃穿干净、形象干净进行评比,状况保持良好和一般,分别记5 分和3 分,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倒扣两分。
2.积极参加县、乡、村(社区)组织开展的“最美家庭”、文明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每次记1分,被评为最美家庭、最美院落、最美清洁户等,每次记5 分。
3.维护集体利益,发现周边有违反公序良俗、搞封建迷信活动、办无事酒、违纪违法行为等,及时举报,每次记3 分(同一事件以最先举报的为准);积极参与以上行为的治理,每次记3 分;不参与、办理无事酒,每月记1分,违者所有积分全部清零。
(三)传统美德类
1.在孝老爱亲、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方面表现突出,被评为县级、市级、全国的典型人物,分别记10 分、20 分、50 分。
2.立志勤学、自强不息,家里有学生的家庭,凡获得校级、县级、省市级、国家级奖励或取得荣誉证书的,每次分别记2 分、
5 分、10 分、20 分,高考考入双一流大学和普通院校的分别记
50 分、20 分。
(四)遵纪守法类
1. 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年内无违法乱纪行为,年度积5分。
2.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赡养父母,养育子女,家庭中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年度未出现不赡养父母、虐待家庭成员等现象,积5分。
3. 被评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积10分。
(五)公益行动类
1.积极参加环境整治、治安联防、应急救助、防病防疫等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每次积5 分,服务时间超过2 小时的可适当增加积分。
2.乐于助人,自愿帮助生产生活困难群众,每次积2分,主动帮助乡邻调处家庭、土地权属等民间纠纷,协助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每次积3分。
3.乐善好施,积极参与捐物、义务献血等,每次积5 分。
4. 积极参与公益捐款,按照捐款额度的10%积分。
5.主动参与文化教育、生态环保、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每次积5分,服务时间超过2小时的可适当增加积分。
(六)勤劳致富类
1. 积极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学习运用农业实用技术发展产业,每次培训积2分,获得县、乡“致富带头人”荣誉称号的分别积50分、20分,接受乡、村介绍的就业岗位,每次奖励1分。
2. 帮助其他家庭成功发展一项产业积20分。
3.积极带动群众务工就业,每带动一人积5分,此项奖励上限为100分。
二、 减分内容
包括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村规民约、违反规章制度、违反法
律法规等指标。
1.农村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不带头贯彻、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次扣2分。
2.不诚实守信、不履行合同约定,一次扣10 分。
3.家庭暴力、打架斗殴,一次扣10 分。
4.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儿童、不扶养困难家庭成员,一次扣10 分。
5.损坏公私财物、破坏生态环境,一次扣10 分。
6.不按正规渠道反映述求进行缠访、闹访,一次扣分20 分。
7. 违规操办“无事酒”及其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一次扣50 分。
8.违反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一次扣50 分。
9.违反法律,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一次扣100 分;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积分清零。
10.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的,一次扣10-20 分。
三、借分
(一)借分行为的发生需满足的以下条件之一:
1. 有家庭成员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
2. 被河鱼乡评为“诚实守信家庭”的;
3.出现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情况的;
4.上一年度家庭积分达到500 分且排名本村(社区)前五的。
(二)借分额度。所借分值不超过总积分的50%。
(三)借分时限。须在1 年之内通过参加文明实践活动获得积分、还清借分。上次借分未还完时,不得用积分兑换物资,不得再借积分。
四、存分
鼓励群众积攒积分、存储积分,用以兑换大件物资,激发积分大户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