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95171L/2023-00010 | [ 发文字号 ] | 高楠府发〔2022〕3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高楠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8 |
高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科室(站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为指导,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响应“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行动号召,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围绕生活垃圾“三化”、“四分”目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镇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人均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
三、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镇村联动和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难易结合,示范引导。在分类标准上,全镇实行两分类:可回收、不可回收,经营性森林人家实行三分类:可回收、不可回收、易腐垃圾。逐步向细分、精分过渡,注重经验总结和推广,不断完善分类制度的体制机制。
3.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强化各村(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镇、村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镇建环办牵头负责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各村负责农户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督导指导及垃圾清运员的管理。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农村垃圾治理模式
我镇农村垃圾分类按一二三四五模式治理。
1.加大宣传。整合各方面力量,围绕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为主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从源头上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减少污染。
2.二次分拣显成效。第一次村民将农村生活垃圾分别按二分类:可回收、不可回收,进行分类。第二次,再由各村垃圾清运员再进行规范整理。让垃圾分类能被村民接受、深入人心。
3.三大主体抓管理。根据高楠镇实际情况,明确村民、村集体和垃圾分类督导员三大参与主体的责任。
①村民负责“门前三包”、垃圾源头分类和规范投放等职责落实;
②村、组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言传指导和垃圾分类监督,并组织对垃圾清运员进行考核和对村民分类情况进行积分评比。
③镇、各村垃圾分类清运员负责垃圾清扫、收集、压缩、转运。
4.四个环节建体系。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四个环节的城镇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处理体系,改变农村生活垃圾大量乱堆、 分散焚烧、就地填埋的现状。
四个环节具体为:
①村民分别按照两分类垃圾处理办法做好垃圾源头分类和规范投放;
②村垃圾分类清运员做好各村的垃圾清运,并运转至各村指定的垃圾零时堆放点及垃圾分拣中心;
③镇垃圾清运公司到各村零时堆放点将垃圾分门别类的收运至镇垃圾中转站;
④由县级垃圾清运员将不可回收物清运至县垃圾中心统一进行填埋处理。
5.根据农村垃圾产生情况,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成大类,再将生活垃圾按“二分法”进行分别收集处理。
①建筑垃圾由村民自行运至镇垃圾分拣中心堆放,乱倒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
②垃圾桶以户为单位,每户配备相应的垃圾桶。垃圾桶由政府提供分发给每户村民。垃圾桶自行管理维护。
③全镇设置一个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岭楠村垃圾分拣中心,负责收集凌岭楠村农户的生活垃圾。黄河村、方斗村、丁安村、团结村、社区垃圾由重庆市城口县高楠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负责收运至场镇垃圾中转站。
④垃圾清运次数:每周清运不少于2次。
(二)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明确我镇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操作规范。我镇农村垃圾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将垃圾种类、投放规定、处理方式等方面作明确说明。
1.可回收物
①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
②塑料类:容器塑料和包装塑料等;
③玻璃类: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
④金属类:铁、铜、铝等金属制品;
⑤编织类:旧纺织衣物、鞋帽和编织制品等;
⑥废弃电子产品:
7废纸塑铝复合包装。
可回收物投放技术要:
1纸类垃圾宜折好压平;
2塑料类垃圾宜用水洗净瓶内残留物;
3玻璃类应撕掉标签,用水洗净瓶内残留物,碎玻璃应包装牢固;
4易拉罐、罐头盒类宜压扁,金属尖利物宜包装牢固;
5纺织类应洗净并折好压平。
2.易腐垃圾
①厨余垃圾类: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②餐厨垃圾类: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米和面粉类食物残余、蔬菜、动植物油、肉骨等;
③生鲜垃圾类:农贸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畜禽类动物内脏等。
易腐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①可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生鲜垃圾,投放至易腐垃圾桶;
②有包装物的应去除包装物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桶中;
③易腐垃圾投放时不应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和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3.不可回收物:垃圾分类中,除上述三种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
①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湿巾等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②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物品: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妇女卫生用品、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③灰土陶瓷:灰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的物品。
不可回收物投放技术要求:
不可回收物应单独区分,避免混入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无法确认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时,其他垃圾处理。
4.装修垃圾
包括装修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木材、玻璃和塑料等。
装修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理;
①装修中废弃的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玻璃、陶瓷等应袋装,按建筑垃圾处理;
②废弃的金属、木料、塑料、等应捆扎或袋装,按可回收物处理。
(三)建立垃圾分类考核激励机制及积分办法
为提高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可惯性行为,真正从源大上做到垃圾减量化,建立适当的奖励机制,推广“门前三包”。
1.建立落实垃圾处置费收取制度
开展垃圾处置费收取工作。
①住户每月6元/户(按户计征);
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每月1.5元/人(按上年年末在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计征);
③商业门店(网)点及其他商业用房:每月10元(按点计征)。
④自行对红白喜事的垃圾进行分类,收运人员负责清运。
2.垃圾分类清运员实行考核机制。
垃圾分类清运员由村聘请,行使垃圾分类清运督导工作同时负责村公共区域的垃圾清运工作。实行考核机制,由各村委会负责考评,实行一月一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直接挂钩,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70-89分为良、69分以下为差。
3.建立村民正确分类、可回收物回收积分奖励机制
(1)建立村民参与分类的文明积分制度。由村干部和垃圾分类清运员检查村民是否正确分类,正确给予文明积分,不正确要求改正后再积分,不改正给予负积分。具体办法如下:
①垃圾能正确分类,正确率达90%以上计2分,70-90%计1分,70%以下不得分;
②可回收物回收,可回收物按市场价值的50%折返积分;
③垃圾随意乱丢的,每发现1次倒扣1分;
④自愿参加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宣传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加5分;
⑤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予以采纳者,给予5分的积分奖励;
⑥未做到以上行为者,由垃圾分类清运员指导村民予以改正,拒不改正者每次扣1分。
(2)积分的运用
①优秀评比奖励
根据生活垃圾积分情况,年终积分90及以上的为优、70-89为良、60以下为差。对垃圾分类评价为优的农户,评为年度“垃圾分类标兵”并按1: 1积分比例给予积分超市物资奖励,评价为良的,将按1: 0.5积分比例给予积分超市物资奖励;评价为差的,黑榜公示于村公示栏。垃圾分类的评分结果与村集体分红相挂钩。通过激励处罚机制,进一步强化农户的垃圾分类意识,有效提升农户源头分类正确率。
②积分兑换物品
农户可根据所得积分在任意时候携带户主身份证到农户积分达到一定额度,可到各村积分超市兑换相应生活物资。
五、实施步骤
(一) 配套政策制定等筹备阶段(2021年4月底前)
1.出台工作方案。出台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落实机构队伍。由镇城建办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及督导。各村落实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宣传发动和试点阶段(2021年5月)
1.广泛宣传发动。从5月初开始,通过网格宣传等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5%。
2.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在场镇及镇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先期试点。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1年6月-2021年12月)
1.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2021年6月底前,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2021年12月底前, 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提升改造建设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一是按强制分类类别要求全面规范设置垃圾桶。二是各村修建垃圾分拣中心。
六、保障措施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副书记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镇相关科室、站、所、村干部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垃圾分类办),办公室设在建环办,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和考核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高楠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