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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2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2 |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预算公开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镇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2.搞好公共服务。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3.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单位构成
1.2023年本单位镇党委、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6个,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扶贫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事业站所5 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人员情况:根据2022年12月工资统发数据,本单位在职职工40人,其中:共产党机关在职职工3人;政府机关在职职工15人、工勤2人;人大机关在职职工1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30人,由县社保局统一管理,由财政供养转为社保基金供养。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0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0.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855.8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855.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0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48.5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4.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1.49万元,农林水支出24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3.9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855.8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855.8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0.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0.22万元,比2022年减少855.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以及农业项目支出减少。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33万元,比2022年减少0.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13万元,比2022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精神,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万元,与2022年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76.47万元,比上年增加76.9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结构调增及日常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00.2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23-5926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