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9736594323F/2023-00047 [ 发文字号 ] 高观府发〔2023〕3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发布日期 ] 2023-10-27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人员定岗定责的通知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关于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人员定岗定责的通

各村(社区)、相关站所办:

   根据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共城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农发〔202352号)及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城口县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城农发〔202378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结合我镇实际,确定我镇动植物疫病防控职责由农业服务中心承担,设置动物防疫检疫和植保植检岗位如下:

高观镇植保植检岗位工作人员张孝冬,高观镇动物防疫检疫岗位工作人员王德江、周亮、杨超、胥俊龙。植保植检岗位主要开展植物疫病的田间调查上报、行业调查等工作,指导植物疫病防控与处置,协助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市场巡查等工作;动物防疫检疫岗位主要承担辖区内疫病监测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指导做好动物免疫、兽药饲料使用等工作,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畜禽调运备案等工作。相关岗位人员要根据岗位要求履职尽责,有序推进辖区动植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为筑牢全市生物安全屏障,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202310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