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95171L/2023-00009 | [ 发文字号 ] | 高楠府发〔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高楠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8 |
高楠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95171L/2023-00009 | [ 发文字号 ] | 高楠府发〔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高楠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8 |
高楠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高楠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进一步强化高楠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道路通行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2月至5月。
二、整治区域
全镇辖区所有道路(含村道)。
三、整治重点
(一)无牌无证。
(二)酒驾醉驾。
(三)机动车超员。
(四)违法载人。
(五)“一盔一带”。
(六)违法运输。
(七)违法占用道路。
(八)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九)未成年人违法驾驶。
特此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12350、023-59500000(高楠镇人民政府)、59280100(巴山派出所)
高楠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城口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 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北门口1号
联系电话: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一号通) (023)59222637(网站技术维护)
网站标识码 5002290001 ICP备案号:渝ICP备05001204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90250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