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36594323F/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高观府发〔2022〕2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09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9 |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观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观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观府发〔2022〕25号
各村(社区),各相关科室,各驻镇单位:
现将《高观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观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城口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复审暨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创办发〔2022〕1号)要求,大力推进全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围绕“三县一城一枢纽”建设目标,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治理向全面健康管理转变,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卫生乡镇创建,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安全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为城乡居民创造卫生、健康、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创建时序
2022年创建市级卫生乡镇;
2023—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
四、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镇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定期研究爱国卫生工作。镇爱卫会组织健全,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人民政府、居委会(村委会)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镇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2.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3. 镇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4镇政府常年开设卫生问题投诉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整
改率达95%以上。随机访问当地居民(村民)50人,对卫生状况满意率在90%以上。
(二)健康教育
1.镇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有领导、有人员、有经费。
2.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3.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中、小学校符合《无烟学校标准》。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5%。
4.主要街道、广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2块以上,相关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定期更换。
5.镇卫生院、卫生室、个体诊所,针对患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符合《无烟医院标准》。
6.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控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无烟草广告。
(三)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组建有清扫保洁专业队伍,卫生管理责任落实,有保证日常工作需要的运行维护经费。
2.镇区道路平整、完好,无裸露地面,人行道铺装≥80%,道路附属设施完好;排水设施畅通,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路灯亮灯率≥90%。
3.镇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路面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镇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垃圾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4.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废物箱等环卫设施设置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作业车辆满足需要,设施设备管理规范、清洁卫生,镇区无旱厕,三类以上公厕≥60%。
5.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50%以上的村(社区)生活垃圾实行户集、村收、镇转运或处理。粪便储存和处理设施密闭,化粪池定期清掏,无粪便满溢和直排现象。
6.镇容美观有序,环境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和无乱设摊点现象,沿街公共设施维护完好、整洁;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门内卫生达标;镇区内无散养家禽家畜,无违规饲养宠物。
7.农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9.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河道、水库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10.绿化符合要求,主要道路两旁有行道树,树木、花草管护良好,绿化覆盖率≥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4平方米。
(四)环境保护
1.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制定《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演练,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医疗、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3 。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达标率达100%。
4.大气环境污染(燃煤、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水环境污染(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声环境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公共场所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开展卫生知识培训,“五病”调离率100%。
3.宾馆、美容美发店、歌厅、公共浴室、网吧消毒和通风设施完善;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公共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人进入标志。
4.水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水厂有健全的管理、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游离余氯并有记录。
5.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出厂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每半年对末梢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未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介水传染病。
(六)食品安全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镇区内连续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经营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标签符合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3 。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
4.食品摊贩经营地点外环境整洁,具备相应的卫生设施。
(七)病媒生物防治
1.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和人员,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科学规范的防制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切实履行政府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职责,防制效果明显。
2.预防控制成效:通过综合防治,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两项不超过标准的三倍。
(八)疾病预防控制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2.医疗机构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3.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4.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0%;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
(九)社区卫生
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楼(院)、卫生户活动。
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
3.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4.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十)镇辖村卫生
1.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
2.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3.10%以上村建成重庆市级卫生村,30%以上村建成区县级卫生村。
4.自来水普及率≥85%,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0%,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5%,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5%。
5.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滋生的污水坑、粪坑。
6.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7.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开展卫生乡镇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爱国卫生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健康中国的重要载体,各村(社区)要整合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资源,统筹推进全镇创建。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科室、各驻镇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落实专人,严格按照要求对标对表完善档案资料,提升工作质量。各分管领导要加强统筹,促进联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创建目标任务。
(三)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对各科室、各村(社区)卫生乡镇创建资料纳入年底考核。
附件:高观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城口县高观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附件
高观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标准 |
工作任务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
1.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镇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定期研究爱国卫生工作。 |
袁诗建 |
社事办 |
2.镇爱卫会组织健全,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镇人民政府、居委会(村委会)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镇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
各联系村领导 |
社事办,各村社区 | |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 | |
4.镇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县级卫生单位建成率达30%。 |
付婷婷 |
社事办 | |
5.镇政府常年开设卫生问题投诉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整改率达95%以上。随机访问当地居民(村民)50人,对卫生状况满意率在90%以上。 | |||
二、二、健康教育 |
1.镇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有领导、有人员、有经费。 |
付婷婷 |
社事办 |
2.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 |||
3。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中、小学校符合《无烟学校标准》。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5%。 |
朱继雄 |
高观学校 | |
4.主要街道、广场、汽车站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2块以上,相关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定期更换。 |
付婷婷朱继雄姜正伟 |
社事办高观学校高观卫生院 | |
5.镇卫生院、卫生室、个体诊所,针对患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符合《无烟医院标准》。 | |||
6.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控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无烟草广告。 | |||
三、三、环境卫生 |
1.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组建有清扫保洁专业队伍,卫生管理责任落实,有保证日常工作需要的运行维护经费。 |
陈江霖 |
城环办 |
2.镇区道路平整、完好,无裸露地面,人行道铺装率≥80%,道路附属设施完好;排水设施畅通,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路灯亮灯率≥90%。 | |||
3。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路面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镇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垃圾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 |||
4.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废物箱等环卫设施设置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作业车辆满足需要,设施设备管理规范、清洁卫生,镇区无旱厕,三类以上公厕≥60%。 | |||
5.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50%以上的村(社区)生活垃圾实行户集、村收、镇转运或处理。粪便储存和处理设施密闭,化粪池定期清掏,无粪便满溢和直排现象。 | |||
6.内容美观有序,环境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和无乱设摊点现象,沿街公共设施维护完好、整洁;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门内卫生达标;镇区内无散养家禽家畜,无违规饲养宠物。 | |||
7.农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 |
付婷婷 |
经发办 | |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
陈江霖 |
城环办 | |
9.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河道、水库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
张旭辉 |
城环办 | |
10.绿化符合要求,主要道路两旁有行道树,树木、花草管护良好,绿化覆盖率≥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4平方米。 |
陈江霖 |
城环办 | |
四、四、环境保护 |
1.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制定《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演练,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
张旭辉 |
城环办 |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医疗、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
张旭辉姜正伟 |
城环办卫生院 | |
3。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达标率达100%。 |
张旭辉 |
城环办 | |
4.大气环境污染(燃煤、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水环境污染(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声环境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 |||
五、公共场 所、生活饮 用水卫生 |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
付婷婷 |
社事办 |
2.公共场所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开展卫生知识培训,“五病”调离率100%。 |
付婷婷 |
经发办、社事办 | |
3.宾馆、美容美发店、歌厅、公共浴室、网吧消毒和通风设施完善;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公共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人进入标志。 | |||
4.镇水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水厂有健全的管理、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游离余氯并有记录。 |
张旭辉 |
城环办 | |
5.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出厂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每半年对末梢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未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介水传染病。 | |||
六、食品安全 |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镇区内连续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
陈江霖 |
平安办 |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 |||
3。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0%以上。 | |||
4.食品经营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标签符合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
5.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 |||
6.食品摊贩经营地点外环境整洁,具备相应的卫生设施。 | |||
7.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 |
吴方耀 |
农服中心 | |
七、病媒生物防治 |
1.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和人员,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科学规范的防制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切实履行政府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职责,防制效果明显。 |
吴方耀 |
农服中心 |
2.预防控制成效:通过综合防治,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两项不超过标准的三倍。 | |||
八、疾病预防控制 |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
姜正伟 |
卫生院 |
2.医疗机构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县级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开设感染科,做好传染病人预检分诊工作。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 |||
3。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
朱继雄朱加红 |
高观学校高观幼儿园 | |
4.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0%;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 |
朱继雄朱加红 姜正伟 |
高观学校高观幼儿园高观卫生院 | |
九、九、社区卫生 |
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楼(院)、卫生户活动。 |
吴方耀 |
社区 |
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 | |||
3。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 |||
4.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
姜正伟 |
高观卫生院 | |
十、镇辖村卫生 |
1.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 |
龚园 |
社保所 |
2.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
各村联系领导 |
社事办11个(社区) | |
3.10%以上村建成重庆市级卫生村,30%以上村建成区县级卫生村。 | |||
4.自来水普及率≥85%,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0%,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5%,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5%。 | |||
5.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滋生的污水坑、粪坑。 | |||
6.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 |||
7.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