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36594323F/2024-00020 | [ 发文字号 ] | 高观府发〔2024〕20号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卫生;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计划、发展目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5 |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观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观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
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观府发〔2024〕20号
各村(社区)、各相关科室、各驻镇单位:
现将《高观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高观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必然要求和具体实践,对于改善城乡环境、完善城镇功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21〕6号)、《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全爱卫发〔2021〕6号)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集镇为目标,以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为契机,认真对照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标准,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城镇品位。全力建设功能完善、环境整洁、健康卫生、富裕和谐、宜居宜业的美丽新乡镇、美丽新高观。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标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水平,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力争2024年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三、创建范围
高观镇全域。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及整治阶段(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时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查摆问题,对标要求进行整改提升。
(二)第二阶段:县级评估及整改提升阶段(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县爱卫会组织专家对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进行审核评估,提出整改意见。镇村根据县爱卫会评估反馈的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补齐短板,完成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整改通过后,县爱卫办向市爱卫会提交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申请。
(三)第三阶段:市级评估阶段(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结合县级考核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准备接受市爱卫会组织的现场评估。在此期间,镇结合辖区实际,适时邀请市、县创卫专家莅临指导,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差距,及时查漏补缺,对照国家标准,巩固、完善、提高,并确保市级评审通过。
(四)第四阶段:公示及申报命名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市级评审组反馈评审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镇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通过县爱卫会书面报告市爱卫办。评审结束后,结合整改成效抽查等情况,市爱卫办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公示通过后,市爱卫办于4月底前向全国爱卫办报送国家卫生乡镇命名名单。全国爱卫办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原则上以暗访为主,通过后予以命名。
(五)第五阶段:巩固及提高阶段(2025年至2027年)。创建成功后,抓好日常成果巩固,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各村、社区对照国家标准,持续做好经常性卫生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三年周期复审达标不摘牌。
五、重点内容
(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辖区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利用健康科普资源库、相关媒体和乡镇卫生院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科普专业资源,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的知识和方法。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大力推进健康乡镇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2.社区、村建有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倡导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3.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二)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创新实施“路长制”,印发《高观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再部署再落实再提升暨“路长制”实施方案》。由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全镇主干道、次干道“路长”,负责协调道路沿线村组、环卫服务等力量,对生活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脏乱差”开展重点整治,构建起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全域卫生死角、漏点、盲区等“老大难”问题,确保集镇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显著提升、主要通道干净畅通。
2.发挥女性半边天的作用,启动高观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巾帼行动”。为充分发挥巾帼半边天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引领作用,每个村都成立了巾帼志愿服务队,全方位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3.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开展高观镇“全民共建秀美高观,共享美丽宜居家园”为主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日活动。通过志愿服务队固定志愿服务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全镇干部、机关站所同志和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共建美丽宜居高观。
4.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当地垃圾分类要求。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清洁、坡岸整洁,无垃圾杂物。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5.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掩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
6.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
7.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规范化,生活垃圾、粪便及时清运。
8.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9.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干净整洁。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
10.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应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
11.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各类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及动物交易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
12.社区、村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13.乡镇辖村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
14.加强公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
(三)生态环境
1.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无烟囱排黑烟、乱排污水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无黑臭水体。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
2.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
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
4.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对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四)重点场所卫生
1.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2.小美容美发店、小餐馆、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3.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达标,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
4.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标。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充足。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标。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5.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6.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无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五)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1.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
2.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
3.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4.辖区内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5.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与当地县城接近或基本相当。
(六)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1.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
2.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多措并举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3.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加强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
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辖区内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5.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滋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各部门履责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创卫工作机制,将爱卫工作纳入镇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镇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二)严把创建要求。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程序和标准。严格依据申报、评审、命名等评审工作程序和有关创建周期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对照标准要求,逐项逐条整改提高,确保各项工作达标。
(三)加大财政投入。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增加乡镇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及创建工作经费投入,着力补齐卫生创建短板。着重完善镇区路面硬化、地下管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热点问题,全面提升镇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地方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提高群众对创卫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文明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全社会参与,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高观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量化分级评定及任务分解表
高观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量化分级评定及任务分解表
项目 |
内 容 |
分 值 |
责任 领导 |
责任单位 | |
1000 |
|||||
群众满意度 (100分) |
100.0 |
||||
申报资料 (60分) |
申报资料合计得分 |
60.0 |
/ | ||
区县推荐报告 |
30.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工作汇报 |
5.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工作计划 |
5.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实施方案 |
5.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爱国卫生工作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
5.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爱卫办机构和人员组成 |
5.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建成区范围、地理位置及人口 |
1.0 |
余钱 |
城环办、国土所 | ||
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
1.0 |
何治岭 |
经发办、党政办 | ||
*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名单 |
1.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城市规划图和交通图 |
1.0 |
余钱 |
城环办、国土所 | ||
其他相关资料 |
1.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数据评估 (240分) |
240.0 |
||||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
50.0 |
/ | |||
(一)党政重视网络建设 (30分) |
近三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爱国卫生或卫生创建内容 |
5.0 |
付婷婷 |
党政办 | |
乡镇规划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内容 |
5.0 |
付婷婷 |
党政办 | ||
乡镇爱卫会组织健全,机构、职能、人员等配备能适应工作需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
10.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落实情况 |
5.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村(社区)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 |
5.0 |
何治岭 各联系村领导 |
社事办、各村(社区) | ||
(二)工作情况 (10分) |
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
3.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开展卫生村、卫生单位等卫生创建活动 |
5.0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 | ||
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 |
2.0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 | ||
(三)群众监督 (10分) |
爱国卫生投诉流程规范,受理、反馈及时 |
3.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
3.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爱国卫生宣传氛围浓厚,醒目位置设置重庆市卫生乡镇标识 |
4.0 |
何治岭 |
社事办 | ||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
70.0 |
/ | |||
(一)健康素养 (40分) |
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健全,组织开展健康科普活动 |
6.0 |
何治岭 |
社事办、高观卫生院 | |
驻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 |
4.0 |
何治岭 |
社事办、农商行、邮政 | ||
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 |
3.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学校健康教育 |
5.0 |
何治岭 |
高观学校 | ||
村(社区)、广场等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 |
5.0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 | ||
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普及活动 |
4.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健康乡镇、健康细胞建设 |
5.0 |
何治岭 |
社事办、高观社区 | ||
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建设 |
8.0 |
余钱 |
城环办 | ||
(二)全民健身活动 (10分) |
健身场地设施满足各类人群需要,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
5.0 |
付婷婷 |
文服中心 | |
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 |
5.0 |
付婷婷 各联系村领导 |
文服中心、各村(社区) | ||
(三)烟草控制 (20分) |
控烟宣传 |
5.0 |
陈帮令 何治岭 |
平安办 经发办 | |
无烟草广告 |
3.0 |
陈帮令 何治岭 |
平安办 经发办 | ||
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有醒目禁烟标识 |
6.0 |
陈帮令 何治岭 |
平安办 经发办 | ||
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 |
6.0 |
陈帮令 何治岭 |
平安办 经发办 | ||
三、市容环境卫生 |
180.0 |
/ | |||
(一)乡镇容貌 (70分) |
主次干道和街巷道路整洁有序 |
8.0 |
余钱 |
城环办 | |
户外广告、建筑立面干净整洁 |
10.0 |
余钱 |
城环办 | ||
窨井盖完好,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 |
5.0 |
余钱 |
城环办 | ||
照明设施、果皮箱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设置规范 |
6.0 |
余钱 |
城环办 | ||
“十乱”整治达标 |
10.0 |
余钱 |
城环办 | ||
“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位 |
5.0 |
余钱 |
城环办 | ||
清扫保洁责任落实,着装及操作规范,无卫生死角 |
6.0 |
余钱 |
城环办 | ||
在建(拆迁、待建)工地管理规范,环境整洁 |
5.0 |
余钱 |
城环办 | ||
河道、湖泊等水体及岸坡整洁,无污水直排现象 |
5.0 |
余钱 |
城环办 | ||
绿化规划建设达标,绿地环境整洁有序,绿化养护良好 |
5.0 |
余钱 |
城环办 | ||
畜禽和野生动物饲养符合规定 |
5.0 |
黄其斌 |
农服中心 | ||
(二)垃圾与污水 (30分) |
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
4.0 |
余钱 |
城环办 | |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运输车辆和垃圾站分类配置、整洁规范 |
6.0 |
余钱 |
城环办 | ||
管网覆盖和污水收集达标 |
5.0 |
余钱 |
城环办 | ||
污水处理厂运行规范,达标排放 |
5.0 |
余钱 |
城环办 | ||
建筑垃圾实现密闭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
4.0 |
余钱 |
城环办 | ||
塑料垃圾治理效果良好 |
3.0 |
余钱 |
城环办 | ||
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要求 |
3.0 |
余钱 何治岭 |
城环办 经发办 | ||
(三)厕所革命 (20分) |
公厕配置完善、卫生达标、免费开放 |
5.0 |
余钱 |
城环办 | |
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公厕达到二类 |
5.0 |
余钱 |
城环办 | ||
无旱厕 |
6.0 |
余钱 |
城环办 | ||
化粪池等粪便设施安全规范 |
4.0 |
余钱 |
城环办 | ||
(四)市场卫生 (30分) |
卫生制度、农残检测等公示并及时更新 |
3.0 |
何治岭 黄其斌 |
经发办、农服中心、高观社区 | |
商品摆放整齐,管理有序,干净整洁 |
4.0 |
何治岭 陈帮令 |
经发办、平安办、高观社区 | ||
场地、公厕、排水等设施规范配建 |
4.0 |
何治岭 |
经发办、高观社区 | ||
流动商贩及临时便民市场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 ,干净清洁,管理规范 |
3.0 |
何治岭 陈帮令 |
经发办、平安办、高观社区 | ||
餐饮、散装食品等摊贩食品安全基本达标,不污染周边环境 |
3.0 |
何治岭 陈帮令 |
经发办、平安办、高观社区 | ||
活禽经营区域相对独立、设施完善、隔离宰杀 |
3.0 |
何治岭 |
经发办、高观社区 | ||
废弃物处置及卫生管理规范 |
4.0 |
何治岭 |
经发办、高观社区 | ||
活禽市场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 |
3.0 |
何治岭 |
经发办、高观社区 | ||
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宰杀行为有效管控 |
3.0 |
陈帮令 |
平安办、高观社区 | ||
(五)村、社区和单位卫生 (30分) |
保洁全覆盖 |
3.0 |
余钱 各联系村领导 |
城环办、各村(社区) | |
垃圾容器分类配置,垃圾分类收运、及时清运 |
4.0 |
余钱 各联系村领导 |
城环办、各村(社区) | ||
公厕、垃圾站点等环卫设施配置齐全,运行良好 |
3.0 |
余钱 各联系村领导 |
城环办、各村(社区) | ||
道路硬化平整,照明设施全面覆盖 |
3.0 |
张国益 各联系村领导 |
城环办、各村(社区) | ||
绿化管护良好,庭院绿化美化 |
3.0 |
余钱 各联系村领导 |
城环办、各村(社区) | ||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置完善、管理规范 |
2.0 |
何治岭 陈帮令 |
经发办、平安办、涉及的村(社区) | ||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规范 |
3.0 |
余钱 各联系村领导 |
城环办、各村(社区) | ||
环境卫生整治达标,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和其他“十乱”现象 |
5.0 |
余钱 各联系村领导 |
城环办、各村(社区) | ||
无违规饲养和散养畜禽 |
3.0 |
余钱、黄其斌 各联系村领导 |
城环办、农服中心、各村(社区) | ||
铁路沿线环境整治达标,无轻飘物品、垃圾积存和其他“十乱”现象 |
1.0 |
余钱 各联系村领导 |
城环办、各村(社区) | ||
四、生态环境 |
50.0 |
/ | |||
(一)重大生态环境保护事故 (10分) |
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6.0 |
余钱 |
城环办 |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 |
4.0 |
余钱 |
城环办 | ||
(二)大气、噪声与水环境 (25分) |
餐饮单位油烟净化符合要求,无油烟直排、油泥污染立面现象 |
6.0 |
余钱 |
城环办 | |
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及烟囱排黑烟现象,秸秆综合利用达标 |
2.0 |
余钱 |
城环办 | ||
无噪音扰民 |
2.0 |
余钱 |
城环办 | ||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 |
4.0 |
余钱 |
城环办 |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规范 |
5.0 |
余钱 |
城环办 | ||
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 |
3.0 |
余钱 |
城环办 | ||
未划定功能区无黑臭水体 |
3.0 |
余钱 |
城环办 | ||
(三)医疗废物与污水处理 (15分) |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
5.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管理规范,标识明显 |
5.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
5.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五、重点场所卫生 |
60.0 |
/ | |||
(一)公共场所 卫生管理 (42分) |
公共场所落实卫生管理要求 |
3.0 |
陈帮令 何治岭 |
平安办、经发办、高观社区 | |
公共场所达到基本卫生要求 |
5.0 |
陈帮令 何治岭 |
平安办、经发办、高观社区 | ||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
5.0 |
陈帮令 何治岭 |
平安办、经发办、高观社区 | ||
四小行业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
5.0 |
陈帮令 何治岭 |
平安办、经发办、高观社区 | ||
四小行业基本设置、设施、设备配备及操作流程符合要求 |
8.0 |
陈帮令 何治岭 |
平安办、经发办、高观社区 | ||
四小行业公共用品用具配备充足,规范进行更换、清洗、消毒、保洁 |
8.0 |
陈帮令 何治岭 |
平安办、经发办、高观社区 | ||
四小行业卫生相关产品、公共用品用具、室内空气质量、水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
5.0 |
陈帮令 何治岭 |
平安办、经发办、高观社区 | ||
美发店有皮肤病人专用工具,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 |
3.0 |
陈帮令 何治岭 |
平安办、经发办、高观社区 | ||
(二)学校卫生 (10分) |
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
4.0 |
何治岭 |
高观学校 | |
教学、生活等环境符合要求 |
4.0 |
何治岭 |
高观学校 | ||
传染病、常见病(包括近视、肥胖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
2.0 |
何治岭 |
高观学校 | ||
(三)职业病防治 (8分) |
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工作场所监测检测,健康体检,报告规范 |
6.0 |
陈帮令 |
高观市场管理所、平安办 | |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及处理及时规范 |
2.0 |
陈帮令 |
高观市场管理所、平安办 | ||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
70.0 |
/ | |||
(一)工作机制建设 (8分) |
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
3.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
3.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 |
2.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二)食品生产经营 (45分) |
依法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管理制度等公示规范 |
3.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
3.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生产经营场所布局规范,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
2.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推行明厨亮灶 |
2.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倡导公筷公勺 |
2.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制止餐饮浪费 |
2.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
2.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登记台账制度落实 |
3.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设备齐全,食品加工、转运流程等管理规范 |
4.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消毒设施齐全、操作规范 |
4.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
5.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三小行业公示、基本设施规范,有独立上下水 |
4.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三小行业环境整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三防”设施落实 |
5.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食品摊贩管理规范,原辅材料安全卫生可溯源 |
2.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食品摊贩卫生良好,有防污染设施 |
2.0 |
陈帮令 |
平安办 | ||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 (17分) |
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 |
3.0 |
余钱 |
城环办 | |
卫生管理规范 |
2.0 |
余钱 |
城环办 | ||
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 |
2.0 |
余钱 |
城环办 | ||
集中供水单位管理规范,水厂化验室设置、操作规范 |
4.0 |
余钱 |
城环办 | ||
二次供水专人管理,安全、清洗消毒措施落实 |
4.0 |
余钱 |
城环办 | ||
小区直饮水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原水和出水水质符合要求 |
2.0 |
余钱 |
城环办 | ||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
120.0 |
/ | |||
(一)疾病控制与医疗卫生 (62分) |
医疗机构有传染病预检分诊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 |
5.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设置规范 |
10.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慢性病防治措施落实,基层慢性病服务建设到位 |
6.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接种门诊制度上墙,程序清晰,设置、流程规范 |
8.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妇幼业务开展到位 |
5.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
4.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 |
4.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近3年辖区内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 |
5.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医疗机构投诉接待制度落实到位,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警务或治安室,标识明显、有人值守 |
5.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定期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 |
5.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的监管工作落实 |
5.0 |
何治岭 |
高观卫生院 | ||
(二)病媒生物控制 (58分) |
有居民虫情报告和防治咨询渠道,及时反馈群众意见 |
2.0 |
黄其斌 |
农服中心 | |
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及侵害调查,建立台账,进行治理 |
10.0 |
黄其斌 |
农服中心 | ||
灭鼠毒饵站布放合理,用药规范,方法科学 |
10.0 |
黄其斌 |
农服中心 | ||
食品行业和单位防蝇设施 |
8.0 |
黄其斌 |
农服中心 | ||
重点行业和单位防鼠设施 |
8.0 |
黄其斌 |
农服中心 | ||
鼠类密度控制情况 |
5.0 |
黄其斌 |
农服中心 | ||
蝇类密度控制情况 |
5.0 |
黄其斌 |
农服中心 | ||
蚊虫密度控制情况 |
5.0 |
黄其斌 |
农服中心 | ||
蟑螂密度控制情况 |
5.0 |
黄其斌 |
农服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