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9771750571C/2021-00029 [ 发文字号 ] 厚坪府发〔2021〕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厚坪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日期 ] 2021-02-04

城口县厚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乡政府机关及乡属事业单位,乡卫生院、乡中心小学校: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性森林火灾事故,保护资源,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促进灵秀平安厚坪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森林防火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消防方针。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辖。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处置森林火灾,坚持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充分发挥全社会各部门的积极协作作用,迅速、有效地集结各方力量,全力以赴,全面实现森林火灾的“打早、打小、打了”,使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机构,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代表同级人民政府行使职权。

二、火灾报告制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规定要求,向乡人民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坚决防止出现迟报、瞒报或越级上报现象。报警电话:59261700。

2、森林火灾报告内容。

(1)火灾地点(包括村社、火场小地名);

(2)发火时间(包括发现时间和报告时间);

(3)火灾发生的原因;

3、火场的火情与火势情况(包括延烧情况、蔓延趋势、火灾过火面积、损失预计等);

4、组织扑救概况(包括出动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情况、组织其它扑救人员情况与数量、火场组织扑救情况等)。

三、火灾处置

1、在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或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报告,并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要求,按规定上报时限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或政府领导的指示,及时向火灾属地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发出火情通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救灾准备。

3、对重大、特大火灾或伤亡事故,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召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参加的紧急会议,研究制定火灾事故紧急处理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常务副指挥、副指挥、防火办人员、乡政府领导组成森林火灾现场临时指挥部,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协调扑救和启动应急措施等救灾工作,并立即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4、火灾发生地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及相关单位必须按照火灾紧急处理方案紧急动员,迅速执行。

5、火灾扑救力量按照“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原则,各村以专业、半专业消防队的扑救力量为主、加强对森林消防队伍的管理随时做好扑救的各项应急准备。第一扑救力量:村级森林防火小分队、村干部等。第二扑救力量: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分队、乡人民武装部防灾抗灾应急民兵分队等。第三扑救力量: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第一扑救力量由火灾发生地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组织和调遣;火灾发生地所在村接到火警后,应立即集结队伍,迅速组织扑救,并迅速弄清火场准确方位,火势和火场基本情况,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第二扑救力量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调遣,接到火警后,要紧急收集火场火情信息,及时通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队和乡人武部做好集结增援准备,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报告,随时听从调遣。对发生在县边界、重大火险区域等重要区域的火灾,应按照规定立即向带班领导、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以便统一协调组织扑救力量。根据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需要,凡接到乡政府或乡森林防火指挥命令的队伍、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服从指挥部的调遣与指挥。

四、组织指挥扑救程序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和扑救火灾的需要,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1、通讯联络。火场指挥人员应配备指挥通讯设备(包括手机、对讲机等)随时保持联系,及时报告火情和扑救进展等情况,各级指挥人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传达各级领导命令和指示。

2、消防器材。森林防火机构以及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提供足够的森林消防器材储备,包括灭火器、油锯、二号三号工具、柴刀、薅锄等。临时需要调集的消防,由乡政府、森林防火机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调集,切实保障供给。

3、火场向导。火场属地村党支部、村委会安排熟悉当地火场地形的村干部、护林员等做向导,在预定或重要的路口等候引导外调支援的扑火队伍,确保扑火队伍的安全和有效扑救。为指挥有序,扑救有力,各消防队伍必须严格服从前线森林防火临时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

4、乡人民政府及时调集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行车安全无误。

5、电力部门。发现森林火灾或接到火警后,应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外线专业人员赶赴现场,采取紧急有效措施,切实负责对火场输电线路的监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6、医疗救护。乡卫生院负责成立临时医疗救护队,并携带医疗救护器械及药物到指定地点待命救护。

7、饮水食品供应。火场所需的食品、饮水由火场属地村委会和乡政府共同组织供应,应确保救灾人员急需。

8、乡民政办负责牵头协调灾民及救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并按照有规定负责对无业灾民及灾区的救济和安置等工作。

9、火场处理。明火扑灭后,火场的监护清理由火场属地村委会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严防死灰复燃,确保火场安全,火场清理的带班领导和人员实行报备制度。

五、前线临时防火指挥部职责

1、确定临时指挥部的位置和指挥通讯联系方式,进行扑救队员编组,安排向导,下达扑救任务,并保持与各消防队伍的通讯联络;

2、掌握火情动态,针对火场不同地形、火势蔓延速度,林火强度等,合理部署兵力,布置扑救战略战术,“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救火先救人”的原则,保证重要区域和人员的安全,要选择最佳时机、最佳路线,实施科学有效扑救;

3、组织食品(水)供给和各类消防器材的调配;

4、实施科学扑救,确保扑救人员安全。建立临时救护点,安排医护人员,及时做好火场救护准备;

5、需要时与电力、通讯等部门联系,指令增援;

6、明火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对火场暗火、枯立木、树桩火、余火等进行全面清理;

7、清点森林消防队伍人员,有组织地撤离火场。火场所在村社要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留守人员应实行报备制度;

8、组织公安和有关部门加强火场安全保卫,并迅速开展火案调查,追查火案疑犯。

六、火案查处

1、迹地调查。明火扑灭后,村委会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配合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对火灾迹地进行勘查。3天后将森林火灾调查报告及有关表、图报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火场查处。接到火灾报告后,乡指挥部应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做好火案侦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奖惩制度

1、发生森林火灾按照本乡制定的处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扑救,或者在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乡政府、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给予表彰奖励。

2、对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有直接责任的人,或玩忽职守,组织救灾不力、指挥不当或严重失职者,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相应责任。对违反或执行上级命令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构成渎职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厚坪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城口县厚坪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