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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1-16846 [ 发文字号 ] 厚坪府发〔2021〕34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厚坪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8-15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城口县厚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厚坪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农组〔2021〕6号)及《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城口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委农组〔2021〕9号)要求,现就我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筑牢底线思维,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持续压实责任,持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全乡农村人口(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的人口)中,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人口为参考,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

(二)监测范围。2021年以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参考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的家庭为监测范围,今后年度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调整。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1.家庭成员拥有享受型用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2.家庭成员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修建新房、装修现有住房(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的;

3.家庭成员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四职干部(有重大返致贫风险等情况除外)的;

4.家庭成员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正常经营纳税的;

5.家庭成员有大额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储蓄性保险的。

(三)规模性返贫监测。各村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参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明确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程序

(一)识别认定程序。针对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媒体反馈曝光、群众信访等渠道发现的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对象,应及时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开展识别认定。

第一步:农户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含在线申报),签字按手印,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开展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核查授权。农户授权后,乡民政办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对申请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干部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对象,由村干部或驻村干部指导农户提交申请(样本见附件1)。

第二步:入户核实。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等按照“两人同行”原则,及时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采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表)。

第三步:村级评议(公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入户核实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样本见附件2和3),并在村政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样本见附件4),公示到期后,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乡级审核(样本见附件5)。

第四步:乡级联合审核。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乡级组织住建、医疗、教育、水利等人员联合审核,并报县级审定(样本见附件6、附件7)。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级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名单,通过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等,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工作流程,与公安、财政、民政、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验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是否有商品房、是否有享受型车辆、是否经商办企业、是否有大额存款等,并将疑似问题户反馈乡级核实(核实情况样本见附件8)。核验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名单(样本见附件9)反馈乡镇,由乡级将监测对象名单在各自行政村公告(样本见附件10),并及时组织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级核实确定,并向申请人反馈相关情况。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应当标注“风险消除”。对纳入监测的对象,原则上监测帮扶半年以上才能标注“消除风险”。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三保障”指标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在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不再进行监测帮扶;对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监测对象,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待风险稳定消除后再标注“风险消除”;对整户丧劳或无劳动能力的,暂不消除风险,长期跟踪监测,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风险消除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实行“村提名(样本见附件11和12)、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样本见附件13至16)、乡级联合审核(样本见附件17和18)、县级审定(样本见附件19至21)”五步流程。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对本村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专题研判,优化完善帮扶工作方案。

四、落实监测措施

(一)落实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含现有风险未消除对象),至少安排1名乡级干部或驻村干部(含驻村工作队)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其中的脱贫户原有的帮扶责任人原则上不变,另外新增1名乡级干部或驻村干部(含驻村工作队)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前,监测帮扶联系人入户走访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实地走访的,可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其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二)干部排查监测。坚持集中排查和网格监测相结合,根据市县两级工作安排,全年乡级至少统一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建立村干部“吹哨人”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由乡级组织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支“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等实施网格化监测,对照监测范围,结合群众反映、各级反馈和部门比对预警等线索,及时靶向入户排查。

(三)部门监测预警。乡级要及时对接县级相关行业部门,通过“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比对和在线预警,第一时间掌握预警线索并立即进村入户核实。

(四)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原则,在常态化识别管理基础上,根据市县两级工作安排,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包括监测对象识别、标注风险消除、人口自然增减、采集更新信息等。

五、完善帮扶措施

坚持精准施策。按照行业主导、缺啥补啥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乡要成立工作组。乡党委、政府对本辖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专抓专管,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专兼职信息员队伍。按照乡镇2名、村1名标准配备。严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整户新识别监测对象需经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或联系村负责人)和乡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逐级上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需经监测帮扶联系人、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或联系村负责人)和乡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逐级上报。进一步优化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积极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与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有效衔接。

(三)加强宣传培训。乡级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县级培训内容,适时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掌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相关政策。乡级要利用新闻媒体、村广播、院坝会、拉横幅等方式抓好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各村和各科室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月比对、季调度、年考核”机制,加强数据质量清洗和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附件:1.监测对象申请书(样本)

     2.监测对象认定村级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样本)

     3.监测对象认定村级民主评议统计表(样本)

     4.监测对象认定村级民主评议初选名单公示(样本)

     5.关于拟整户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的报告(样本)

     6.监测对象认定乡镇(街道)核查表(样表)

     7.关于复审整户新识别监测对象的函(样本)

     8.数据比对疑似问题户核实情况表(样本)

     9.关于审定整户新识别监测对象的复函(样本)

     10.关于整户新识别监测对象的公告(样本)

     11.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村级提名会议记录(样本)

     12.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村级提名统计表(样本)

     13.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村级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样本)

     14.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村级民主评议统计表(样本)

     15.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村级民主评议初选名单公示(样本)

     16.关于拟对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报告(样本)

     17.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乡镇(街道)验收表(样表)

     18.关于复审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函(样本)

     19.关于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的核查情况(样本)

     20.关于审定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复函(样本)

     21.关于风险消除监测对象的公告



                                                         城口县厚坪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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