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84231092L/2021-00037 | [ 发文字号 ] | 高燕府发〔2021〕37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高燕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6 |
高燕镇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拓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29784231092L/2021-00037 | [ 发文字号 ] | 高燕府发〔2021〕37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高燕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6 |
高燕镇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拓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高燕府发〔2021〕37号
高燕镇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深化拓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科室(中心、站所):
为持续深化拓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打造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华诞,按照城府办发〔2021〕92号文件要求,根据高燕镇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一)全面落实“四个转变”要求。一是落实将“八乱”整治由主干道沿线向全域整治转变要求,将所有次干道及村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纳入“八乱”整治范围。二是落实将拆除彩钢棚向规范改造相结合转变要求,将主干道、次干道及村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房屋房顶“乱搭建”作为整治重点,并按照县住房城乡建委下发的规范图集要求,对屋顶彩钢棚采取降高度、改材质、塑风貌等方式综合施策,确保整治效果。三是落实将农户户外整治向室内整治转变要求,加强教育引导,彻底改变群众室内“脏乱差”陋习。四是落实将集中整治向常态化整治转变要求,持续强化规划、建设、管理意识,努力打造城乡协调、美美与共的环境。五是规环办要落实整改指导责任,统筹协调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二)全面落实“河长制”“路长制”要求。结合“河长制”实施,重点整治在河道岸线非法加工砂石,向河道内乱倒乱堆生活垃圾,乱倒建筑垃圾、废旧物资和乱排放生活污水等问题。结合“路长制”实施,大力整治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乱堆码,以及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安全和公路环境美观的违法违规现象。同时,督促主干道及次干道沿线各类企业完善围挡设施,规范废旧物资堆码行为。
(三)全面落实“五干净、六整齐”要求。聚焦场镇、主干道沿线及重点景区周边区域,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内容,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超市工作紧密结合,持续深化拓展“家家五干净、户户六整齐”清洁家园建设,动员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室内外的杂物,确保柴草整齐堆码,杂物摆放规范整洁。
(四)全力推进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及突出外墙防护网专项整治。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城口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城府办发〔2021〕57号)和《关于开展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城府告〔2021〕11 号)要求,加快推进辖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及突出外墙防护网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持续深化场镇综合管理工作
(一)深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大改观”行动。一是深入发动社区干部、群众及保洁员力量,对辖区范围内破损路灯、地砖、防撞护栏、井盖、水篦子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摸排,分类建档立册。二是根据摸排情况,利用服务群众工作经费及时采购施工材料,组织施工队伍,严格按照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要求,抓紧施工,确保2021年7月5日前全面维护到位。
(二)全面落实辖区网格化管理要求。从现在起至2021年10 月1 日前,各村(社区)要主动联系镇主要领导每月到辖区开展1次“马路办公”,重点解决环境综合整治“八乱”行为重难点问题。并教育引导场镇、主干道沿线及重点景区周边区域群众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深化辖区建筑工地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城区文明施工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城府办发〔2021〕81 号)要求,督促辖区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切实加强施工围挡规范、扬尘管理等。同时,镇平安办、规环办、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高速路以及各工业企业车辆管理,重点查处冒装撒漏、车身脏乱、违规倾倒、违法超速、尾气排放超标及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
(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相关责任科室统筹实施。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提前准备好相关佐证资料备查(重点督查高燕镇2021年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落实情况。
(二)常态化开展辖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检查。从现在起至2021年10月1日前,规环办每月开展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检查,并适时邀请驻镇第二监察室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全力加强各村(社区)履职情况督查。健全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科室、村(社区)双向考核机制,严格考核落实,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健全完善责任落实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科室、村(社区)及个人严格追责问责。
高燕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城口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 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北门口1号
联系电话: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一号通) (023)59222637(网站技术维护)
网站标识码 5002290001 ICP备案号:渝ICP备05001204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90250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