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36594323F/2023-00026 | [ 发文字号 ] | 高观府发〔2023〕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3 |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
通知
高观府发〔2023〕6号
各职能科室、镇属各单位、各村(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城口县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高观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高观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高观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编制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市、县相关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通过监管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突出重点企业,兼顾其他企业;突出重点时期,兼顾日常监管。坚持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与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坚持计划执法检查、严格考核的原则。通过计划执法检查,优化监管力量,细化监管执法建华擦任务,通过严格考核,促进监管执法检查责任落实。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全镇日常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隐患治理为工作主线,有效防范、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具体目标为:
(一)监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达100%。
(二)监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
(三)监管执法检查中实施的行政处罚执行率和复议、诉讼维持率达100%。
三、工作内容
(一)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认真抓好企业分级管理工作,着力改善我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推动我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深入宣传发动,抓好分类指导,切实提高企业参与率。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创建文明单位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真正促使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管理,改善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进一步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宣传。联合派出所、交巡警、路政、运管、农机等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力度,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司乘人员安全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工作。认真搞好车辆年度检验检查工作,严禁无牌无证、带病车辆上路营运。加强面包车载客的安全监管,严禁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客。三是加大路况的检查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加强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三)突出抓好旅游安全的整治。加强对漂流的安全巡回检查,做到安全生产,不留死角。深化旅游安全专项治理整顿,严格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加大技术改造,对达不到规定的,一律停产整顿。
(四)切实抓好消防安全。一是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二是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加强对黑网吧、饭店、超市、学校等场所的监管,认真做好全镇消防和农村防火工作。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重点森防区域监控,加强巡逻守护,落实护林人员责任,建立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火灾扑救预案。
(五)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方针,全面落实建筑安全责任制。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要严格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对重点工程实行“三同时”管理。
(六)切实抓好危险化学物品及爆炸物品的管理。主动联合派出所做好危险、有毒化学物品的检查和处理,对剧毒化学物品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经营市场。要严格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打击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取缔非法销售烟花鞭炮的个体作坊,对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建立公共卫生防疫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人畜禽高传染性疾病的防疫,特别是禽流感的防疫。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测,加强食品市场检查,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八)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全镇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方针政策精神,组织开展好上级要求的各项工作。
四、行政执法力量
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现有执法证工作人员3人,兼职2人(1人内勤),实际执法力量为3人。
五、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49×3=747日。
- 其他执法工作日
125日。
- 非执法工作日
504日。
- 执法检查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执法工作日,即:747-125-504=118执法工作日。
六、监督检查方式
(一)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是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检查的数量占本年度确定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70%。
(二)一般检查(随机抽查)。随机抽查对象占所监管对象的30%,按照月度为单位,只明确每月随机抽查对象的数量,具体的抽查对象在现场检查方案中明确。
七、监管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及频次
2023年纳入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161家次,危化企业2家,烟花爆竹经营点6家,食品药品经营单位78家、百货商店26家(共112家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监管企业1家,建筑施工单位2家(见附件),道路交通48次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安全风险程度、往年事故情况等要素将日常监管的生产经营单按照安全风险等级程度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进行分级管理。以月度为基本单位,安排检查频次。风险等级高的监管对象可以适当增加频次。
八、监管执法检查重点
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安全、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农村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
执法检查的重点区域:全镇辖区;
执法检查的重点单位:加油站、液化气销售点;
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等。
九、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执法检查重点为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9项内容,以及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渝安办〔2015〕61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执法检查的要求
1.对列入计划执法检查的单位由镇政府相关站、所、办实行包干负责,明确责任人,全年负责所包干单位的检查和复查工作;
2.各相关站、所、办要将全年监管执法检查计划按月进行分解,按月排定检查单位;
3.执法检查通过审查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参与监管执法见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亮证执法。每次监察执法应当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或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4.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或《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按期复查并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
5.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上报县应急局,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6.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随时进行检查。
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以LED显示屏、海报、标语、横幅的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安全常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工地、进宾馆(酒店)、进商场、进机关、进窗口、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进企业、进景区“十进”活动。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纳入全镇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各站、所、办应严格按照经镇党委会通过的监管执法检查计划执行,应急办监督各站、所、办完成情况。年底,镇政府将对各站、所、办执行监管执法检查计划情况以及履职情况实施全面考核,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规范执法
1.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各责任科室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任务,在上月26日前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中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等;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日期、随机抽调的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前5个工作日用公告形式,通知检查对象。
2.建立移送抄告制度。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科室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科室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科室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3.严格隐患闭环管理。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安全监管执法机关或委托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
4.严格计划变更程序。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必须由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活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活动替代本月的检查。对于发现的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
(三)强化服务意识。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在监管执法检查活动中做到“执法先送法、执法先服务”,通过公正执法、人性化执法、说理式执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质态,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整合资源,提升效率。各站、所、办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资源,涉及同一家企业的执法检查,尽可能合并检查,控制涉企检查频率,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执法合力。
请各站、所、办参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并实施本行业2023年度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附件:1.高观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象明细表
2.高观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明细表
3.高观镇相关科室和村(社区)责任人职责
4.综合监管督查计划表
5.综合监管专项督查计划表
6.2023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7.高观镇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方案
附件1
高观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象
明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备注 |
1 |
钟楼超市 |
个体商店 |
|
2 |
蓉姐百货超市 |
个体商店 |
|
3 |
美慧超市 |
个体商店 |
|
4 |
严群百货超市 |
个体商店 |
|
5 |
食为天农副产品经营部 |
个体商店 |
|
6 |
张国桃百货店 |
个体商店 |
|
7 |
火上鲜烤鱼店 |
个体商店 |
|
8 |
久云森林人家 |
个体商店 |
|
9 |
龙峰饭庄 |
个体商店 |
|
10 |
高观张燕药房 |
个体商店 |
|
11 |
军明森林人家 |
个体商店 |
|
12 |
晓玲餐馆 |
个体商店 |
|
13 |
望桥大巴山森林人家 |
个体商店 |
|
14 |
胡传波酱香店 |
个体商店 |
|
15 |
碧云森林人家 |
个体商店 |
|
16 |
香悦酒楼 |
个体商店 |
|
17 |
高观刘尚香药房 |
个体商店 |
|
18 |
高观孙锐药店 |
个体商店 |
|
19 |
严晓丽百货店 |
个体商店 |
|
20 |
邹志红百货店 |
个体商店 |
|
21 |
娟姐百货店 |
个体商店 |
|
22 |
流星坝森林人家 |
个体商店 |
|
23 |
金果篮果蔬店 |
个体商店 |
|
24 |
杨克俊百货店 |
个体商店 |
|
25 |
余泽云百货店 |
个体商店 |
|
26 |
伍良芳百货 |
个体商店 |
|
27 |
周柏全百货 |
个体商店 |
|
28 |
焕玲经营店 |
个体商店 |
|
29 |
延久饭庄 |
个体商店 |
|
30 |
焕艳雅客工作室 |
个体商店 |
|
31 |
张成东百货 |
个体商店 |
|
附件2
高观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明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备注 |
1 |
高观镇人民政府 |
政府机关 |
|
2 |
高望中学 |
学校 |
|
3 |
高观镇敬老院 |
事业单位 |
|
4 |
高望小学二院校 |
学校 |
|
5 |
亢谷漂流景区 |
企业 |
|
6 |
高观中心卫生院 |
医院 |
|
7 |
龙峡水库 |
企业 |
|
8 |
高观供电所 |
企业 |
|
9 |
黄沙洞水库 |
企业 |
|
10 |
高观中石化加油站 |
加油站 |
|
附件3
高观镇相关科室和村(社区)责任人职责
一、科室职责
(一)应急办职责
1.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每月进行不少于3次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组织拟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安全生产政策和主要措施,并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4.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5.综合管理全镇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统计工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6.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旅游安全、职业安全卫生、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和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抓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派出所职责
1.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和实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严格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发牌、发证、安全技术检验、考核等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套牌、假牌、无牌等涉牌车辆、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关口;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检查和整治。
2.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参与编制城镇消防规划,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
防工程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和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等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检查工作,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3.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打击无证运输、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
4.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5.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
(三)农业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拖拉机、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假牌、无牌拖拉机和套牌低速货车,配合有关单位严厉打击低速货车、拖拉机载人和运输非法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农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负责农药、鼠药经营标识、质量监管和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
3.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瓜果菜预冷系统企业的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监督、指导畜牧养殖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对渔业水上交通、作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章人员。
6.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防范森林火灾的措施和对策;负责所属林场或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防火、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7、依法查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中的砍伐、破坏林木、自然植被等违法行为。
8.建立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工作,每月进行不少于3次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9.健全联防、协防和支援机制。及时化解安全发展中的矛盾、纠纷。
(四)中心学校职责
1.负责教育系统(含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行为。
2.组织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3.负责教育设施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4.负责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有关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会同有关单位依法查处组织学生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
(五)文化服务中心职责
1.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负责文艺演出、旅游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每月进行不少于3次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落实党委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宣传任务。
3.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并组织落实。
4.监督管理旅游安全,协调管理漂流及水上游乐活动安全管理,组织检查野外探险活动安全管理。
(六)镇纪委职责
1.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情况实施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2.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并对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财政所职责
1.负责编制同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安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费用。
2.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八)党政办职责
1.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负责高观镇人民政府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每月进行不少于3次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协助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及相关善后工作,管理好应急救援物资,在抢险过程中及时汇报情况,组织人员,做好通讯报道。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九)司法所职责
1.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会
同有关单位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督促、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2.配合派出所对安全生产领域不构成刑事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或惩戒。
(十)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乡村道路等的安全监管工作,每月进行不少于3次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协调并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查处违章违法行为。
3.建立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工作。
(十一)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农村经济和产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每月进行不少于3次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把好生产经营企业设置准入关,将安全发展融入经济发展的规划、计划、实施和监管的全过程,严格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新改扩工程的“三同时”。
3.本着“谁主管、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生产监管。
4.指导企业做安全发展,完善应急设备、措施、演练、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劳动保护、伤害保险、应急救援等工作,积极及时化解安全生产矛盾、纠纷。
(十二)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负责敬老院、廉租房、社会福利企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每月进行不少于3次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工伤保险等法规,指导、督促企业、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深入做好工伤等安全生产保险工作,主动参与应急事故善后处理,依法及时理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矛盾、纠纷化解。
(十三)国土所职责
1.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地质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2.积极开展应急工作,及时化解安全生产矛盾、纠纷。
(十四)卫生院职责
1.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监管职业健康、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防疫等法规。
3.培训人员、准备器材、参与演练、积极应急救护。
4.指导、与现场防疫和单位救护,做好单位的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化解安全生产矛盾、纠纷。
二、村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一)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三)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企业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规定标准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检查责任负责制。
(二)严格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相关条款办事,负责本单位办公及生产场所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安全生产检查。
(三)经常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落实。
(四)定期报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以及事故隐患整改、保护措施落实。
(五)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附件4
2023年综合监管督查计划表
序号 |
计划时间 |
计划督查对象 |
1 |
2023年3月 |
11个村(社区)、城环办、文服中心、经发办、农服中心、党政办、民政办 |
2 |
2023年6月 |
11个村(社区)、城环办、文服中心、经发办、农服中心、党政办、民政办 |
3 |
2023年9月 |
11个村(社区)、城环办、文服中心、经发办、农服中心、党政办、民政办 |
4 |
2023年12月 |
11个村(社区)、城环办、文服中心、经发办、农服中心、党政办、民政办 |
合计 |
共76家次,150个督查工作日。责任科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
附件5
2023年综合监管专项督查计划表
序号 |
计划时间 |
计划专项督查行业(领域) |
随机抽查 |
1 |
2023年1月 |
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旅游、烟花危化 |
1家 |
2 |
2023年2月 |
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旅游、烟花危化 |
1家 |
3 |
2023年3月 |
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旅游、烟花危化 |
1家 |
4 |
2023年4月 |
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旅游、烟花危化 |
1家 |
5 |
2023年5月 |
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旅游、烟花危化 |
1家 |
6 |
2023年6月 |
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旅游、烟花危化 |
1家 |
7 |
2023年7月 |
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旅游、烟花危化 |
1家 |
8 |
2023年8月 |
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旅游、烟花危化 |
1家 |
9 |
2023年9月 |
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旅游、烟花危化 |
1家 |
10 |
2023年10月 |
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旅游、烟花危化 |
1家 |
11 |
2023年11月 |
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旅游、烟花危化 |
1家 |
12 |
2023年12月 |
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旅游、烟花危化 |
1家 |
合计 |
共36次,120个督查工作日。责任科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关站、所、办。 |
附件6
2023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4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法定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49×3=747日。
- 其他执法工作日
125日。
- 非执法工作日
504日。
- 执法检查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执法工作日,即:747-125-504=118执法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根据全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化工企业安全诊断,改进安全设施设计,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提高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和安全防御能力。
2.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对危化品企业开展“一体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检查监督)工作的要求,对全镇危化企业进行“一体化”工作检查。
3.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检查,对到期换证和其他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围绕重点工作、突出薄弱环节开展随机抽查。
4.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开展“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独立安全仪表系统治理。扎实抓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点(店)专项整治。
5.围绕阶段特色和执法重点,制定相应季度和月度计划。季度计划是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根据近期工作要求,针对季节性、重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等阶段性特点要求,编制以每季度为周期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内容;月度计划是在季度计划基础上,编制当月检查具体方案,包括检查日期、检查要素、检查人员、检查部位(场所)等内容。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对象。将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仓库及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具体安排见附表。
2.一般检查对象。按照“双随机”(执法人员随机、监督检查对象随机)的要求,每月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仓库及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进行抽查1家,具体安排见附表。
3.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2)企业开展“一体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出资人参加“一体化”检查情况的反馈会,对反馈问题落实整改计划,建立持续整改工作机制情况;
(3)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
(5)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相关装置按要求增设安全仪表系统情况;
(6)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区安全管理,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情况;
(7)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防腐蚀、防静电、防泄漏及特殊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8)检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扫黑除恶、反恐维稳、环境保护及消防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9)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三严禁”“六严禁”“两关闭”的要求,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附表:2023年烟花危化安全监督计划检查表
附表
2023年烟花危化安全监督计划检查表
序号 |
计划时间 |
计划检查企业名称 |
随机抽查 |
1 |
2023年1月 |
高观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液化气站 |
2家 |
2 |
2023年2月 |
高观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液化气站 |
2家 |
3 |
2023年3月 |
高观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液化气站 |
1家 |
4 |
2023年4月 |
高观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液化气站 |
1家 |
5 |
2023年5月 |
高观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液化气站 |
1家 |
6 |
2023年6月 |
高观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液化气站 |
1家 |
7 |
2023年7月 |
高观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液化气站 |
1家 |
8 |
2023年8月 |
高观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液化气站 |
1家 |
9 |
2023年9月 |
高观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液化气站 |
1家 |
10 |
2023年10月 |
高观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液化气站 |
1家 |
11 |
2023年11月 |
高观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液化气站 |
1家 |
12 |
2023年12月 |
高观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液化气站 |
2家 |
合计 |
共51家次,共165个检查工作日。责任科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
附件7
高观镇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日(清明节前)
二、检查对象
道路交通领域(东升村交通劝导站——白岩村交通劝导站)
三、检查地点
双竹大桥头、加油站路段、螃蟹溪路段、青龙峡路段
四、检查人员
应急办工作人员、镇派出所警察
五、检查内容
(一)客运车辆、面包车、摩托车。
(二)载有学生车辆。
(三)超员、超速,摩托车超员、超速、不戴头盔、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
六、检查重点
突出学生放学集中出行时段,以车辆严重超员、无资质车辆非法运送学生等行为为本次检查重点
七、工作要求
严格纪律、公正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